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火能滅火,為什麼
這是利用了空氣,裡面燒外面也燒,空氣得不到及時補充,含氧量下降,達不到助燃的比例,火就熄滅了
B. 以火滅火是什麼原理
以火滅火只能對付很大的草原森林火災。當火異常大時,火場中心的氣壓很低,火場外圍氣壓是一個相對的高壓,造成一個向火場流動的強大氣流。這時在火場外圍放火,火會被氣流吹向火場,將這個火源與火場之間的可燃物燒光,然後因為缺少可燃物,火就會熄滅。
以火滅火不是為了燒去氧氣,是為了提前把可燃物燒掉。
舉個例子,就是你說的「還有個如果起風了,有陣風由西往東吹,那我是應該是在火場的西邊點火還是在東邊?還有個問題就是就算你點著了火場,那最東面的火場不是還可以被風吹往東面嗎?那最西面的火場不是還可以被風吹進氧氣和可燃物嗎?」
首先,你應該在東邊點火。但是不是說你去點了火就坐在旁邊看它燒,人是要去控制的。以火滅火的實質其實就是在不可控制的自然燃燒前,先使可燃物進行人力可以控制的燃燒。比如你在東邊點了火,那就要在更加東的地方進行火勢預先的阻隔,比如組織人力拿好滅火裝置守候。這樣東邊的可燃物燒掉了,火無法蔓延到更東的地方。
關於「那最西面的火場不是還可以被風吹進氧氣和可燃物嗎?」是這樣子的,在滅火的同時要考慮不讓火勢蔓延,所以我們到東邊放火。而西邊吹來的可燃物雖然會支持繼續燃燒,但不會導致火勢進一步蔓延。這樣我們就可以在有限的范圍內滅火了。
C. 以火滅火的原理
以火滅火不是為了燒去氧氣,是為了提前把可燃物燒掉。
舉個例子,就是你說的「還有個如果起風了,有陣風由西往東吹,那我是應該是在火場的西邊點火還是在東邊?還有個問題就是就算你點著了火場,那最東面的火場不是還可以被風吹往東面嗎?那最西面的火場不是還可以被風吹進氧氣和可燃物嗎?」
首先,你應該在東邊點火。但是不是說你去點了火就坐在旁邊看它燒,人是要去控制的。以火滅火的實質其實就是在不可控制的自然燃燒前,先使可燃物進行人力可以控制的燃燒。比如你在東邊點了火,那就要在更加東的地方進行火勢預先的阻隔,比如組織人力拿好滅火裝置守候。這樣東邊的可燃物燒掉了,火無法蔓延到更東的地方。
關於「那最西面的火場不是還可以被風吹進氧氣和可燃物嗎?」是這樣子的,在滅火的同時要考慮不讓火勢蔓延,所以我們到東邊放火。而西邊吹來的可燃物雖然會支持繼續燃燒,但不會導致火勢進一步蔓延。這樣我們就可以在有限的范圍內滅火了。
D. 火有什麼作用
1、驅趕野獸,保護自己
2、傳遞信號,用於聯絡
3、熱處理材料(制陶)
4、圍獵
5、燃燒野草,生產肥料
6、打鐵,打鐵也離不開火,通常鐵匠邊有一個大火爐,爐邊架一風箱,風箱一拉,風進火爐,爐膛內火苗直躥。要鍛打的鐵器先在火爐中燒紅,然後移到大鐵墩上,由師傅掌主錘,下手握大錘進行鍛打。
火是一種發光發熱的化學反應,溫度很高,是能量釋放的一種方式。火焰分為焰心、內焰和外焰,溫度由內到外依次升高,外焰因為供氧充足,燃燒完全,所以溫度最高,而焰心溫度最低。

7、火車
火車最早的模式是蒸汽機車,當時使用的是煤炭或木柴做燃料,靠火產生助力,因此才叫火車。
(4)火為什麼能滅掉所有的東西擴展閱讀:
原始人類
控制火提供熱、光是人類早期偉大的成就之一。早期的人類從自然界產生的火源中保留火種。後來學會使用鑽木取火或者敲擊燧石的方式來主動獲得火。學會用火使人類能夠移民到氣候較冷的地區定居。火被用於烹飪較難消化的食物、照明、取暖、驅趕野獸、熱處理材料等等。
考古學研究顯示人類在一百萬年前就能有控制地用火。近東人類於79萬年前就能自己生火。但使用火的技能約到四十萬年前才普及。
火,也代表著熱情與正義,是一種美好的精神。
E. 為啥火焰能滅菌
因為火焰高溫乾燥,所以能滅菌。即細菌可以不怕高溫,但和其它生物一樣,細菌也怕乾燥。也就是即使低溫,只要乾燥,細菌也無法長時間生存。
F. 火為什麼能燒東西
我們平常看到的火,是空氣中的氧氣與可燃物(如:乾柴、汽油、紙張等)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並產生大量的光和熱,燃燒時可燃物產生大量微粒和氣體散發到燃燒處周圍附近與氧氣充分發生化學反應並產生大量光和熱,這就是火焰。但在常溫下,我們日常見到的可燃物並不會與氧發生劇烈化學反應,一定要達到某一溫度後才能發生,這就是著火點。如果額外提供熱量使可燃物達到著火點進行燃燒,我們稱之為點火,我們劃一下火柴,火柴著火了,是用磨擦生熱的方法使火柴頭達到著火點。當可燃物的一部分被點著燃燒,其燃燒產生的熱量使其它部分達到著火點而燃燒起來,如此逐部位引燃下去而不至於燃燒馬上停止,這就是持續燃燒和火的漫延,所以我們只要點著一件可燃物,它就會持續燃燒直至完全燒為灰燼。但如果在持續燃燒的過程中,因為熱量散失過於嚴重、熱量過多被轉移、燃燒處范圍過小而導致燃燒產生的熱量不足以使其他部分達到著火點以上的溫度,或者可燃物無法接觸或者不能充分接觸到空氣中的氧氣,燃燒就會停止,這叫做「熄火」。火能燒毀可燃物,一是因為火本身產生大量的熱使可燃物達到著火點而發生持續燃燒最後化為灰燼;二是放在火焰中的物體發生變形甚至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