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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离婚了都要争孩子抚养权

发布时间: 2022-12-21 10:45:45

❶ 为什么离婚的时候都要争孩子

抚养权是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不惜撕破脸皮相互伤害也要得到的。

有些人是为了爱,而有些人却是为了更进一步的伤害。

小时候隔壁住着一个姐姐,长我三四岁的年纪,喜欢穿着纺纱的裙子,头上戴着让我羡慕的蝴蝶发夹。

忘记从几岁开始,那个喜欢牵着我手带我到处玩的姐姐就不见了。

妈妈说,姐姐的爸爸妈妈离婚了,她跟着妈妈离开了。

那段时间我很难过,除了因为姐姐的离开,还因为我听到周边的爷爷奶奶说姐姐的妈妈没有工作,她跟过去肯定会吃苦。

没有蝴蝶发夹和纺纱裙子的姐姐,我想她一定很难过。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终于又一次得到了来自姐姐的消息。

她要结婚了,她没有工作的妈妈给她了十万块的嫁妆,而她那个据说月入上万的爸爸只给了她一万块。

姐姐的爸爸,这个被我称为伯伯的人在和她妈妈离婚后的第三年就娶了别的女人,那个女人带了一个女儿,和我相差无几的年纪,穿着和姐姐相似的裙子,我却从来没和她一起玩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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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伯伯带她出去玩,见过她跟我炫耀新的玩具,见过她的生活过的肆意又精彩,可在我心里,这些东西本就该是姐姐的。

知道姐姐要结婚的时候妈妈给我打来了电话,半是感叹半是怜惜的说幸好当年她是跟她妈妈走了,若是跟了她爸爸,孩子指不定要多苦。

姐姐的婚礼我去了,她站在台上对着为数不多的观礼者,说谢谢我的妈妈,没有她就没有现在的我。

从头到尾她都没有提起过她的爸爸,好像他只是一个给了一万块礼金的人。

都说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可在这二十多年里,我从来没见过姐姐回到过这个有她童年记忆的地方,也从来没听说过伯伯去看过姐姐一次,我只看到了他对另一个跟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无限宠爱。

❷ 离婚为什么要争抚养权

法律分析:离婚不一定需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算双方已经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此消除。但是,如果能够争取到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同时自己具有更好的直接抚养条件的话,就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就算不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仍然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❸ 为什么有些女人会选择在离婚时要孩子的抚养权

我觉得这种事应该分好几种情况,大多都是被逼无奈的选择。大部分女人经济不独立,没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在经济上完全依附在男人身上。当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自己没有能力独自抚养孩子,被迫选择放弃孩子。有些女人比较自私,离婚时只是考虑到自己以后的生活,如果再婚也不好再嫁,所以选择放弃孩子。
大部分人在离婚时,男方会全力争取男孩的抚养权,男方认为男孩是他家的根,不能让女方带走,而女方在经济收入、住房等条件上不如女方占优势,所以争取不到孩子的抚养权。
而生女孩的家庭,一般看女方的意见,女孩归谁抚养都可以,但大部分归女方抚养。
生孩子的时间是家庭中最贫困的时间。对于那些收入较少的家庭而言,是养不起孩子的,面对生下孩子得到现实,只能选择抛弃孩子了。
传统思想的影响。
重男轻女思想流传的时间比较长,即使在现在,也有很多家庭有这样的思想。一看自己生下的孩子是女儿,就想抛弃。
父母的自私。
很多年轻的父母本身就没经过成熟的思考,生下孩子之后,害怕孩子影响自己之前的生活。

❹ 为什么一定要争抚养权

一、女方要争抚养权的原因
1、母爱带来情感难以割舍。自古以来称母亲为“慈母”,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有一种天然的情结,每位母亲都会挚爱自己的孩子,守望着孩子成长,孩子的依牙学语母亲会欢笑,孩子的摔跤,母亲会心痛,任何夫妻间的纠纷,均不能改变伟大的母爱。
2、孩子在自己身边会带来欢乐。一般而言,不管是作为原告或被告,一旦离婚总会感到孤独和无奈,内心有痛苦,而有孩子绕膝,不但会给予些许安慰欢乐,更是自己的精神支柱。
3、担心由男方抚养对孩子成长不利。因男方是主劳力,要外出谋生,多数交公公婆婆带管,公婆隔代亲无法弥补父母与孩子间的亲情,饮食起居,学习等多少会有影响,多数女性不相信男方家庭的抚养能力,特别是男方染上赌博、吸毒的,女方担心也是情理之中。
4、探视权尤如望梅止渴。尽管婚姻法规定,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但在实践中问题多多,一是有义务方百般阻挠,有的将孩子藏起来,有的探一次对讲一次,造成不欢而散;二是孩子在男家久了,对母亲生疏,达不到亲情团聚的理想效果。
5、考虑离婚后不再婚或不再生,有的女性“看破红尘”离异后不想结婚了,有的本来就是难产,所以不敢再生,故强烈争执抚养权。
6、自己条件优越,经济实力强,相信自己能把孩子培养成才。
二、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
(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八)、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综上,如果女方要争取到抚养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还有确定的证据的话,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占有很大的优势。
三、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条件
并不是在离婚的时候争取的抚养权就一直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了。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❺ 离婚为什么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不一定需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如果能够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争取到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就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即使不直接抚养孩子,不抚养的一方也是有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法院在判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就会考虑到这些因素,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断谁更能直接抚养孩子。得先看孩子的年龄,也是个重要判断标准,孩子超过七岁,是要问孩子的意愿的,看孩子愿意跟谁,所以跟子女的关系要融洽更容易获得抚养权。
在一般情况下,需要看小孩从小的生活环境,除父母外,平时由谁照顾比较多;夫妻的经济状况如何,住房状况等等,都会对此有影响的。例如,小孩从小由长辈照顾,跟外公外婆也比较亲,在女方所在地附近上学,为了小孩的有利成长,判的时候就可能会偏向女方。同时如果孩子尚在哺乳期,原则上是跟女方的。这一段毋庸置疑。如何可以话建议协商,就算起诉到法院也是要调解的。判决的话考虑的因素比较多,因为时间会很长,所以得等待,没有耐心的话慎重选择。
分配两个孩子的监护权:
1、如双方能就子女抚养协商一致,按双方意思分配;
2、如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协商一致,法院将按照一人抚养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3、法院在判决抚养时,会参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两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两岁至八岁之间的孩子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八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征求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❻ 离婚为什么要争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为什么要争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为什么要争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很多离婚纠纷中对子女的抚养权争夺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抚养权的争夺是永恒的话题。一起来看看离婚为什么要争孩子的抚养权吧。

