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系統為什麼找不到票了怎麼辦
① 開好的發票,認證勾選系統里查詢不到這張發票,是什麼原因
開好的發票,認證勾選系統里查詢不到這張發票,是什麼原因?
開好的發票,認證勾選系統里查詢不到這張發票,可能有以下原因:
1.開票方離線開票未上傳,請聯系開票方確認開票軟體中對應發票的上傳狀態。
2.確認本企業是否做了稅號變更,請登錄勾選平台查看「檔案信息維護」核實。
3.發票可能為異常發票,請前往「發票查詢」模塊進行核實查詢。
4.請核實發票號碼、代碼、購方識別號等信息的准確性,確認發票是否開錯。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稅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第一條規定: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
2.過180天未認證的專用發票能否紅沖,需要分情況來看。
3.如果滿足條件「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隨時可以沖紅,不管是否超180天是否認證.
4.如果僅僅由於「超過180天未認證沒有抵扣進項稅額」,不允許沖紅。
昨天開的發票,今天發票勾選系統怎麼查不到
檢查一下你的開票系統是否聯網,開具的發票是否已上傳到稅務局
勾選系統認證的發票對方又作廢咋處理
勾選認證後發票對方作廢了,不要抵扣即可,再把當期的賬目做個詳細的標記,以後日後稅務機會查賬。
增值稅發票認證平台查不到供應商開出的發票是什麼原因
認證平台查詢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你收到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開完後,發票查詢里看不到開出的發票是什麼原因?
原因可能是發票選擇月份/選擇號碼不對。
附註:
-
如果是查詢清單,進入發票查詢,選擇月份,然後選擇號碼,點擊上面的清單按鈕就會彈出清單的窗口,點擊就可以看到。
-
如果是發票明細/匯總表查詢,進入開票系統後點擊報稅處理,再點擊發票資料,選擇月份、發票種類相關信息,就可以看到了。
樂稅社區稅友咨詢問題:通過增值稅發票查詢平台確認勾選的發票能否從原增值稅認證系統查詢到勾選發票明細
不能,查詢平台的目的就是取消原認證系統。
已開具出來的發票查詢不到是什麼原因
個別企業在增值稅發票勾選平台進行發票勾選時查不到相關發票,可能有以下原因:
(1)開票方離線開票未上傳,請聯系開票方確認開票軟體中對應發票的上傳狀態;
(2)確認本企業是否做了稅 號變更,請登錄勾選平台查看「檔案信息維護」核實;
(3)發票可能為異常發票,請前往「發票查詢」模塊進行核實查詢;
(4)請核實發票號碼、代碼、購方識別號等信息的准確性,確認發票是否開錯。
請參考
勾兌認證發票,進入後,查不到發票信息,什麼原因
在增值稅發票勾選平台勾選認證發票,查不到發票信息,可能的情況是:開具發票信息上傳有一天的時間差;對方離線開具發票,發票信息未上傳;發票可能為異常發票。等等
已開出的增值稅發票在勾選認證平台找不到是什麼原因
那可能是對方才開出來得發票,在開票系統裡面還沒有上傳成功,所以你這邊暫時查詢不到,可以過一段時間再來查詢,還有就是確定開票資料確認無誤,也可能是開票錯誤造成的。
② 金稅盤新增票種後開票系統中沒有怎麼辦
1、新購買的發票,要把金稅盤插在開票電腦上,打開開票系統,一般系統會自動讀入新購發票信息,沒有自動讀入的手工讀入
2、發票讀入開票系統後,你可以在系統中查詢發票庫存信息,核實對否跟你實際有的紙質發票一致,正常應該是一樣的,那就沒有問題,你正常開具發票就行
3、如果不一致,先確認購票信息是否讀入系統,已讀入不符的話,看看不符的具體情況,可以去稅務局說明情況讓他們處理
③ 在國稅購買的發票在開票系統裡面查不到是怎麼回事
注意領購發票用的是什麼盤。一般情況下,直接用大盤領購發票可以直接使用。如果用小盤領購發票,則回來後需要同時插上大盤和小盤,並在稅控系統里操作發票分發才能查詢到並使用。
④ 開票系統里怎麼找不到以前開過發票的信息了
由於每次的張數有限,每次都會產生新舊,導致軟體記錄的時候總是認為舊的已經沒有用了,將這些信息隱藏了起來,導致開票系統里怎麼找不到以前開過發票的信息了。可以通過對應的軟體調度信息,可以重新將這些信息調用出來的。首先,點擊電腦桌面的開票軟體,輸入管理員賬號密碼,然後登陸賬號到軟體,打開軟體,軟體打開之後,在軟體菜單欄下面圖標裡面找到發票管理圖標,點擊圖標,進入管理界面,進入管理界面之後,在管理界面找到「發票修復」選項按鈕,點擊該按鈕,即可發現軟體彈出「發票修復」提示框,然後在界面內,選擇要修復的時間和月份,稍等片刻,即可修復完畢,修復完畢之後,點擊「發票管理」,然後點擊「已開發票查詢」,再次查詢,即可發現信息回來了。發票開票系統有設定,以公歷日期為准按月進行分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第二十三條 安裝稅控裝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並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
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的,應當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體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
國家推廣使用網路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