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明星帶貨的都那麼便宜
Ⅰ 陳小春直播帶貨翻車,商家花51萬僅賣5千元,明星帶貨到底靠不靠譜
明星帶貨並不靠譜,因為明星帶貨只不過是直播帶貨騙人的噱頭。
之所以會這樣說,主要是因為直播帶貨本身就是用流量來欺騙廣告主和用戶的行為。對於廣大用戶來說,大家可能會非常羨慕這些直播帶貨的流量,有些人會為此表示非常震驚,因為他們在短短幾小時就能達到銷售額幾千萬的程度。然而,他們真實的帶貨量可能連數據的1%都沒有,所謂的數據只不過是刷出來的罷了。
一、陳小春直播帶貨翻車引起了爭議。
在陳小春曾經參加帶貨直播的時候,商家花費了51萬元,請陳小春直播帶貨,但陳小春最後只給商家賣出了5000元的商品。商家對此感到非常不滿,所以把陳小春和直播帶貨的公司告上了法庭,認為他們存在虛假直播的嫌疑。這個事情引發了網友的廣泛爭議,很多人表示直播帶貨騙人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這種行為應該得到監管。
Ⅱ 潘長江直播賣酒,4萬2的茅台酒只賣2萬6,他賣的為何這么便宜
明星直播帶貨,這件事本身是沒問題的,帶貨是這個時代最賺錢的事情,有資源,有能力,完全可以去做,但做的過程,明星們是否能夠守住底線,尤其是做人的底線,那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所以,潘長江事件應該給那些喜歡在網上買酒的小夥伴敲響警鍾,買貨要貨比三家,太貴的,或者太便宜的,都不要輕易相信,那些動不動就說自己和某個集團老總很熟悉,是哥兒們的,更要注意,如果這些人真的這么有能耐,何必直播賣酒呢,單就是這個渠道的價值就不可估量!
Ⅲ 現在抖音直播那些明星帶貨的大牌化妝品為啥那麼便宜呢,靠譜嗎
明星帶貨的產品是可以放心購買的,試想下,如果說明星被爆出賣假貨,那也是真的臭了,所以不會去冒險的,之所以便宜是因為直接和廠家對接談好的價格,對於這些自帶流量的帶貨主播,廠家會給一些相對便宜的福利的,因為人家能給你帶去知名度,口碑,以及後期的利潤
Ⅳ 為什麼明星網紅帶貨直播,為啥買的越反而越便宜他們也要給網紅明星廣告費啊
一般來說,出現在直播間的明星是個品牌請的,網紅一般不需要掏錢出場費,都是各品牌給的。
越是有名的網紅,她肯花錢的粉絲就越多。他憑借著龐大的粉絲數量和業績就可以向商家要求更加高的折扣。所以給你感覺他家的東西比其他家的更便宜。
Ⅳ 明星抖音直播化妝品為什麼便宜
一 本身就便宜 2打的折扣多 3為主播量身定做的 不一定和官網一樣 我看別人說(好像羅永浩還是誰忘了) 直播間抽成百分之20-30左右 東西只能更便宜
Ⅵ 公司花51萬請明星帶貨僅賣5000元,明星帶貨為何不靠譜呢
近日,”明星帶貨遭賣家起訴“這一新聞引發了網友的熱議,昔日的頂流明星陳小春接了一個僱傭費為51萬的帶貨任務,最後銷售量竟不足5000元。於是遭到了賣家的起訴。最終法律判決退還41萬。
在現如今流量至上的網路時代,為何坐擁千萬粉絲的明星的帶貨量均不足5000元?明星帶貨不靠譜的原因有哪些呢?
消費者們早有了相關的購物經驗。
近些年來帶貨直播早已成為了一個行業,觀眾們早在幾年前就開始從直播間里購買貨物,直至今日他們已經擁有了很豐富的經驗,據經驗所知,很多明星帶貨都有過翻車的經歷。因此消費者們在觀看明星直播,帶貨時往往會抱有謹慎的態度。
Ⅶ 明星帶貨是常態,但他們都喜歡賣廉價酒,這是為什麼
在現在網路化的時代,短視頻APP盛行,直播帶貨也逐漸發展起來。部分明星在沒有戲拍的時候會選擇直播帶貨,去賺取一些外快。因為明星的影響力比較大,吸引力度大,他們帶貨的能力也是比較強的。但是有些明星卻走了彎路,售賣廉價酒、假貨等。
Ⅷ 現在抖音直播那些明星帶貨的大牌化妝品為啥那麼便宜呢,靠譜嗎
一分價錢一分貨,太便宜的大牌化妝品不要相信,都是忽悠人的,你買了就知道,根本沒效果!
Ⅸ 為什麼有的明星直播間帶貨會便宜那麼多呀
直播帶貨現在是一個大趨勢,事實上,直播帶貨的商品價格之所以會比網店還便宜,主要是因為直播帶貨的商業模式就是廠商到直播平台,再到客戶,沒有那麼多中間商,所以就省去了很多營銷成本,這部分成本自然就可以用來降低價格了。
在直播帶貨大火的時候,越來越多的商家開始藉助這個風口,走薄利多銷的路子。所以在直播帶貨興起之後,商家在面臨激烈的競爭時會搞促銷,從而刺激銷量增長。只不過,直播帶貨的浪大了,什麼樣的商品都會被「吹」上來。其實現在也有一些直播間的商品是低劣的,很多不知名的主播會專門接這種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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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業內人士表示,一般不知名品牌的傭金率能高達30%,但是大牌產品的傭金率可能只有15%,甚至更低。因此,不少主播為了獲得更高的傭金會為小品牌商品代言。
本身這些小品牌產品的知名度就不高,有了直播帶貨的曝光,加上主播的各種「演」和「誇」,再加上巨大的優惠,自然就賣得多了。所以說,現在我國的直播帶貨行業中的商品其實是參差不齊的,在巨大優惠的背後,有的商家是為了薄利多銷,有的商家是在賣低劣商品。
Ⅹ 51萬請陳小春和網紅帶貨僅賣5000元,明星帶貨為何不被網友認可
並不是網友不認可明星,而是明星在帶貨方面的確不如一些專業的網紅主播,所以才會導致出現花51萬塊錢請陳小春和一些著名的網紅直播,但是卻只賣出去5000塊錢的產品。而且在這樣的事情發生之後,因為賣出去的產品金額跟他們的坑位費差距非常大,所以廠家直接把陳小春和網紅給告上了法庭。認為應當退還他們給出到服務費,而目前法院也給出了判決,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這一次的事情。
第三,如何看待這一次的賠償?我認為這樣的賠償是非常合理的,既然雙方是合作關系,那麼就是互惠互利,不可能沒有任何的風險做51萬塊錢,首先在這里確定的是,並不是單純的給一個人,而是給了傳媒公司,然後在有網紅和明星進行分賬。而且在合同簽訂的時候,已經約定了要完成的roi。銷售的保底數額要達到100萬以上,才能夠支付全部合同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