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通用名不一樣什麼
『壹』 同一種葯品為什麼葯品化學名稱不一樣
葯品一般有三種名稱,即化學名、通用名和商品名。 化學名是根據葯品的化學成分確定的化學學術名稱。通用名是國家醫葯管理局核定的葯品法定名稱,與國際通用的葯品名稱、我國葯典及國家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葯品標准中的名稱一致。商品名是葯品生產廠商自己確定,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產品名稱,在一個通用名下,由於生產廠家的不同,可有多個商品名稱。 例如:感冒葯, 感康 復方氨酚烷胺片 化學名:N-(4-羥基苯基)乙醯胺分子 通用名稱:復方氨酚烷胺片商品名稱:感康 消炎葯:諾百優 頭孢克肟咀嚼片 通用名稱:頭孢克肟咀嚼片商品名稱:諾百優化學名:(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亞胺)乙醯胺基]-3-乙烯-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貳』 為什麼葯品一般有一個商品名 還要有個通用名
這就好比如嗎丁啉,它的商用名是這個,但通用名叫多潘立酮,
叫多潘立酮的可不止這一個葯,它們的成分都是一樣的,效果也差不多,只不過是不同廠家生產的產品定位而已
『叄』 通用名葯物與商品名葯物區別
如何認識葯品通用名和商品名
我們常見的葯品名稱一般 分為通用名和商品名,通用名是指葯物的有效成分的名稱,商品名是 制葯企業為其產品注冊的商標名稱。
葯品的通用名是中國葯典或國家葯品標准規定的名稱,是同一種成分或相同配方組成的葯品在中國境內的通用名稱,具有強制性和約束性。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葯品必須標注其通用名稱。
然而,同一種葯品卻可以有許多個不同的商品名,而且,不同商品名的葯品售價也大不一樣。因而消費者有理由,也有必要弄清葯品名稱的異同,從而明明白白地消費。
如前所述,通用名是國家規定的,葯品的標簽、說明書或包裝上必須要用;而商品名則是葯品製造商根據自己的經營理念,為創造企業的品牌而精心設計的,是為了佔有更廣闊的市場,從而獲取更大的發展空間和利益。由於在設計、培植、拓展品牌的過程中,需要大量資金的投入,因而,品牌葯品的價格一般比同類沒有進行品牌包裝的葯品要高,有些甚至要高許多。如:一種外用治療真菌感染的常用葯——硝酸咪康唑軟膏,使用通用名的產品每支售價約1.8元,而成為知名品牌的「×××」軟膏,則價格提升5倍有餘;常用葯氯黴素眼葯水每支1.0元,而主葯成分、適應症和氯黴素一樣的「××」眼葯水價格則為9.0元左右。另外,有時一個成分完全相同、通用名稱也一樣的葯品卻同時擁有多個商品名,如羅紅黴素就有紅必克、嚴迪、必素林、羅力得、樂喜清、仁蘇、芙欣、蓓克、太兒欣、麗珠星、浦虹、候舒等多個商品名,因而也有許多不同的價格,類似的情況還很普遍並有升溫的趨勢。客觀地講,這種企業經營戰略的行為也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結果,但作為消費者要多長個心眼,要能辨別通用名和商品名的異同。
關於通用名與商品名字體大小的比例,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出台的《葯品包裝、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規定》也有詳細說明,規定通用名與商品名用字的比例不得小於1誜2,即商品名的字體不能過大,通用名的字體不能過小,這樣規定主要是方便消費者對通用名的關注。但一些製造商雖然按規定設計了字體大小的比例,卻又巧妙地在字體的色彩和色調上做起了文章,把通用名的色調設計得很淺或與基底色調近似,從而起到「淡化」的效果,而商品名的字體和色彩則醒目、突出,從而彰顯其品牌。
綜上所述,通用名是葯品結構特徵或復方成分的表述,力求反映事物的本來面目;而商品名是企業對該產品所賦予的市場價值的包裝,是企業經營思想的體現。
是買品牌還是買實質,消費者要學會比較和選擇。
『肆』 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的葯是否可以互相代替
當然可以
葯品名一樣就可以 商品名太多了 不用管 只是可能有療效的差別
含量只是葯廠自己標的 而且同一種葯不同的廠家生產 品質肯定是有差別的 療效不可能全部相同 但是差別也不可能太大
。。。。
『伍』 葯品名稱是按照什麼起的。為什麼同一樣的葯有很多不一樣的名字
中葯成份的葯品只有一個名稱,如咽炎片,板蘭根顆粒等.而西葯成份的就有一個以上的名稱了,如感康,商品名稱是:感康,化學名稱是:復方氨酚晚胺片.葯學上面只認化學名稱,是根據葯品的化學分子式來取的名稱.
