為什麼現在男人給女人花錢要回去
⑴ 戀愛男生給女生花錢可以要回去么
戀愛男生給女生花錢可以要回去么
戀愛男生給女生花錢可以要回去么,男人與雙方在戀愛的時候一般都會為對方花錢,比如買禮物或者一起出去旅遊,不過一旦分手之後,可能心裡就會有點別扭,下面是戀愛男生給女生花錢可以要回去么。
戀愛男生給女生花錢可以要回去么1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花的錢,分手後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給女方的物品視為贈與,而其他消費視為自願的支出。慶磨改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游頌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解除同居關系如何分割財產
從上述司法解釋可見,對於未婚男女同居而發生糾紛,一方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請求分割的是雙方同居期間的財產,法院應當予以受理。
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解除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何謂「共同所得」,一般認為形成同居雙譽判方共有財產的「共同所得」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雙方共同生活,這是形成共有關系的基礎;二是雙方共同勞動、經營或管理,這是產生共有關系的前提條件。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才能構成共同所得,否則應視為個人所得。
何謂「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也就是說,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房產,不管雙方的出資多少,雙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雙方終止同居關系時原則上應均等分割。
司法實踐中,下列財產一般認定不屬於同居雙方的共同財產:
1、一方同居前的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補助費等;
3、一方在同居期間繼承的財產或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同居雙方能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則按雙方的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由法院依法分割;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
戀愛男生給女生花錢可以要回去么2
一、談戀愛花錢分手了可以要回來嗎
1、這就要分情況來看了,如果在戀愛期間只是給對方買了一些小禮物小玩具,那這種情況我不建議大家要回來,因為總共也沒有多少錢,要回來對自己來說非常沒有面子。
2、不過在戀愛期間如果給對方買了很多東西,而且價格都很高,屬於奢侈品的情況下,那麼是可以要回來的,如果對方不給可以報警,通過法院訴訟,當然自己要提供憑證,證明這些東西確實是花自己錢買的'。
二、男生給女生花了錢分手要錢說明什麼
1、如果兩人在分手時,男生跟女生要分手錢,關鍵兩人在戀愛期間,男生根本沒有為女生購買什麼值錢的東西,都是一些小玩意兒的情況下,那說明這個男生很摳門,跟他分手是對的,另外也證明了他心裡根本沒有你。
2、當然,如果在分手時男生跟女生要錢,是因為之前給女朋友買了很多昂貴的禮物,那麼這種情況跟女生要錢也是非常正常的,畢竟對於男孩子來說確實花了不少費用。
3、另外在分手時男生跟女生要錢,也說明兩個人沒有復合的可能,既然分手,倒不如要一些錢回來,這樣更加實在一些,不過如果男生這么做,那麼自己的臉面可能一點都不要了,對於女生來說肯定也會非常後悔認識你,並且跟你談戀愛。
戀愛男生給女生花錢可以要回去么3
談戀愛男生給女生花錢是理所應當嗎
有些女生在談戀愛喜歡讓男朋友給買個口紅,買個包包或者買些零食吃。尤其是女大學生居多。在當時我上大學時,就有女同學給男朋友撒嬌要買些東西,我覺得男生在節日時主動給你買可以,但作為一個女生,直接要就有些說不過去了。而且男生也是學生,還沒有賺錢,也需要從家裡拿生活費,如果你真的喜歡一個男生就應該為他著想。
