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人員為什麼不好找工作
『壹』 工傷修養期間可以另找工作嗎
不能一概而論。工傷治療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並未解除。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能另外從事其他工作,那麼該行為是被禁止的,如果並未有這方面約定,那麼並不違法。
『貳』 工傷對以後找工作影響
法律分析:沒有任何影響,是法律規定的流程,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應該報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叄』 單位招工為什麼不愛要有工傷的
第一,發生工傷的人,身體會比沒有發生工傷的差些,用人單位都喜歡錄用身體好的。
第二,有些單位處於行業特點的需要,對身體要求更嚴些,很多發生工傷的人,體檢不合格。不能錄用。
第三,發生工傷的人,有些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可能是違章,或者是其他原因,用人單位會忌諱這個一點,不想錄用。
第四,現在找工作很難,有身體好的,為什麼要錄用工傷的呢?誰願意自找麻煩呢?
『肆』 工傷簽定十級,對本人後期找工作有影響嗎
工傷十級,屬於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對今後就業會有一定影響,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時,用人單位支付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就是對此的補償。
《工傷保險條例》
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我國原勞動部1996年發布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范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范圍為: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繫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於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伍』 工傷痊癒後公司不安排工作,這是為什麼
很有可能是你的公司想要辭退你,但是又找不到什麼理由,所以就不給你安排工作,讓你自己主動離職,公司這樣的做法已經違反了相關規定,你是可以去舉報他的。
如果你在工傷痊癒之後,公司沒有給你安排工作,你可以拿出相關的醫療證明,向公司提出上崗申請,如果公司不給你安排工作的話,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公司還是這樣做的話,你可以去找律師,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這件事情,因為這件事情,從頭至尾我們都沒有做錯,我們都是符合規定的,只是企業不遵守相關規定,那我們就和他按照法律程序去走,他自己不承擔責任,那就讓法律去,讓他們承擔責任。不能讓他們一直這么過分,因為一旦你妥協了,日後還會有更多的人被迫離職,這對於勞動者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所以一定要重視起來。
『陸』 工傷傷殘鑒定做了。對我以後找工作有影響嗎
工傷傷殘鑒定對於以後找工作沒有影響。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如果鑒定有傷殘等級的,原單位不能辭退職工。如果主動要求離職的可以要求原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償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法律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的規定,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均屬於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第一,選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第二,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柒』 有過工傷的好找工作嗎
法律分析:新公司有義務為了自身利益和本著對員工負責的態度,肯定會要求新入職的員工提供身體合格證明,並對新入職員工的過往經歷進行調查,一來是為了避免新公司自身不必要的訴累,另一方面也是保證員工的安全,避免因工作崗位安排的不恰當導致員工身體繼續受損。如果的新崗位對的傷情沒有影響,一般來說,新公司不會過多干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捌』 出了工傷後,再去外面找工作有影響嗎
發生工傷之後,如果對工作有一定影響,可能用人單位在招用員工的時候會有一些顧慮,對後期的找工作還是有一定影響的。
『玖』 工傷修養期間可以另找工作嗎
職工工傷休養期間,是不能另找工作的。
第一,職工工傷停工留薪期,是治療的時間,單位依法發放工資,目的就是為了保護職工的利益,盡快康復。
第二,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並未解除,依然是單位的職工,在沒有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不能到別的地方再次工作
第三,如果職工可以繼續工作,應該停止停工留薪期,回到單位上班,本人不想繼續上班的,應該提出解除合同。
『拾』 工傷鑒定後對以後找工作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會有影響。工傷十級部分勞動力會喪失,對未來就業有一定影響。 當勞動關系終止或終止時,僱主支付的一次性就業補貼就是對此的補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十三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十一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九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七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