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夯為什麼有間歇時間
A. 工程造價專業資料:強夯工程具體概念是什麼
強夯工程具體概念是什麼?
強夯工程,是用起重機將大噸位夯錘(一般不小於80t)起吊到很高處(一般不小於6m)自由落下,對土體進行強力夯實,以提高地基強度、降低地基的壓縮性。其作用機理,主要是用很大的沖擊能(一般為50~300tm)使土中出現沖擊波和很大的應力,迫使土中的孔隙壓縮、土體局部液化,夯擊點周圍產生間隙,形成良好的排水通道,使土體迅速固結。適用於粘性土、濕陷性黃土及人工填土地基的深層加固。夯後地基強度可提高2~5倍,壓縮性可降低2~10倍。
夯擊點布置,可採用梅花形或正方形網格排列。每點夯擊數及夯擊遍數應按設計要求確定。按所布置的形式依次夯擊完成為第一遍,第二次選用已夯點間隙,依次補點夯擊為第二遍,以下各遍均在中間補點。當各點均夯完後,再低錘滿夯一遍,且使夯印互壓1∕2或1∕3,以加固前幾遍夯點之間的鬆土和被振松的表土層。
兩遍之間的間歇時間,取決於強夯產生的孔隙水壓力的消散。一般是土質顆粒細、含水量高、粘土層厚的,間歇時間宜加長,一般間歇1~4周;對於粘土或沖積土為3周左右;對於地下水位較低、含水量較少的碎石類填土和透水性強的砂性土,可採用連續夯擊而不需要間歇,前一遍夯完後,將土推平,即可進行下一遍。
B. 強夯夯擊點間距是否影響有效加固深度的探討
6 強夯法和強夯置換法
6.1 一般規定
6.1.1 強夯法適用於處理碎石土、砂土、低飽和度的粉土與粘性土、濕陷性黃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強夯置換法適用於高飽和度的粉土與軟塑~流塑的粘性土等地基上對變形控制要求不嚴的工程。
6.1.2 強夯置換法在設計前必須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其適用性和處理效果。
6.1.3 強夯和強夯置換施工前,應在施工現場有代表性的場地上選取一個或幾個試驗區,進行試夯或試驗性施工。試驗區數量應根據建築場地復雜程度、建築規模及建築類型確定。
6.2 設計
(Ⅰ)強夯法
6.2.1 強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應根據現場試夯或當地經驗確定。在缺少試驗資料或經驗時可按表6.2.1預估。
6.2.2 夯點的夯擊次數,應按現場試夯得到的夯擊次數和夯沉量關系曲線確定,並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 最後兩擊的平均夯沉量不宜大於下列數值:當單擊夯擊能小於4000kN·m時為50mm;當單擊夯擊能為4000~6000kN·m時為100mm;當單擊夯擊能大於6000kN·m時為200mm;
2 夯坑周圍地面不應發生過大的隆起;
3 不因夯坑過深而發生提錘困難。
6.2.3 夯擊遍數應根據地基土的性質確定,可採用點夯2~3遍,對於滲透性較差的細顆粒土,必要時夯擊遍數可適當增加。最後再以低能量滿夯2遍,滿夯可採用輕錘或低落距錘多次夯擊,錘印搭接。
6.2.4 兩遍夯擊之間應有一定的時間間隔,間隔時間取決於土中超靜孔隙水壓力的消散時間。當缺少實測資料時,可根據地基土的滲透性確定,對於滲透性較差的粘性土地基,間隔時間不應少於3~4周;對於滲透性好的地基可連續夯擊。
6.2.5 夯擊點位置可根據基底平面形狀,採用等邊三角形、等腰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第一遍夯擊點間距可取夯錘直徑的2.5~3.5倍,第二遍夯擊點位於第一遍夯擊點之間。以後各遍夯擊點間距可適當減小。對處理深度較深或單擊夯擊能較大的工程,第一遍夯擊點間距宜適當增大。
6.2.6 強夯處理范圍應大於建築物基礎范圍,每邊超出基礎外緣的寬度宜為基底下設計處理深度的1/2至2/3,並不宜小於3m。
6.2.7 根據初步確定的強夯參數,提出強夯試驗方案,進行現場試夯。應根據不同土質條件待試夯結束一至數周後,對試夯場地進行檢測,並與夯前測試數據進行對比,檢驗強夯效果,確定工程採用的各項強夯參數。
