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樣的地方違停貼條不一樣
1. 相鄰的車沒貼條,為什麼我的要貼違停條,同樣的停放
首先你要先確定人家下面是不是有車位的劃線,還有一種可能是貼條的時候人家車里有人,屬於臨時停靠,是不被貼條的,還有就是人家是貼條之後才來的
2. 車子在同一地點違停,罰單可以連續貼嗎
同一時間,同一地點不能重復處罰,如果是車輛被處罰後開走了,又開回來,是可以繼續處罰的,如果被貼了兩張罰單,可以找到車輛未移動的證據,進行行政復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 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2)為什麼一樣的地方違停貼條不一樣擴展閱讀: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4、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6、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3. 在同一天同一地點停車,上午和下午被交警貼罰單兩次,請問合法嗎
不合法,可以申述。根據《行政處罰法》第24條,它是有明確規定的,當事人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及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1、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如果被交警在路面管理過程中發現機動車及駕駛人有超過5次(含)以上交通違法行為且未在規定期限內接受處罰的。
一律予以扣留機動車,依法予以處罰後放行。銀行未交款的必須去指定銀行交,超過15日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收取滯納金,滯納金不超本金。
2、車子在沒有挪動的情況下吃到兩張罰單,不管是交警還是城管貼的,最後只算一張,這叫同一次違法行為。如果車輛移動後回到原處再次違停,則不屬於同一違法行為,是可以貼兩張違停罰單的。
3、再來說一下違停的處理,大部分地區對於違章停車,採取人工採集和電子警察抓拍兩種方式進行。對於採集的違停信息,系統會自動辨析,24小時之內的同一違章行為將自動「合並」。如果你確實沒有挪車但被記錄兩次違停,可以根據行車記錄儀或者監控信息申請行政復議。
擴展資料:
從程序上看,協管員在違章車輛前車門的玻璃上粘貼《告知單》後,通過相機或攝像記錄停車事實,將《報告單》和圖像視頻資料報告交管部門。交警的審核確認事實上是一種書面審核。它不過是將執法分解成了兩個階段,
一是協管員前台「貼條」。
二是交警後台確認。由於交警的審核是在事後根據協管員提供的證據材料完成的,基本上可視為一種形式審核。通俗地表達,就是「協管員填單,交警署名」而已。
4. 同樣是違停!為什麼我罰200扣3分,別人只罰款不扣分
□大河汽車
開車在外,難免就有違章,違停就是違章中最常見的一種,違停的原因也有很多,比如停車位不足、司機沒看到禁停標志、開車的人比較懶,不想去找停車位等。
大家因為上訴原因發生違停的情況後,你可能就會看到交警給你玻璃上貼條了,也有可能是你的手機收到違停信息了。在這個時候,大家會發現有不一樣的處罰,有的是罰100、罰200、罰100記3分、罰200記3分等。
那麼有的人就好奇了,同樣是違停,為什麼受的處罰不一樣,違停的標準是什麼?違停會怎麼處罰?今天就給大家講講這個交規知識。
敲黑板
關於不同的違停情況,我們先來學習一下理論知識
1、利用電子監控設備記錄違法行為,拍攝到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即判定為違停並告知車主,如果聯系不到車主,交管部門可以將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指定地點停放,對違法駕駛人處200元罰款。
2、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3、對於機動車違停的這種違法行為,如果說是在有明顯的禁令標志標線的路段違停,在罰款200元的同時需要給駕駛證記3分。對於在沒有明顯禁令標志標線的路段,駕駛人由於車輛違停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會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大家看完理論知識可能會一頭霧水,這是啥呀,不都一樣嘛?那我就舉幾個例子來說明一下。
1、在人行橫道停車被拍
人行橫道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是禁止停車的,無論對於那些臨時停車或者走走停停的,如果被違法拍攝記錄儀拍到違章,將處以罰款200不計分的處理,如果因為在人行橫道違規停車導致的事故,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對於一些非機動車而言,在人行橫道停車交警也是有權罰款20元的。
2、導流線或者黃色網格線違章停車
導流線一般出現在車道變寬或者變窄的入口或出口處,黃色網格線一般在十字路口為多,按照我國的交通法規,這兩個線可以壓,但是,不能停車,你可以緩慢的通過,如果被抓拍到違停,將處以罰款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元,不計分的處罰,如果遇到路況不佳的時候,可選擇在道路的禁停線之前停車,等待道路暢通之後再開走。
3、在有禁停標識的路段停車
