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車牌點的位置不一樣
⑴ 車牌有前後之分嗎 車牌分前後的嗎
車牌是否分前後取決於車型。小轎車的車牌不區分前後位置。而客車和貨車則有明確的車牌前後之分,小車牌通常安裝在前面,大車牌則掛置在後面。車牌的正確懸掛非常重要,否則可能導致扣分處罰。新車上牌時,4S店應確保車牌固封螺絲齊全,自行領取車牌時,需檢查是否配齊8顆螺絲,不足時需補足。根據車管所規定,前後車牌共有四個或八個孔,應相應安裝四個或八個螺絲,螺絲數量不當或使用非規定零件均會被扣分。此外,車牌安裝必須使用車管所統一發放的專用螺絲,螺絲遺失後使用鉚釘等替代品安裝也是不合格的。
最常見的車牌顏色為藍底白字,適用於普通轎車。這類車牌幾乎出現在所有普通轎車上,除非駕駛C2駕照車型,需確認是否為自動擋汽車。否則,只要車輛使用的是這種顏色的車牌,即可合法駕駛。
⑵ 一副車牌在安裝時哪個車牌在前有無前後之分
部分車型的車牌有前後之分,摩托車前車牌尺寸是220mm×95mm,要安裝在前面,後車牌尺寸是220mm×140mm;大型汽車車牌前車牌尺寸是440mm×140mm,要安裝在前面,後車牌尺寸是440mm×220mm;小型汽車汽車車牌沒有前後之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中規定:
6.5 金屬材料號牌外觀
(a)號牌的表面應清晰、整齊、平滑、光潔、著色均勻、反光均勻,不應有明顯的皺紋、氣泡、顆粒雜質等缺陷或損傷;
(b)小型汽車號牌和輕便摩托車號牌底色和字元均為反光;
(c)號牌表面不同反光區域的反光效果應均勻,不應有明顯差異,同時應具有清晰的反光膜製造商標識和產品型號;
(d)反光膜應與基材附著牢固,字元和加強筋邊緣不應有斷裂;
(e)號牌背面應有生產廠家名稱和批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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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
第十一條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丟失或者損毀,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補發的,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和申請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與機動車登記檔案核實後,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補發。
第十三條 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後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應當噴塗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並保持清晰。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中規定:
6.6.1外廓尺寸
號牌外廓尺寸符合第5章對規格的要求,88mm×60mm的號牌外廓尺寸誤差為±0.5mm,其它規格的號牌的外廓尺寸誤差為±0.5%。
8.6.2夜間的顏色
採用GB/T3978規定的標准照明體A光源(色溫2856K),觀察角0.2°、入射角0°,測試號牌上某一種顏色時,應使用低反射率的黑色材料遮擋其它顏色部位,按GB/T3979規定的方法測量色品坐標。
8.6.3日間的顏色
採用GB/T3978規定的標准照明D65光源(色溫6500K),視場角2°、幾何條件45/0,測試號牌上某一種顏色時,應使用低反射率的黑色材料遮擋其它顏色部位,按GB/T3979規定的方法,測量色品坐標和亮度因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