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挖到的東西要上交國家
A. 民眾在地里挖到寶,是否需要上交國庫
肯定是需要上交國家的,如果私自佔有是觸犯法律的。
1、農民只具有土地使用權,而不具有佔有權。土地的所有權是歸國家所有的,如果在地里挖到寶貝,應當及時的上交給國家。在中國的國土上,一切的古代文物若非祖傳都隸屬於國家,所以說民眾在地里挖到寶藏其實是屬於國家的,而且許多的文物,對於歷史的研究來講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如果強留在民眾手中並不會發揮多大的價值,同考究歷史而言,指望這些文物換來一點微薄的酬金就有點顯得微不足道了。
綜上所述,如果在野外意外發現珍貴文物的時候,一定要及時的通知有關部門進行重點保護,千萬不要財迷心竅做出觸犯法律的事情。
B. 男子把十四噸玉石挖空造出東海龍宮,成品後專家提議他上交,為什麼呢
小編看到這個題目就感凱野遊慨這個男子真的是非常厲害,居然用玉石可以雕刻出東海龍宮,甚至引起了專家的關注,想讓他上交國家。這也從側面體現出他雕刻技術的精湛,上交國家之後,也會給他打下更大的名氣,但是卻被男子拒絕了。那這個人是誰呢?這個人就是林鎮,關於他的事情請聽小編一盯銷一道來。
一、南紅雕刻大師林鎮
林鎮出生於福建莆田,他是一位83年出生的優秀小夥子。小的時候他就非常喜歡雕刻,長大之後更是成為了南紅雕刻大師。林鎮的技藝非常高超,他被國家評為高級技師,還獲得了青年玉雕新秀的榮譽稱號。這個稱號是非常有分量的,從專業方面證實了他的技藝。
他把自己心目中《西遊記》中的東海龍宮雕刻出來了,這個作品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
C. 自家地里挖出寶物為啥要上交
易法通解答: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同時《民法通則意見》還規定:公民、法人對於挖掘、發現的埋藏物、隱藏物,如果能夠證明屬其所有,而且根據現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歸其所有的,應當予以保護。
如果你能證明寶物,比如銀元、珠寶之類的,是你家人或祖先的,就可以歸你所有,如不能證明,則歸國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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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杭州男子狂喜:挖到800多年前的寶貝,是否需要上交國家
所有在地上和海里出現的文物,都應該上交國家。這件800多年前的寶貝,已經聯系了當地的文物部門,確定這是南宋時期的文物。
杭州施工人員挖到文物,立即上交。
最不可取的行為就是,個人發現了文物占為己有,這樣的行為非常不道德,而且還違法,如果情節嚴重的人,還會被判刑,被罰款。如果我們在外面發現了文物,我們要第一時間聯繫到當地的文物部門,如果發現有人倒賣文物,一定要及時報案。
E. 為什麼國人在自家地下發現點什麼財富都要上交國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6條就規定,「屬於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紀念建築物、古建築和祖傳文物,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法律允許私人擁有文物。
2.依法繼承的文物也可以屬於私人所有,上交與否全憑自願。
3.能夠拿出足夠證據證明文物歸其所有或者是祖上所遺留的文物就應該歸公民所有。
因此,如果你能證明你在自家宅基地挖到的寶物屬於自己所有或祖上遺留的,那就不用歸國家。比如2011年,江蘇省淮安市汪氏六兄妹認為在他們祖宅宅基地下埋藏的新出土古錢幣是祖傳文物,應歸自己所有,將當地博物館訴至法院,得到了兩級法院兩審支持,取得了文物共同所有權。
陝西旬陽縣石門鎮王家坪村村民在自家宅基地用挖掘機施工的時候挖出來一罐銀元寶,總共25個,但當地文管所要將出土物收走鑒定,但村民覺得是祖先留下的遺產,兩相爭執中,文管所收走23個,給村民留了2個。
陝西省興平市一村民最近在整理宅基地准備蓋新房時,在院中挖出一個錢窖,裡面有古錢幣459公斤,經文物主管部門人員初步確認,錢幣為王莽時期貨幣。最後上交到國有博物館保存。
還有就是自己家的祖墳,在遷移的過程中發現其中有陪葬的物品,可以請文物部門進行鑒定、考證,看是否屬於文物。如果屬於文物,就歸國家所有;如果只是屬於一般的陪葬物品,就歸其法定繼承人合法繼承。
可見,收歸國有的出土文物只能是「無主文物」。如果能證明文物「私有」證據,那不一定就歸國家了。當然上交國家是有一定的獎勵的。不過,聚土網土地流轉小編認為大家還是要遵守法律規定,畢竟從保護文物的角度看,文物本來就不屬於某一個人的(家傳文物除外),放到博物館才是保護文物,才是對歷史的尊重。況且,文物犯罪在我國量刑非常重。也沒有必要去將這些占為己有,因為即使你佔了,你也賣不出去,即使賣出去了,也不不到價錢,就算賣到好價錢了,也許你的後半生就是鐵窗生活了。
因土地所有權的不同,各國對於撿拾文物的歸屬權與處置各不相同
F. 為什麼從地里挖出來的東西要給國家麻煩告訴我
黨的典型的政策,根據憲法精神: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都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敬亮規定性於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塗除外。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區的土地、自留地,也屬於集體所有。法律規定的就毋庸置疑了,但法律未規定的,像埋藏物的物權所有權人的不明確的,也自然就是歸國家的了。
如果是礦產資源等,是屬於國家所有,但如果挖出埋藏物,並不是說埋藏物或隱藏物一經發現,都毫無例外地歸國家所有,在埋藏物或隱藏物被發現後,如果埋藏物或隱藏物之人或其繼承人能夠證明其合法的所有拆余權或繼承權時,應當將發現的埋藏物或隱藏物交還給埋藏物旅稿滾或隱藏物的人或者其繼承人,以保護合法財產權利。只有在確實查證發現的埋藏物或隱藏物的所有人不明時,才歸國家所有。
G. 挖到古錢幣犯法嗎派出所為什麼讓上交
挖到古錢幣不違法,但是私藏而不上交國家就違法
相關依據:
《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受單位應當對上交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
H. 個人挖到金子,要交給國家嗎為什麼
首先需要專家對金塊進行鑒定,確定是否屬於天然礦產或文物;如果屬於礦產或文物,則需要上繳國家。不僅不能自己保留撿到的金塊,更不能拿到市場去買賣。
「天熱的黃金屬於亮襲國家貴重物品,是礦產資源的一種,根據《礦產資源法》的規定,屬於國家所有。」如果牧自己佔有的話將涉嫌犯侵佔罪。《礦產資源法》規定,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敬祥兄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
如果經鑒定,金塊屬於文物,則也需上繳國家,根據《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發現的文物屬於國家所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佔、哄宴租搶、私分、藏匿。「需要將金塊交給當地政府,但國家需要給予對方適當的獎勵和保管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