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海邊休漁時間不一樣
A. 禁漁期幾月到幾月結束
由於各地禁漁期都不一樣,不同魚類休漁期也不一樣,大致上的休漁期是4月份到9月份。漁期由農牧漁業部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各海區分局和各省(市、自治區)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禁漁期是根據魚類的產卵繁殖和生長的季節而定的,根據魚類的這一規律,2022年內河禁漁期已從3月1日開始了,一直到6月30日結束,為期4個月。
我國禁漁期按緯度不同設置不同。
緯35度以北海域,休漁時間為7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休漁作業類型為拖網和帆張網作業;
北緯35度至26度30分海域,休漁時間為6月16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休漁作業類型為拖網(桁桿拖蝦暫時除外)和帆張網作業;
北緯26度30分以南的東海海域,休漁時間為6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休漁作業類型為拖網和帆張網作業。
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黃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
北緯35度-26度30分之間的黃海、東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
北緯26度30分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東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禁漁期是指政府規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撈海內動物的活動的期間,是世界各國普遍實行的魚類資源保護制度。其目的是保護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長或繁殖,保證魚類資源得以不斷恢復和發展。按照中國《漁業法》和其他法規的規定,禁漁期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B. 海邊禁漁期間哪幾個月
法律分析:海邊禁漁的時間隨著地理位置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法律依據:《農業部關於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 三、休漁時間 (一)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 (二)北緯35度至26度30分之間的黃海和東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桁桿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 (三)北緯26度30分至北緯12度的東海和南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四)小型張網漁船從5月1日12時起休漁,時間不少於三個月,休漁結束時間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確定,報農業農村部備案。 (五)特殊經濟品種可執行專項捕撈許可制度,具體品種、作業時間、作業類型、作業海域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報農業農村部批准後執行。 (六)捕撈輔助船原則上執行所在海域的最長休漁時間規定,確需在最長休漁時間結束前為一些對資源破壞程度小的作業方式漁船提供配套服務的,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制定配套管理方案報農業農村部批准後執行。 (七)釣具漁船應當嚴格執行漁船進出港報告制度,嚴禁違反捕撈許可證關於作業類型、場所、時限和漁具數量的規定進行捕撈,實行漁獲物定點上岸制度,建立上岸漁獲物監督檢查機制。 (八)休漁漁船原則上應當回所屬船籍港休漁,因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回船籍港休漁的,須經船籍港所在地省級漁業主管部門確認,統一安排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船籍港臨近碼頭停靠。確因本省漁港容量限制、無法容納休漁漁船的,由該省漁業主管部門與相關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協商安排。 (九)根據《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禁止漁船跨海區界限作業。 (十)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在國家規定基礎上制定更加嚴格的資源保護措施。
C. 休漁期是幾月到幾月
我國管轄的黃海、東海在每年的6月到9月實施休漁制度。再後來我國南海海域也開始實施此項措施。不同地域休漁期時間都是不同的,為了讓海洋中的魚類有充足的繁殖和生長時間,每年在規定的時間內,禁止任何人在規定的海域內捉魚。
D. 海南禁漁期間哪幾個月
法律分析:一、2021海南伏季休漁時間:5月1日12時起至8月16日12時
二、2021海南伏季休漁區域:在北緯12°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
三、2021海南伏季休漁事項: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捕撈漁船、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以及定置作業均休漁。
四、海南內陸水域禁漁:3月1日0時起至6月30日24時
「兩江一河」(南渡江、昌化江、萬泉河)的幹流江(河)段,除休閑漁業、娛樂性垂釣外,禁止所有捕撈作業。
五、休漁時間規定
(一)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
(二)北緯35度至26度30分之間的黃海和東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東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在上述海域范圍內,桁桿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
(三)北緯12度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四)定置作業從5月1日12時起休漁,時間不少於三個月,休漁結束時間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確定,報農業部備案。