『陸』 葯品的商品名可以和通用名一樣嗎
不一樣,通用名是參考國際一些命名的慣例制定的一套命名原則,是通用的,意思就是不管任何廠家生產,只要是這種成分,都叫這個名字。商品名是某個廠家為自己生產的葯起了一個商品化的名字,比如香皂不叫香皂,商品名叫舒膚佳,其他廠家同樣生產的香皂就不能叫舒膚佳了,但他們通用名都是香皂。(列子可能不太恰當,lz意會一下)。不是所有葯品都有商品名的,現在國家批商品名很嚴的,貌似只有某種級別的新葯才能申請商品名,一般仿製葯現在都不批商品名了。【阿莫西林膠囊】是通用名哈,葯品包裝上最大的名字那個都是通用名,商品名字體的大小不能超過通用名的二分之一的。
葯品商品名稱命名原則
一、由漢字組成,不得使用圖形、字母、數字、符號等標志。
二、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不得使用的文字
三、不得使用以下文字
(一)擴大或者暗示葯品療效的;
(二)表示治療部位的
(三)直接表示葯品的劑型、質量、原料、功能、用途及其他特點的.
(四)直接表示使用對象特點的.
(五)涉及葯理學、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或者治療學的;
(六)使用國際非專利葯名(INN)的中文譯名及其主要字詞的;
(七)引用與葯品通用名稱音似或者形似的;
(八)引用葯品慣用名稱或者曾用名稱的;
(九)與他人使用的商品名稱相同或者相似的;
(十)人名、地名、葯品生產企業名稱或者其他有特定含義的詞彙
『柒』 有哪些葯品通用名一樣但是商品名不一樣
太多太多 比如阿莫西林分散片 阿莫西林膠囊 頭孢拉定片 頭孢拉定膠囊
頭孢克肟片 頭孢克肟膠囊 這些葯都有N個商品名
『捌』 葯品通用名稱與商品名稱的區別
區別如下:
1、成分相同商品名不同的葯品,其葯品通用名必須相同。
因為葯品的通用名是由葯典委員會按照《葯品通用名稱命名原則》組織制定並報衛生部備案的葯品的法定名稱,是同一種成分或相同配方組成的葯品在中國境內的通用名稱,具有強制性和約束性。
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葯品的標簽、說明書或包裝上必須要用通用名稱。其命名應當符合《葯品通用名稱命名原則》的規定,不可用作商標注冊。
2、葯品通用命相同,葯品商品名可以不同。
商品名是葯品生產廠商自己確定,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產品名稱,具有專有性質,不得仿用。在一個通用名下,由於生產廠家的不同,可有多個商品名稱。
比如西葯頭孢哌酮鈉,通用名稱為頭孢哌酮鈉,商品名稱可以為先抗、先鋒必素、頭孢氧哌唑、先鋒必、先鋒哌酮、氧哌羥苯唑、頭孢菌素鈉、先鋒哌唑酮、先鋒松等。
(8)為什麼通用名不一樣什麼擴展閱讀:
通用名稱是不能注冊商標的。
在商標法中有以下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缺乏顯著特徵的。
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所以,這個是強制性的不允許。
『玖』 iphone連上無線後顯示的手機名稱為什麼跟手機設置通用名已設置好的不一
你指的是你手機連上wifi後,WiFi擁有者從他那裡查看你的名稱呢?這個是路由器製造商設計的通過mac地址檢測設備品牌,他那裡是無法篡改你的手機名稱的,他那裡可以修改的只是備注。簡單來講就是說他改的名字只有他那裡可以看到,你是不會受任何影響的
『拾』 葯品通用名與商品名有何區別
區別如下:
1、成分相同商品名不同的葯品,其葯品通用名必須相同。
因為葯品的通用名是由葯典委員會按照《葯品通用名稱命名原則》組織制定並報衛生部備案的葯品的法定名稱,是同一種成分或相同配方組成的葯品在中國境內的通用名稱,具有強制性和約束性。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葯品的標簽、說明書或包裝上必須要用通用名稱。其命名應當符合《葯品通用名稱命名原則》的規定,不可用作商標注冊。
2、葯品通用命相同,葯品商品名可以不同。
商品名是葯品生產廠商自己確定,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產品名稱,具有專有性質,不得仿用。在一個通用名下,由於生產廠家的不同,可有多個商品名稱。比如西葯頭孢哌酮鈉,通用名稱為頭孢哌酮鈉,商品名稱可以為先抗、先鋒必素、頭孢氧哌唑、先鋒必、先鋒哌酮、氧哌羥苯唑、頭孢菌素鈉、先鋒哌唑酮、先鋒松等。
(10)為什麼通用名不一樣什麼擴展閱讀
一種葯品常有多個廠家生產,許多葯品生產企業為了樹立自己的品牌,往往給自己的葯品注冊獨特的商品名以示區別,因此,同一葯品可以有多個商品名,例如對乙醯氨基酚復方制劑的商品名就有百服嚀、泰諾林、必理通等。患者在用葯時,不論商品名稱是什麼,都要認准通用名,即葯品的法定名稱,也就是國家標准規定的葯品名稱。
依據《商標法》規定,通用名不能作為商標或商品名注冊,因此通用名可以幫助識別葯品,避免重復用葯。《葯品管理法》和《葯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規定,在葯品包裝上或葯品說明書上應標有葯品通用名。葯品商品名稱不得與通用名稱同行書寫,其字體和顏色不得比通用名稱更突出和顯著,其字體以單字面積計不得大於通用名稱所用字體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