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微信紅包為什麼要交稅
A. 發「微信紅包」是否該交稅
「企業是發放紅包者,個人所得稅不應該由企業承擔,而應由收到紅包的個人繳納。」對此,鹽城地稅局有關部門負責人稱,對微信紅包收稅是參照中獎等偶然所得進行徵收個人所得稅,是總額的20%,因為個體非常分散無法具體實施,因此,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由支付單位代扣代繳。
「為防止偷稅漏稅,目前微信紅包征稅是有法可依的。」著名稅務籌劃專家朱鵬祖認為,針對紅包派發分散、受益人眾多且數額大小不等的征管實際,國家稅務部門已明確紅包派發企業為「微信紅包」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應該統一集中向地稅機關申報繳納,從源頭堵住稅收流失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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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收微信紅包要繳稅是真的嗎 收微信紅包要繳個稅
個人之間互相發紅包是不繳稅的,這個文件規范的是企業為個人發紅包或禮品,就要按偶然所得納稅
C. 微信轉賬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微信轉賬是不需要進入稅務的。但是根據新規定,個人取得企業派發的現金網路紅包,按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派發紅包的企業代扣代繳,適用20%的比例稅率,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拓展資料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英國是開征個人所得稅最早的國家,1799年英國開始試行差別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到了1874年才成為英國一個固定的稅種。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征稅對象
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征稅內容
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D. 2022年微信收款要交稅嗎
不用交稅。
據媒體報道,近期有網路流傳消息稱,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的個人收款碼不得用於經營性收款。不僅如此,近4年的數據將被追查,一旦數額較大需按4.5%補稅,還要繳納滯納金和罰款。對此,微信和支付寶回應稱,追查個人收款碼近4年數據的說法為謠言。
【拓展資料】
3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將正式施行。
《通知》規定,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並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
記者此前了解到,其一,《通知》不是禁止收款碼用於經營收款。《通知》明確,收款碼分為個人收款碼和商戶收款碼,要求有效區分兩者使用場景和用途,並對個人收款碼的使用進行規范,並非「一刀切」禁止收款碼用於經營收款,商戶收款碼經營收款未受影響。
其二,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其個人收款碼將不能用於經營收款。《通知》明確,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此外,個人靜態收款條碼原則上禁止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尚未給出明確具體的界定方式。
3月1日之後,個人收款二維碼仍可繼續使用,其中部分具備明顯經營行為的用戶需按照規定升級為經營收款碼。對於明顯經營行為的標准,監管部門將會在近期公布,平台會在用戶升級前保留一段時間作為過渡期。
騰訊客服強調,如符合升級標准,微信收款助手將下發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戶個人收款碼不會受到影響。該客服還提示,若有相關人員上門推廣,請謹防詐騙。
E. 網路紅包到底要不要交個稅
互聯網時代,催生了一系列新生事物,那個時候的我們,可能並沒有想到,自己有一天出門,可以不用帶鑰匙,甚至連錢包都不用帶,必需品已經從大包小包的物品濃縮成了一部小小的手機。
手機支付在國內隨處可見,許多商家企業為了促活粉絲,吸引流量,推出搶紅包活動,大家不亦樂乎;過年過節期間,一大家子人在微信群里,發紅包搶紅包,過年的氣氛在搶紅包的歡聲笑語中體現出來,那麼,微信/網路紅包需要交納個稅嗎?
這樣看來,企業的納稅成本不降反增,可能很多人表示無法理解。事實上,如果不這樣規定,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難免會通過網路渠道,進行避稅,說嚴重點,可能是偷稅漏稅。
二、企業贈送的折讓性質紅包不繳稅
注意!
企業贈送的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的網路紅包、親戚朋友之間互相贈送的網路紅包,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這下大家知道,親友間的微信紅包,是不需要繳納個稅的,年關將至,大家愉快的發起紅包來吧~
F. 微信收款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一般來說是不需要的,但是如果申報了個體戶之類的營業執照,是要根據經營所得,收取個稅的。
【拓展材料】
一、個人微信轉賬交稅嗎
1.根據國稅總局下發《關於加強網路紅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向大家明確了三件事,其中最受大家關注的一件是,個人取得企業派發的現金網路紅包,按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派發紅包的企業代扣代繳,適用20%的比例稅率,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而個人之間派發的現金網路紅包;個人取得企業派發的各種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非現金紅包;個人因購買企業商品或服務達到一定額度而取得企業返還的現金網路紅包,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不征個稅的三種情形
1.對個人取得企業派發的且用於購買該企業商品(產品)或服務才能使用的非現金網路紅包,包括各種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以及個人因購買該企業商品或服務達到一定額度而取得企業返還的現金網路紅包,屬於企業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價格折扣、折讓,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之間派發的現金網路紅包,不屬於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稅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這種派發包括企業老總(而不是企業)以個人資金或獎勵基金向所屬企業職工個人派發的紅包。
3.應納稅額不足1元免徵個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規定,自2012年8月1日起,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對於搶到0.01元的紅包,適用免徵規定。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應注意每筆代扣稅款明細數據都應符合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