(五)特殊經濟品種可執行專項捕撈許可制度,具體品種、作業時間、作業類型、作業海域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報農業部批准後執行。
(六)捕撈輔助船原則上執行所在海域的最長休漁時間規定,確需在最長休漁時間結束前為一些對資源破壞程度小的作業方式漁船提供配套服務的,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制定配套管理方案報農業部批准後執行。
(七)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在國家規定基礎上制定更加嚴格的資源保護措施。
(八)「閩粵海域交界線」是指福建省和廣東省間海域管理區域界線以及該線遠岸端(117?31『37.40「E,23?09』42.60」N)與台灣島南端鵝鑾鼻燈塔(120?50『43「E,21?54』15」N)連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第三十八條 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條 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六十三條 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在內陸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戰非法捕撈水產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萬元以上的非法捕撈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苗種、懷卵親體或者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捕撈水產品,在內陸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千元以上的在禁漁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在公海使用禁用漁具從事捕撈作業,造成嚴重影響的
E. 渤海和黃海的休漁期
法律分析:休漁時間:(一)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二)北緯35度至26度30分之間的黃海和東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東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在上述海域范圍內,桁桿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三)北緯12度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法律依據:農業農村部發布 《關於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漁業法》《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以及生態文明建設要求,更好地保護海洋漁業資源,我部本著總體穩定、局部優化、減少例外、利於監管的原則,決定對海洋伏季休漁制度進行調整完善。現將調整後的海洋伏季休漁制度通告如下。
一、休漁海域渤海、黃海、東海及北緯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灣)海域。
二、休漁作業類型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
三、休漁時間:(一)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二)北緯35度至26度30分之間的黃海和東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東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在上述海域范圍內,桁桿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三)北緯12度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四)定置作業從5月1日12時起休漁,時間不少於三個月,休漁結束時間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確定,報農業部備案。
F. 海洋伏季休漁期什麼意思,休漁期的原因和意義
海洋伏季休漁期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由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保護漁業資源的一種制度,它規定每年的一定時間、一定水域不得從事捕撈作業。我國管轄的渤海、黃海、東海、南海都是休漁海域,休漁時間從2個月延長至3-4個半月,每年參加休漁的捕撈漁船超過10萬艘,休漁漁民達上百萬人,涉及沿海多個省市。
一、海洋伏季休漁期什麼意思
1、海洋伏季休漁期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由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保護漁業資源的一種制度。它規定某些作業在每年的一定時間、一定水域不得從事捕撈作業。
2、我國管轄的渤海、黃海、東海、南海等全部4個海區都是休漁海域,休漁時間從2個月延長至3個半月至4個半月,每年參加休漁的捕撈漁船達到10萬艘以上,休漁漁民達上百萬人,涉及沿海11個省(區、市)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
3、我國從1995年開始,在東海、黃海、渤海海域實行全面伏季休漁制度,其中東海海域通過幾年的休漁有效地保護了以帶魚為主的主要海洋經濟魚類資源。從1999年開始,南海海域也開始實施伏季休漁制度。
二、休漁期的原因和意義
1、原因
(1)由於過度捕撈,近年來部分地區甚至出現違法電魚、毒魚、炸魚等現象,導致野生漁業資源急劇萎縮,許多珍貴品種瀕臨滅絕。
(2)設置休漁期可以根據水生資源的生長、習性、繁殖季節,避開其繁殖時間、幼苗生長時間,用以保護資源。
(3)伏季休漁能夠讓主要經濟魚類的親體和幼魚資源得到保護,讓海洋漁業資源得到休養生息,具有明顯的生態效益。
(4)漁船在休漁期間可以節約生產成本,休漁結束後漁獲物產量增加、質量提高。
2、意義
(1)防止過度捕撈導致種群數量下降。
(2)設置休漁期是保護野生漁業資源、維護生態平衡的重要措施。
(3)讓海洋中的魚類有充足的繁殖、生長時間,對魚類的生長起到了良好的保護作用。
G. 禁海捕魚期是什麼時候
休漁期是指政府規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撈海內動物的活動的期間。其目的是保護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長或繁殖,保證魚類資源得以不斷恢復和發展。
二、2021年全國休漁期時間具體是什麼時候?
