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基數為什麼不一樣
A. 為什麼社保中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的基數都不一樣同一個人哦。
基數是根據個人工資多少來定。
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20%;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7%,單位7%。
B. 領失業金期間和現在新廠里給續的醫療保險基數怎麼不一樣呢
一、領失業金期間的金額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給付,繳納的醫療保險基數也是根據領取失業保險金當地的數據來確定。
你以前的公司以及領取失業金的單位給你繳納的基數,都是以當地平均工資的最低基數給你繳納。但是你新進入的這一家廠都是按照你的實際工資在給你繳納醫療保險,那麼兩個基數肯定會產生不一致的情況。比如說你的工資本身是¥3500,最低繳納的基數是¥3000。也就是說你以前的單位是以最低¥3000的基數給你繳納,但是你現在單位是以你的實際工資¥3500的基數給你繳納。
C. 一個人的養老,醫,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的基數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
一般情況下,養老和醫療的繳費基數是一樣的。
住房公積金和社保不是一個系統,繳費基數另外計算。
D. 失業保險基數怎麼算的
法律分析: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和其它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一樣的。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即你上一年的平均月收入。
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有個上、下限。上限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資的300%,下限為月平均工資的60%。實際工資超過上限的按上限繳,不到下限的按下限繳,在上、下限之間的按實際繳。
失業保險繳納標准: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由用人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失業保險費由地稅部門徵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E. 單位給上的社保,生育險的繳費基數跟養老,工傷,失業的繳費基數一樣嗎,如果不一樣,為什麼
一般是五險一金一起以無錫為例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這幾種都是一樣的繳費基數。PS:公司有另外交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可能和養老失業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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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怎麼不一樣呢
養老保險:公司為你繳納工資的20%,個人繳8%。
醫療保險:公司繳6%,個人繳2%。
生育保險:生育保險費由繳費單位按規定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繳費單位繳費總基數為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之和,襄樊市的單位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0.7%———1%繳納生育保險費。
工傷保險: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行業劃分為三個類別: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襄樊市一、二、三類行業的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8%、1.5%、2.0%。個人不繳費。不知道您從事哪種風險類別的行業。
失業保險:用人單位繳納2%,個人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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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為什麼五險的繳費基數不一樣
法律分析:社保五險中,養老、醫療、失業是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工傷和生育由企業獨自繳納。職工繳納部分的繳費基數是: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新員工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單位繳納部分的繳費基數是: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確定是比較復雜的,如:
(一)單位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
(二)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等
(三)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七條 本條例所規定之勞動保險的各項費用,全部由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其中一部分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直接支付,另一部分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繳納勞動保險金,交工會組織辦理。
第八條 凡根據本條例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其行政方面或資方須按月繳納相當於各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三,作為勞動保險金。此項勞動保險金,不得在工人與職員工資內扣除,並不得向工人與職員另行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