如上圖所示的禁停標識,如果在這樣有明確禁停標識的路段停車,不管是臨時停車還是長時間停車,被電子眼抓拍之後,一律按照記3分,罰款200元的來處罰,在這個標識所處的路段停車,屬於「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的違法行為。除了這個標識,如果馬路邊的路沿上有黃色的實線,也是代表了此路段為機動車禁停路段,處罰跟上面一樣。
除了我國頒布的全國使用的交通法律法規之外,地方性政府部門也是有權改動當地交通法規的,對於大城市而言交通繁忙,道路路況太差,所以,處罰的方式肯定更加嚴格,扣分和罰款雙管齊下,而對於一些交通壓力比較小的城市,可能違停處罰只罰款不扣分也是有可能的。同時在一些城市的主幹道違停和在一些支幹道路停車,處罰方式有時候也是有所不同的。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5. 車輛在同一個地方,兩分鍾內能貼兩次罰單嗎
車輛違章停放24小時內在同一地方沒動過,不能開兩次罰單。因為同一個違法行為,不能處罰二次的。
同一時間,同一地點不能重復處罰,如果是車輛被處罰後開走了,又開回來,是可以繼續處罰的,如果被貼了兩張罰單,可以找到車輛未移動的證據,進行行政復議。
相關規定: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 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6. 路邊違章停車,同一地點每天可貼幾張罰單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24條,它是有明確規定的,當事人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及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那為什麼實際生活當中,這個罰單,車子上會被貼很多張罰單,到底是為什麼?
那同一個地方,違章停放的同一輛車子,它算是一次違章行為對吧,那理論上就是貼一張。那交警貼那麼多張是為什麼?
是因為我們沒有辦法證明,我們這個車子,沒有動過,他有可能覺得我們停在這里,開出去又停回來他就再貼一張;因為沒有辦法證明車輛一直停在原地沒動,所以人家就是,看到一次貼一張,看到一次貼一張。
當然了如果有辦法證明,車子一直停在那邊的話,那麼就可以進行行政復議
比如說停車子的地方監控攝像頭看得到的,可以證明車子沒動過,這個是有效的證據。
是這樣的,如果是有證據能夠證明,這個算是同一次違法行為,或者是違章行為,那被處罰了很多次的話,是可以吃到罰單之後的60天內,向自己的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復議申請。
7. 為什麼有的違章停車罰單是50元的,有的是150元的
城管和交警開的罰單不一樣,現場開和停著被貼條也不一樣,看情況吧
8. 車子違停地點與罰單地點不一樣,請問這個要怎麼處理
車子違停地點與罰單地點不一樣,可以進行申訴,但確屬於違章停車的行為,仍需要接受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九條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採取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十七條 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執法監督,建立本單位及其所屬民警的執法檔案,實施執法質量考評、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執法檔案可以是電子檔案或者紙質檔案。
(8)為什麼一樣的地方違停貼條不一樣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對違法行為事實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處以罰款的,應當自違法行為人接受處理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作出處罰決定;
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自違法行為人接受處理之日起三日內作出處罰決定;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自違法行為人接受處理或者聽證程序結束之日起七日內作出處罰決定,交通肇事構成犯罪的,應當在人民法院判決後及時作出處罰決定。
第五十條 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當事人應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適用一般程序。
9. 在異地違章違停現場貼罰單,異地處理是罰150不扣分,而老家發來的簡訊是扣3分!怎麼回事到底扣不扣
如果是在禁停區域停車的,是會扣三分的,如果僅僅是妨礙行人通行的比較輕微的往往是只罰款不扣分,這個應該以交警發的信息為准,現在違停可以貼條的不只是交警,城管或者協警都是可以貼的,如果是城管貼的,他們當然沒有權利去扣分了,頂多就是罰款。而且最好是在30日內進行處理,你可以在微信公眾號【便民車務查詢辦理】上查詢和處理全國三百多個城市的交通違章。
10. 同樣地方停車為什麼只有我一輛被貼罰單剩下的車都不貼就貼我一輛
這個一般有兩種可能。一種是雖然同樣的地方,別的車都停在線內,你的車沒有停在線內,或者雖然停在線內,但是沒有按照箭頭方向停車。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大家都違停了但是交警貼單時別的車還沒來,它們是交警有了以後才停這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