當時我宿舍就有一個女生,每次她和男友出去玩回來都會提著一大袋零食回來,還開心的分給我們吃,說是男朋友給買的,節假日回家的車票還有她的一些名牌的鞋子都是男朋友花錢買的。她男朋友也是一個同校的學生,只不過家庭條件好一些。我很好奇,你怎麼那麼好意思地接受這些呢。
我覺得還是自己買的用的比較心安理得。記得那時我五一假期回家和朋友一塊逛街玩,朋友給我聊她宿舍的事情,聊著聊著又聊到了談戀愛,當問起我有沒有談戀愛時,我說談了,因為剛開始談還沒有告訴別人,她就問我:你男朋友給你買零食吃嗎?我說偶爾買吧,但我不喜歡吃零食,最近在減肥。
她接下來的一句話把我驚著了,她說:你給他要啊,男朋友是幹嘛的,就得給他要……還給我列舉出來她宿舍舍友時是怎麼給男朋友要東西的。還說女孩把自己都給了他,給他要點東西怎麼了。
我忽然感覺她很陌生,她還是我朋友嗎,還是以前那麼剛正不阿的女孩嗎?這是個什麼樣的三觀。談戀愛就是兩個人兩相情願的事情,怎麼就變成了我用我的青春來從你那裡換取錢財的事情,我不太敢相信我的耳朵聽到的。我覺得兩個人談戀愛就是相互的,不要一直讓男生花錢,雖然他嘴上不說什麼,心裡也一定很多苦吧。
我班還有這么一個女生,她很喜歡口紅,尤其是大牌口紅,但自己家境一般每月生活費也就一千塊錢左右,沒有多餘的錢買那些三四百的口紅。
她有個男朋友,當時開始實習了,每月工資兩千多,去掉房租剩下的錢勉強養活自己,還要給女朋友錢,他又去找了份兼職,每天下班後去餐廳當三個小時的服務生,每天忙活到十一二點再睡覺,很不容易,女朋友還總是給他打電話吵架說不能陪她聊天,還一兩周就要個口紅,最後他只好放棄了這段感情,他真的是無能為力了。
當愛情之間只能靠金錢來維持,這樣的感情你還要嗎?我又想到了我以前做的一件蠢事。當時談的一個男友比我小一歲,思想什麼的都很幼稚,可我就是愛他,想著他以後會好的,那時快到520了他給我說他想買個樂高,但是他沒錢,我說多少錢,我給你買,他說「不貴,400。」
這可是將近我半個月的生活費啊。可我就是傻傻的把錢轉給他了,他都沒問問我,我後半個月怎麼吃飯,我還有沒有錢,自從這件事後我的心已經涼了一半。過了沒多久這段感情就不了了之。我真的是太累了,付出了一片真心,他既不會心疼你,也不會安慰你,不會疼你,我不知道是他不夠愛我還是他太幼稚了不知道該怎麼對女朋友。
也許經歷過一段狼狽的愛情,到下一次的時候才能夠避開很多的雷區吧。從此之後我決心不會再和比自己小的男生談戀愛,太累心了,他什麼都不知道,只顧著自己玩有人說肯為你花錢的男人不一定愛你,不願意為你花錢的男人一定不愛你,這句話是有道理。但也要看在什麼情況下
結婚後,他為你花錢,你花他賺的錢是理所應當的,但如果沒有結婚,你們在談戀愛,在上學的時候,還是要多為對方考慮考慮吧。作為一個女孩,應該自己也有自己的能力,可以用自己賺的錢買自己想要的東西,而不是一味地靠著男生,你要有自尊。
⑵ 男人為女人花的錢就該還嗎
在男女關系當中,其掘爛空實不存在完全的平等,所謂的平等也是相對的。男人在愛情裡面付出的往往是更多的物質,而女人在感情上往往付出更多。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可以不計較雙方誰付出了多少,但是分手後的想法又不一樣了。有的人覺得既然分手了,那麼男人總是太虧了,畢竟在一起的時候自己為她花費太多,而女人只需要治癒自己的情感就好。也有人覺得情感方面的付出才是最難能可貴的,不是金錢能夠衡量的。「分手後,男人在女人身上花的錢要還嗎?」妹子的反應激烈!
1.王女士,25歲
分手應該體面,我覺得這份體面應該是雙方給予的。既然決定了分手,那麼就和平分手。兩個人分手總是有原因的,但是不管是什麼原因,兩個人曾經愛過這歷頃是事實。既然曾經都是彼此心目中的愛人,那麼現在也沒有必要打破這份美好。現在雖然沒有感情了,但是兩個人至少在一起過。雙方都有付出自己的感情和時間,就算是分手了也沒有必要說什麼還不還的。男人和女人戀愛的時候為自己花錢,這也是情理之中的,我會開心地接受,因為這是一種愛的表現。我在這段感情裡面也會付出很多東西,就算以後兩個人沒有走到最後,我覺得沒關系,至少彼此來過對方的世界,也沒有必要把男人為自己花的錢還給他,既然分手了,過去的就過去了,沒有必要糾結。
2.劉女士,28歲
我現在還是單身狀態,我以前有過一段戀愛,那段戀愛太讓我刻骨判瞎銘心,所以我到現在都沒有走出來。關於分手後該不該把男人為自己花的錢還給他,我覺得沒有必要。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不管誰為誰付出了什麼,至少在當時都是心甘情願的,既然是心甘情願的,分手後也就沒有還給他的道理。而且有的錢花了就是花了,感情付出了也就是付出了,沒有辦法再重新開始的。在分手之後,男人為自己花的錢,給自己買的禮物都成了過去式,想要去忘記,就沒有必要讓彼此都太難看了,順其自然就好。
