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的實習時間是十個月
『壹』 我是實習生,要實習10個月,5個月過了我要求轉正,公司說轉正就必須簽一年的合同,請問這屬於合法嗎
第一,無經驗學習人員簡稱實習生,泛指在某一專業的高年級或剛畢業的大學生,在有經驗的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學習實際工作經驗,屬於非正式僱用的勞工,通常以日薪計酬。
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關天試用期的規定: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由此可見,你實習了5個月,除了簽訂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外,都屬違法行為。
『貳』 學校要求必須實習十個月,而且我的實習單位是跟學校合作的(如果不是合作的那種我們學校不認),那麼我可
這種情況肯定是學校和單位勾結了 用人單位給你們實習的工資讓你們干正式工的活 學校再抽一部分 到你們那就沒多少了
提前要實習證明你得最好直接問你上司 反正你不打算要工資了 還有啥可怕的 不過我 估計也的滿10月才能開 不夠10月你學校也不認啊
『叄』 護理專業醫院實習八個月就想離開,但學校規定十個月怎麼辦
您就給護理部的說您們已經找到醫院上班了 ,實習醫院是不會不放人的,再說了實習滿8個月就可以了
『肆』 畢業生的實習期 一般是幾天呢
實習期,一般為約定工時的90——180天,但這段時間根據個人的實習情況,或單位組織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醫療行業尤為特殊,一般實習期最少為半年,長的有時會超過一年半時間。
『伍』 我在葯店工作,(葯店是國葯控股國大葯房)是實習生,實習期有十個月,三個月的試用期,我才上班一個月多
1、十個月的勞動合同,三個月試用期顯然違法,依照勞動合同法該種情況最多一個月試試用期。
2、年滿十六周歲就可以參加勞動,並不是必須年滿十八周。
3、按你所說的情況,你不存在公司可以開除你的情形,公司開除你違法。4、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控告,並申請勞動仲裁。 要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權。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