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在移動的上班時間是早上9點到12點,再是兩點半到6點,請問這樣算工作多少小時
其實,我覺得你們應該還是算八個小時的。從早上九點到晚上六點一共九個小時,中間的休息時間雖然你們休息了兩個半小時,但是是按一個小時算的。
Ⅱ 我正常工作時間是9點到下午6點左右 有適合我做的兼職不
這個我可以回答你,我建議你去肯德基打烊,他們晚上前台總配廚房都需要打烊的,工資按小時計算的
Ⅲ 早上6點半到9點,上午10點半到下午5點。工作時間安排合理嗎
表面上看,這種工作安排實在不合理!
早上太早了。
中午不休息。
從上午10點多鍾一直忙到下午5點……一般人吃不消。
所以,這個工作安排是不合理的。
但是,如果工作性質特殊,那就沒辦法了……只能用這樣的工作時間了……
Ⅳ 請問上班時間早上9-12點上班 1點半-6點半下班那是要上多少個小時呢
這非常符合我國的8小時工作制!
Ⅳ 上班時間是早上9點,到下午6點。到時是上了十個小時還是九個小時,把你們具體怎麼算的寫下來
上班時間早上9點到下午6點是9個小時,工作時長就是9個小時。
下午6點,用24時計時法是12+6=18時。 所以上班時長:18-9=9(小時)。
Ⅵ 我現在在單位兩個月了.單位的上班時間是9點上班6點下班但是由於種種原因總是8點上班6點半或者7點才
問:我現在在單位兩個月了.單位的上班時間是9點上班6點下班但是由於種種原因總是8點上班6點半或者7點才能下班有時還會周六去加班但是沒有加班費也沒有還休還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所以不想再幹了但是我想知道這兩個月我超出的工作時間值得我跟他打官司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Ⅶ 為什麼什麼都改變不了什麼都做不了,每天9點上班8點就要出門,下班6點回去7點,吃了飯收拾8點30
你好啊,看完你這個問題,其實我不太懂你的真正意思。
您是覺得,您現在每天的生活是「公司-家裡」兩點一線,有點無聊,而且自己的個人發展也沒有很有趣,感覺自己的工作生活一直很單調,對嗎?
如果是這樣,那我個人覺得你首先需要問一下自己,你到底想要什麼樣的生活?
畢竟這個世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大家的喜歡的生活方式也不一樣,有的人為了買上幾千塊一件的新款衣服,包包鞋子,可以吃幾個月的榨菜或者泡麵,而有的人寧願天天大魚大肉,也讓只給自己買10塊錢一件的街邊貨,所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選擇。
雖然我這里舉的是物質生活方面的例子,但其實精神生活也是一樣的。
如果你覺得現在的工作太單調了,那麼你到底想要什麼呢?你有沒有嘗試過讓自己學點其他的東西呢?
比如每天晚上吃完飯收拾完之後8:30了,但你一般10點多-11點才睡覺,你能不能抽出一小時半小時來讀書寫作,或者是做一些你自己喜歡的事情呢?
總而言之,你如果想改變,你首先就要知道自己到底喜歡什麼。
如果你討厭現在的生活,是因為什麼找出原因才能夠針對性的想出解決辦法,如果盲目的覺得什麼都改變不了,其實真的什麼都改變不了,因為你根本就不清楚自己到底想做什麼。
Ⅷ 從晚上9點工作到早上6點30分工作了多長時間 怎麼列式計算
以午夜12點為分界啊??這還用列式嗎,要是非要列式的話那麼就是24-21+6.5=9.5,9個半小時
Ⅸ 上班時間早上8點半到12點,中午1點半到6點,晚上7點到9點半
8點半到12點 一共3.5小時
下午1點半到6點 一共4.5小時
晚上7點到9點半 一共2.5小時
三個時間段一共是3.5+4.5+2.5=10.5小時
Ⅹ 上班時間是早上9點到下午6點,時長應該算多少
以中午12點為界:
上午12-9=3
下午12-6=6
所以3+6=9,上班時長為9小時。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10)為什麼上班族時間9點到六點半擴展閱讀
勞動者工作時間包括准備結束時間、作業時間、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和工藝中斷時間。
1、准備結束時間系指勞動者在工作日(班),為完成生產任務或作業的准備和結束所消耗的時間;
2、作業時間系指勞動者直接用於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或作業所消耗的時間;
3、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系指勞動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須中斷正常工作的時間;
4、工藝中斷時間系指勞動者在工作時間中,因工藝技術特點的需要使工作必須中斷的時間。
參考資料網路—法定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