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間固定為什麼不改呢
㈠ 用人單位可以隨意修改上班時間嗎
法律分析:公司沒有許可權不經過員工同意隨意更改上班時間,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公司需要承擔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㈡ 勞動法規定公司可以隨意調整員工上班的時間嗎
依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公司不能隨意調整員工的上下班時間。
首先,勞動合同里一般會約定員工的上下班時間,如果公司進行調整則屬於變更勞動合同里的內容,公司應當跟員工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方能進行變更,否則不能。
其次,若勞動合同里沒有約定員工每天具體的勞動時間,則公司應當根據本公司實際工作及員工具體的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確定員工上下班的時間,並且應當合理和合法,確定之後也應當具有穩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否則有變相刁難員工,逼迫員工主動辭職之嫌,是違法的。
再次,法律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八小時,總的來說,公司安排員工每天上班的時間不應超過八小時,超過了屬於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費,員工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㈢ 什麼時候改上班時間
上班時間分為夏季工作時間和冬季工作時間,5月1日-10月1日執行夏季工作時間,其他是冬季工作時間。
1、冬季作息時間:早上8:00 -12:00,下午14:00 -18:00(或:13:00-17:00)。
2、夏季作息時間:早上7:00 -11:00,下午14:00 -18:00。
標准工作時長按照正常作息辦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時制度。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法律法規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應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履行審批手續,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流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企業應根據標准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定額或其他考核標准,以便安排勞動者休息。
㈣ 勞動法規定公司可以隨意調整員工上班的時間嗎
只要在法定的范圍內,調整上班時間是合法的,周二上到周六,休息時間已經滿足法定要求了,合不合法要看工作時長有沒有超過規定,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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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時長和加班工資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㈤ 勞動法到底是怎麼規定上班時間的當地勞動部門有權力對勞動法規定的上班時間進行修改嗎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一周的上班天數為五天,即一周應該有兩天休息日,但是依據工作情況需要增加的,至少也應該有一天的休息日。用人單位加班的,一般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但是工作需要的,最長不得超過三小時,一個月加班的總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你對單位的工作制度不滿或單位存在違法用工行為的,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
㈥ 請問公司可否隨意更改上班時間
這個看一下你們剛進公司的時候你的合同上有沒有相關的明文規定,如果沒有,更改作息時間後薪酬方面是有必要跟公司再談的,一般大公司里都是會考慮到員工的利益的,建議你去找該公司人事部門洽談,不要盲目辭職!
㈦ 任意一個工作同一個班次一個人每天的上班和下班時間一定是固定的嗎
任意一個工作,同一個班次,一個人每天的上班和下班兒,時間一定是固定的嗎?這個應該一般情況下是比較有規律的。不一定是呃長時間就是非常的非常的固定,沒有改變。有些時候,特殊的情況也會有不同的情況出現的,比如加班兒了,嗯。那麼他加了一會兒班兒,他的車次就會。晚一個班次的。
㈧ 國家為什麼不改變上班時間早上十點上
如果早上10:00上班,那一天都工作不了幾個小時,啥事情都沒有做就下班了,那有什麼意義呢?肯定都是根據八小時工作制能安排的。
㈨ 公司修改上班時間 下班沒修改合理嗎
依據《勞動法》以及《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相關規定,職工每周工作40小時,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這種標准工時制度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現在公司每天多了30分鍾,我覺得每個人考慮問題的初衷不一樣。看個人情況吧。願意不願意去為了這個打破平靜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