3.趙女士,32歲
像我這個年齡的女人,我覺得和男人分手之後應該一干二凈,畢竟我不想和過去拉扯不清楚。既然分手了,那麼我會把對方為自己買的禮物都還給他。這也是當過自己的一種方式,不想自己在看到那些禮物的時候觸景生情。但如果是現金的話,那就算了,畢竟自己也付出了很多,在感情裡面很多東西本來就是不平等的。過去了就當過自己,也當過對方,努力去開始新的生活。
情叔結語:
「戀愛時期花的錢,分手後要不要還?」女人的回答,暴露了人品!大部分女人覺得在和男人分手後應該體面一點。男人送給自己的禮物可以還給對方,但是金錢的話就沒有必要。畢竟戀愛的時候都是真心付出的,也沒有必要在分手後斤斤計較。兩個人好合好散,分手以後開始新的日子才是最好的結局。
⑶ 現在男的一給女的稍微花錢生怕吃虧。買杯奶茶都要還回去那種
現在男的之所以很害怕在你身上花錢,完全是因為他們害怕自己所付出得不到回報,所以就很害怕吃虧。
因為現實生活中確實會有一些女生存在花男人錢,不想跟男人談戀愛的現象更有些地方專梁激門拿婚姻作為幌子去騙取男人的錢財,所以見過這種例子以後,很多的男的就害怕自己遇到這樣的女人,所以就不敢輕易在她們身上花錢,害怕把自己辛辛苦苦賺的血汗錢花在這種女人身上,得不到回報,所以這總是想著橡桐襪,如果得不到對方就不想付出。
畢竟男人也有男人的苦衷,因為現實社會中壓力競爭確實是比較大的,賺錢也不容易,所以,面對這種情況,他也就只能變得輪罩特別的吝嗇。
⑷ 一個男人為你花了錢,又想辦法從女方要回來,這樣的男人能要嗎
這樣的男人不能要太斤斤計較了,不是說他想給你花錢,而是他想斗段以這個名義占女方的便宜
說到底,說起來是男人為你花了錢,最後櫻賣還是自己買了單,這樣的男人太斤斤計較了,又會耍心眼和這樣的人呆在一起太累了,所以不能要。空頌譽
⑸ 分手後,男人要回花在女人身上的錢財,你怎麼看
分手,對於現在的男女來說已經是很稀鬆平常的事情了。而得分手之後男人要回花在女人身上的錢。我數嘩蠢覺得具體事情得具體對待。
總結起來的話就是:只要你不是被惡意分手。你所付出的金錢還有東西。不要也罷。難道薯陪你們相處的這些時間里所積累的感情還比不上你的金錢和這些東西嗎?
⑹ 男人給了女人錢又要回去
法律分析:男人給女人錢的行為屬於贈與,一般情況下,在贈與完成後,男答友人是不能撤銷的。但如果受贈人對贈與人有加害行為或者其他忘恩負義行為的,法律賦予了贈與人有撤銷贈與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二條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灶緩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隱舉模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⑺ 當一個男人要回他給女人花的錢代表什麼
那就證明這個人是個死心眼,啥告春事都較真,岩擾給女人要回她粗友旦花的錢,那就證明這個男人不喜歡這個女人了,也不想給她付出,只想利益了。
⑻ 男人為女人花的錢要回報的,要看值得不值得這種心態正常嗎
肯定正常啊,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試想一下一個剛剛認識沒幾天的異性,張口閉口要你花錢,你還願意嗎?都沒有確定男女朋友關系,確定了又是另一回事。
1: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付出自然也要回報
試問一下誰的錢是大風刮來的?都特別不容易,因此付出必然希望能夠得到回報。我作為男人給一個剛認識沒幾天的女人哪好察花錢,那肯定不行。最起碼要有一定的回報,比如說確定關系,又比如說幫忙做其他事情。
2:日久見人心,女人也要時間來考核
每個人的心思其實都比較縝密,誰都不希望自己受到欺騙,更不希望自己受到傷害。男人明白日久見人心,女人也是要用時間來考核的。考核不通過那就不值得自己浪費金錢時間跟精力。
3:錢這個東西誰都愛,男人也要仔細掂量
錢這個東西誰不去愛?真正那種大方的人太少太少了,萬一錢打了水漂,人又沒有得到,最終既損失了利益,又浪費了自己的時間感情。男人李茄也要仔細掂量這一切,不值得付出就果斷放棄。
4:相比女人也是如此,都非常現實
如果站在女方的襪山角度也是如此,給男人花了錢,自然需要得到同等的回報,要不然就付諸東流,那肯定不願意。每個人都很現實,成年人該有的主觀思想也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