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工資不能微信轉賬
⑴ 工資微信轉賬合理嗎
法律分析:微信轉賬發工資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各省市地區自行發布的工資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的給員工發放工資。發放工資的形式並沒有規定。這個屬於企業的一個約定自由權,可以在勞動合同書中約定發放工資的形式,如現金、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等等都可以,只要不違反法律的規定就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第三十條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⑵ 工資以微信轉賬合法嗎
微信轉賬發工資合法。電子數據是合法的證據類型,在勞動爭議產生是可以通過微信作為證據,但需要騰訊公司配合,同時缺乏明確的認證規則和專門的電子證據鑒定機構。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以及各省市地區自行發布的工資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的給員工發放工資。發放工資的形式並沒有規定,可以自行在勞動合同書中約定發放工資的形式,如現金、銀行卡、微信等都可以,不違反法律的規定就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⑶ 公司發工資能用微信轉賬嗎
一般是打到指定的銀行工資卡上面,可以跟公司財務協商是否能微信轉賬。微信轉賬限額按是否添加銀行分兩種情況:一、未添加銀行卡:可使用零錢資金進行轉賬,限額是單筆單日200元,收款方單筆單日3000元;二、已添加銀行卡:可以使用零錢或銀行卡資金進行轉賬,限額為:單筆單日限額50000元,收款方無限額。用微信轉賬免手續費,不過有限額,如果超出了限額,可以更換其他銀行支付,或者第二日再操作,因為限額只限一天內的資金總額,沒有設置月額度。
⑷ 微信發工資合法嗎
微信發工資不合法。不合法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1、目前國家對企業的社保和地稅是實行聯網管理,假如老闆用個人微信來轉賬發工資,就沒法在國家系統里留下記錄,相當於是逃避了社保繳納和個人納稅的義務;
2、國家關於勞動法和工資支付的問題,也不允許使用微信支付,那一定是要通過正規的對公賬戶來向員工支付工資,並且代繳社保和個稅等費用。
注意,所謂義務,就是不能協商繳納不繳納的問題,那必須是強制性繳納的。社保是強制性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也是強制性繳納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