离婚为什么要争孩子的抚养权1

传统的家庭有为了自家血脉传承,以后传宗接代;

其他的男人有的是为了报复和伤害或绑架女方;

当然还有个别的人争孩子是为了获取更多的财产的筹码,是两个人离婚谈判的条件。

话说回来真正的明白人是不会被绑架和欺骗的,能做到果决敢于去舍的,往往能得。

其实如果真正为了孩子好的父母会站在孩子的立场考虑孩子跟谁会有更好的人生,比如更好的经济环境,更好的教育资源以及更多的人脉获取,当下社会没有这些,你基本上养孩子就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何苦呢?所以我认为爱孩子的父母会想方设法让孩子留在那个能给他更多更好资源的人身边。

女方要争抚养权的原因

1、母爱带来情感难以割舍。自古以来称母亲为“慈母”,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有一种天然的情结,每位母亲都会挚爱自己的孩子,守望着孩子成长,孩子的依牙学语母亲会欢笑,孩子的摔跤,母亲会心痛,任何夫妻间的纠纷,均不能改变伟大的母爱。

2、孩子在自己身边会带来欢乐。一般而言,不管是作为原告或被告,一旦离婚总会感到孤独和无奈,内心有痛苦,而有孩子绕膝,不但会给予些许安慰欢乐,更是自己的精神支柱。

3、担心由男方抚养对孩子成长不利。因男方是主劳力,要外出谋生,多数交公公婆婆带管,公婆隔代亲无法弥补父母与孩子间的亲情,饮食起居,学习等多少会有影响,多数女性不相信男方家庭的抚养能力,特别是男方染上赌博、吸毒的,女方担心也是情理之中。

4、探视权尤如望梅止渴。尽管婚姻法规定,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但在实践中问题多多,一是有义务方百般阻挠,有的将孩子藏起来,有的探一次对讲一次,造成不欢而散;二是孩子在男家久了,对母亲生疏,达不到亲情团聚的理想效果。

5、考虑离婚后不再婚或不再生,有的女性“看破红尘”离异后不想结婚了,有的本来就是难产,所以不敢再生,故强烈争执抚养权。

6、自己条件优越,经济实力强,相信自己能把孩子培养成才。

离婚为什么要争孩子的抚养权2

抚养权归属权

1、得先看孩子的年龄,也是个重要判断标准,孩子超过七岁,是要问孩子的意愿的,看孩子愿意跟谁,所以跟子女的关系要融洽更容易获得抚养权。

2、在一般情况下,需要看小孩从小的生活环境,除父母外,平时由谁照顾比较多;夫妻的经济状况如何,住房状况等等,都会对此有影响的。例如,小孩从小由长辈照顾,跟外公外婆也比较亲,在女方所在地附近上学,为了小孩的有利成长,判的时候就可能会偏向女方。同时如果孩子尚在哺乳期,原则上是跟女方的。这一段毋庸置疑。

3、如何可以话建议协商,就算起诉到法院也是要调解的。判决的话考虑的因素比较多,因为时间会很长,所以得等待,没有耐心的话慎重选择。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抚养费包括三种,生活费教育费还有医疗费,有的人妄想支付一项就想了事是不可能的,从法律上来说是违法的。当对方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可以用财物抵押子女抚养费。当然,孩子超过了十八岁就没有义务再支付了。

孩子的问题是大问题,身为父母争夺抚养权无可厚非,但是在过程中要积极与孩子协商,他们的.意见是最珍贵和有效的,为了他们好也要顺从他们的意愿,毕竟还有看望的权力,希望每一个离异家庭的孩子都能茁壮成长!孩子的抚养权或许拿不到,但孩子的人生你一定要参与进去,呵护成长。

离婚为什么要争孩子的抚养权3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

(1)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一个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这个家庭中的子女。怎么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是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❼ 离婚为什么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要。
第一,以前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双方分担,但是民法典规定,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要给全部或部分的抚养费,换句话说,你经济条件好的,法院则有可能会判决你承担全部的扶养费.第二点,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民法典规定应当按照照顾子女的原则进行分割,换句话说,谁抚养子女,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就会占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❽ 为什么离婚都想要孩子抚养权

法律分析:孩子毕竟是属于夫妻两个人共同的繁衍体。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❾ 为什么一定要争抚养权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之后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关系到孩子的身心发展、健康成长的相关问题,对孩子的成长和家长感受都很重要。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❿ 离婚为什么一定要争抚养权

法律分析:离婚不一定需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如果能够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争取到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就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即使不直接抚养孩子,不抚养的一方也是有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法院在判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就会考虑到这些因素,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断谁更能直接抚养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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