6.2.8 強夯地基承載力特徵值應通過現場載荷試驗確定,初步設計時也可根據夯後原位測試和土工試驗指標按現行國家標准《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有關規定確定。
6.2.9 強夯地基變形計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有關規定。夯後有效加固深度內土層的壓縮模量應通過原位測試或土工試驗確定。
(Ⅱ)強夯置換法
6.2.10 強夯置換墩的深度由土質條件決定,除厚層飽和粉土外,應穿透軟土層,到達較硬土層上。深度不宜超過7m。
6.2.11 強夯置換法的單擊夯擊能應根據現場試驗確定。
6.2.12 墩體材料可採用級配良好的塊石、碎石、礦渣、建築垃圾等堅硬粗顆粒材料,粒徑大於300mm的顆粒含量不宜超過全重的30%。
6.2.13 夯點的夯擊次數應通過現場試夯確定,且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 墩底穿透軟弱土層,且達到設計墩長;
2 累計夯沉量為設計墩長的1.5~2.0倍;
3 最後兩擊的平均夯沉量不大於本規范第6.2.2條的規定值。
6.2.14 墩位布置宜採用等邊三角形或正方形。對獨立基礎或條形基礎可根據基礎形狀與寬度相應布置。
6.2.15 墩間距應根據荷載大小和原土的承載力選定,當滿堂布置時可取夯錘直徑的2~3倍。對獨立基礎或條形基礎可取夯錘直徑的1.5~2.0倍。墩的計算直徑可取夯錘直徑的1.1~1.2倍。
6.2.16 當墩間凈距較大時,應適當提高上部結構和基礎的剛度。
6.2.17 強夯置換處理范圍應按本規范第6.2.6條執行。
6.2.18 墩頂應鋪設一層厚度不小於500mm的壓實墊層,墊層材料可與墩體相同,粒徑不宜大於100mm。
6.2.19 強夯置換設計時,應預估地面抬高值,並在試夯時校正。
6.2.20 強夯置換法試驗方案的確定,應符合本規范第6.2.7條的規定。檢測項目除進行現場載荷試驗檢測承載力和變形模量外,尚應採用超重型或重型動力觸探等方法,檢查置換墩著底情況及承載力與密度隨深度的變化。
6.2.21 確定軟粘性土中強夯置換墩地基承載力特徵值時,可只考慮墩體,不考慮墩間土的作用,其承載力應通過現場單墩載荷試驗確定,對飽和粉土地基可按復合地基考慮,其承載力可通過現場單墩復合地基載荷試驗確定。
6.2.22 強夯置換地基的變形計算應符合本規范第7.2.9條的規定。
6.3 施工
6.3.1 強夯錘質量可取10~40t,其底面形式宜採用圓形或多邊形,錘底面積宜按土的性質確定,錘底靜接地壓力值可取25~40kPa,對於細顆粒土錘底靜接地壓力宜取較小值。錘的底面宜對稱設置若干個與其頂面貫通的排氣孔,孔徑可取250~300mm。強夯置換錘底靜接地壓力值可取100~200kPa。
6.3.2 施工機械宜採用帶有自動脫鉤裝置的履帶式起重機或其他專用設備。採用履帶式起重機時,可在臂桿端部設置輔助門架,或採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落錘時機架傾覆。
6.3.3 當場地表土軟弱或地下水位較高,夯坑底積水影響施工時,宜採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或鋪填一定厚度的鬆散性材料,使地下水位低於坑底面以下2m。坑內或場地積水應及時排除。
6.3.4 施工前應查明場地范圍內的地下構築物和各種地下管線的位置及標高等,並採取必要的措施,以免因施工而造成損壞。
6.3.5 當強夯施工所產生的振動對鄰近建築物或設備會產生有害的影響時,應設置監測點,並採取挖隔振溝等隔振或防振措施。
6.3.6 強夯施工可按下列步驟進行:
1 清理並平整施工場地;
2 標出第一遍夯點位置,並測量場地高程;
3 起重機就位,夯錘置於夯點位置;
4 測量夯前錘頂高程;
5 將夯錘起吊到預定高度,開啟脫鉤裝置,待夯錘脫鉤自由下落後,放下吊鉤,測量錘頂高程,若發現因坑底傾斜而造成夯錘歪斜時,應及時將坑底整平;
6 重復步驟5,按設計規定的夯擊次數及控制標准,完成一個夯點的夯擊;
7 換夯點,重復步驟3至6,完成第一遍全部夯點的夯擊;
8 用推土機將夯坑填平,並測量場地高程;
9 在規定的間隔時間後,按上述步驟逐次完成全部夯擊遍數,最後用低能量滿夯,將場地表層鬆土夯實,並測量夯後場地高程。
6.3.7 強夯置換施工可按下列步驟進行:
1 清理並平整施工場地,當表土松軟時可鋪設一層厚度為1.0~2.0m的砂石施工墊層;
2 標出夯點位置,並測量場地高程;
3 起重機就位,夯錘置於夯點位置;
4 測量夯前錘頂高程;
5 夯擊並逐擊記錄夯坑深度。當夯坑過深而發生起錘困難時停夯,向坑內填料直至與坑頂平,記錄填料數量,如此重復直至滿足規定的夯擊次數及控制標准完成一個墩體的夯擊。當夯點周圍軟土擠出影響施工時,可隨時清理並在夯點周圍鋪墊碎石,繼續施工;
6 按由內而外,隔行跳打原則完成全部夯點的施工;
7 推平場地,用低能量滿夯,將場地表層鬆土夯實,並測量夯後場地高程;
8 鋪設墊層,並分層碾壓密實。
6.3.8 施工過程中應有專人負責下列監測工作:
1 開夯前應檢查夯錘質量和落距,以確保單擊夯擊能量符合設計要求;
2 在每一遍夯擊前,應對夯點放線進行復核,夯完後檢查夯坑位置,發現偏差或漏夯應及時糾正;
3 按設計要求檢查每個夯點的夯擊次數和每擊的夯沉量。對強夯置換尚應檢查置換深度。
6.3.9 施工過程中應對各項參數及情況進行詳細記錄。
6.4 質量檢驗
6.4.1 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各項測試數據和施工記錄,不符合設計要求時應補夯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強夯置換施工中可採用超重型或重型圓錐動力觸探檢查置換墩著底情況。
6.4.2 強夯處理後的地基竣工驗收承載力檢驗,應在施工結束後間隔一定時間方能進行,對於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間隔時間可取7~14d;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14~28d。強夯置換地基間隔時間可取28d。
6.4.3 強夯處理後的地基竣工驗收時,承載力檢驗應採用原位測試和室內土工試驗。強夯置換後的地基竣工驗收時,承載力檢驗除應採用單墩載荷試驗檢驗外,尚應採用動力觸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換墩著底情況及承載力與密度隨深度的變化,對飽和粉土地基允許採用單墩復合地基載荷試驗代替單墩載荷試驗。
6.4.4 竣工驗收承載力檢驗的數量,應根據場地復雜程度和建築物的重要性確定,對於簡單場地上的一般建築物,每個建築地基的載荷試驗檢驗點不應少於3點;對於復雜場地或重要建築地基應增加檢驗點數。強夯置換地基載荷試驗檢驗和置換墩著底情況檢驗數量均不應少於墩點數的1%,且不應少於3點。
方案:
1 清理並平整施工場地,當表土松軟時可鋪設一層厚度為1.0~2.0m的砂石施工墊層;
2 標出夯點位置,並測量場地高程;
3 起重機就位,夯錘置於夯點位置;
4 測量夯前錘頂高程;
5 夯擊並逐擊記錄夯坑深度。當夯坑過深而發生起錘困難時停夯,向坑內填料直至與坑頂平,記錄填料數量,如此重復直至滿足規定的夯擊次數及控制標准完成一個墩體的夯擊。當夯點周圍軟土擠出影響施工時,可隨時清理並在夯點周圍鋪墊碎石,繼續施工;
6 按由內而外,隔行跳打原則完成全部夯點的施工;
7 推平場地,用低能量滿夯,將場地表層鬆土夯實,並測量夯後場地高程;
8 鋪設墊層,並分層碾壓密實。
C. 強夯有什麼工作內容
強夯法冬期施工除常規施工應做的工作內容外,施工需先清除地表的凍土層再強夯,故有條件的強夯區域可採用覆蓋防凍;冬期施工要適當增加夯擊次數,如有硬殼層可增加夯擊次數或提高夯擊功能。強夯法指利用起吊設備,將10~25噸的重錘提升至10~25米高處使其自由下落,依靠強大的夯擊能和沖擊波作用夯實土層。強夯法主要用於砂性土、非飽和粘性土與雜填土地基。對非飽和的粘性土地基,一般採用連續夯擊或分遍間歇夯擊的方法;並根據工程需要通過現場試驗以確定夯實次數和有效夯實深度。現有經驗表明:在100~200噸米夯實能量下,一般可獲得3~6米的有效夯實深度。
D. 對於用建築垃圾回填起來的地基,強夯第一遍與第二遍的間隙時間為多久
強夯的時間是根據圖紙情況確定的,各遍夯擊間的間歇時間根據加固土層中孔隙水壓力消散時間而定。對砂性土,孔隙水壓力的峰值出現在夯完後的瞬間,消散時間約2-4min,可連續夯擊。對粘性土,由於孔隙水壓力消散較慢,當夯擊能逐漸增加時,孔隙水壓力也相應的疊加,一般為1--6周。如對粘性土地基埋設袋裝砂井或塑料排水帶,加速了孔隙水壓力的消散,可縮短間歇時間。