1.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
2.北緯35度至26度30分之間的黃海和東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桁桿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
3.北緯26度30分至北緯12度的東海和南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4.小型張網漁船從5月1日12時起休漁,時間不少於三個月,休漁結束時間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確定,報農業農村部備案。
5.特殊經濟品種可執行專項捕撈許可制度,具體品種、作業時間、作業類型、作業海域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報農業農村部批准後執行。
6.捕撈輔助船原則上執行所在海域的最長休漁時間規定,確需在最長休漁時間結束前為一些對資源破壞程度小的作業方式漁船提供配套服務的,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制定配套管理方案報農業農村部批准後執行。
7.釣具漁船應當嚴格執行漁船進出港報告制度,嚴禁違反捕撈許可證關於作業類型、場所、時限和漁具數量的規定進行捕撈,實行漁獲物定點上岸制度,建立上岸漁獲物監督檢查機制。
8.休漁漁船原則上應當回所屬船籍港休漁,因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回船籍港休漁的,須經船籍港所在地省級漁業主管部門確認,統一安排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船籍港臨近碼頭停靠。確因本省漁港容量限制、無法容納休漁漁船的,由該省漁業主管部門與相關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協商安排。
9.根據《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禁止漁船跨海區界限作業。
10.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在國家規定基礎上制定更加嚴格的資源保護措施。
H. 休漁期時間段
根據2021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調整方案規定:拖網、張網的休漁時間為5月1日中午12:00至9月16日中午12:00。除拖網和網捕外,所有其他活動的釣魚暫停時間為5月1日12:00至8月1日12:00。
每個地區的釣魚禁令時間都不同,在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捕魚禁令期為5月1日的12:00至9月1日的12:00;北緯35度至26度30分鍾之間。黃海和東海的捕魚禁令時間為5月1日的12:00至9月16日的12:00;從北緯26度30分到「閩粵海交界處」,東海禁漁時間為5月1日中午12:00至8月16日中午12點。
I. 休漁期什麼時候開始什麼時候結束
一、2022休漁期什麼時候開始什麼時候結束?
1、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
2、北緯35度至26度30分之間的黃海和東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桁桿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
3、北緯26度30分至北緯12度的東海和南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4、小型張網漁船從5月1日12時起休漁,時間不少於三個月,休漁結束時間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確定,報農業農村部備案。
4.威海休漁期
(一)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除單一作業類型為釣具外的其他所有作業類型漁船,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
(二)小型張網漁船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20日12時。
5、江蘇省休漁期
(一)休漁海域
北緯35度至26度30分的黃海和東海海域。
(二)休漁時間
每年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其中,桁桿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張網類作業除單錨張綱張網(帆式張網)外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
(三)作業類型
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
(四)配套服務
捕撈輔助船原則上執行最長休漁時間規定,即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
綜上可知,2022年5月1日12時起,我國渤海、黃海、東海和北緯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將全面進入海洋伏季休漁期,各地結束時間不一。
J. 休魚期什麼時候開始什麼時候結束
所有海區的休漁開始時間統一為5月1日12時,大約8月份解除,其次,休漁類型統一和擴大。首次將南海的單層刺網納入休漁范圍,首次要求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同步休漁。
另外,休漁時間延長。總體上,各海區休漁結束時間保持相對穩定,休漁開始時間向前移半個月到1個月,總休漁時間普遍延長1個月。各類作業方式休漁時間均有所延長,最少休漁3個月。
有關規定
(一)特殊經濟品種可執行專項捕撈許可制度,具體品種、作業時間、作業類型、作業海域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報農業農村部批准後執行。
(二)捕撈輔助船原則上執行所在海域的最長休漁時間規定,確需在最長休漁時間結束前為一些對資源破壞程度小的作業方式漁船提供配套服務的,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制定配套管理方案報農業農村部批准後執行。
(三)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在國家規定基礎上制定更加嚴格的資源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