E. 強夯施工時應注意的質量問題有哪些
1、土層中有軟弱土: 盡量避免在軟弱夾層地區採用強夯加固地基,如果必須用,應加大夯擊能量。 2、夯擊效果差: 若基礎埋置較深時,可採取先挖除表層土的辦法,對荷載較大的部位,可適當增加夯擊點。 土層發生液化應停止夯擊,此時的擊數為該遍確定的夯擊數或視夯坑周圍隆起情況,確定最佳夯擊數。目前常用夯擊數在5-20擊范圍內。間歇時間是保證夯擊效果的關鍵,主要根據孔隙水壓力消散完來確定。 3、地面隆起及翻漿: 調整夯點間距、落距、夯擊數等,使之不出現地面隆起和翻漿為准(視不同的土層、不同機具等確定)。 在易翻漿的飽和粘性土上,可在夯點下鋪填碎石墊層,以利孔隙水壓的消散,可一次鋪成或分層鋪填。 盡量避免雨期施工,必須雨期施工時,要挖排水溝,設集水井,地面不得有積水,減少夯擊數,增加孔隙水的消散時間。
F. 強夯法的常遇問題及處理方法
強夯最後二擊的下沉量超過規定下沉量指標
原因:
1、在飽和淤泥、淤泥質土和粉砂土中強夯,產生液化流動;
2、地下水位過高或地基土含水量過大,強夯時產生側向擠出現象。
處理方法:
在飽和淤泥、淤泥質土及含水量過大的土層上強夯,宜鋪0.5~2m厚的砂石,再進行強夯;
適當降低夯擊能量或採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後再強夯。 強夯後,實際加固深度局部或大部分未達到要求的影響深度,加固後的地基強度未達到設計要求。
原因:
1、土質不均,下部存在砂卵石夾層,部分夯擊能被吸收;
2、遇地下障礙物孤石或不成片的砂礫石;
3、選用錘重、落距或夯擊遍數、擊數不夠,夯擊能過小;或選用夯擊能過大,地基土產生流動,隆起量增大,造成土體破壞,下部沒有壓密;
4、夯擊點過密,在淺處疊加而形成硬層,影響夯擊能向深部傳遞;
5、兩遍之間間隔時間不夠,或未間隔,土層內超孔隙水壓力未消散,影響夯實強度的提高。
處理方法:
強夯前,探明地質情況,對存在砂卵石石夾層適當提高夯擊能量,遇障礙物應清除;錘重、落距、夯擊遍數、擊數、間距等強夯參數,在強夯前應通過試夯、測試確定:兩遍強夯間應間隔一定時間,對粘土或沖積土,一般為三周,地質條件良好,無地下水的土層可只間隔1~2d。
影響深度不夠,可採取增加夯擊遍數,或調節錘擊功的大小,一般增大錘擊功(如提高落距),可以使土的密度大增。 強夯後表層土鬆散不密實,浸水後產生下陷現象。
原因:
1、強夯後未平整,未經低能夯拍實一遍;
2、被機械行駛擾動;
3、強夯時,凍土層未清除掉,天暖融化形成鬆土。
處理方法:
強夯完成應填平凹坑,用落距6m低能量夯錘滿夯一遍,使夾層土密實;
強夯處避免重型機械行駛擾動;
冬期強夯應將凍土融化或清除後再強夯。
G. 強夯地基的間歇時間該怎麼理解啊
間歇期中有利於土體的超靜孔隙水壓力的消散
H. 地基強夯有什麼注意的
1、若場區部分填土區比較松軟,對重型機械的行走造成一定影響。在大面積施工中應盡可能的保證場地的平整,這樣既可以保證強夯的施工速度,又可以保證強夯機械的安全,避免傾覆事故。
2、若試夯階段處於雨季,施工難度大幅增加,施工效果受到影響,大面積施工應避免雨季。
3、本次強夯施工面積大,所需工期較長,建議分塊施工、交叉作業,合理統籌施工計劃。
4、每遍強夯應注意有一定的時間間隔,以保證孔隙水壓力能夠有時間消散。各能級的強夯前三遍,每遍間隔時間不小於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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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如何減少強夯的時間間隔
1.沒有較好的辦法降低間隔時間,除非改變土的性質。
2.間隔時間與夯擊能關系不大。
3.間隔時間應根據土中超靜孔隙水壓力消散時間而定,也與夯點間距有關。主要是與土的性質有關,若土的透水性好則間隔時間短。若是粘性土間隔不少於3~4周。
這幾天正好寫強夯法的職稱論文。一點粗淺的意見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