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晚上佔用休息時間調度工作
1. 公司佔用我們的休息時間是否合法
不合法,如果加班也應當支付加班費用。你可以去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 如何協調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會休息的人才會工作,晚上11點就要睡覺,好好的休息,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第二天的工作才有精力和效率。總之,休息的時候好好休息,工作的時候好好工作。
3. 老闆每天晚上都利用我休息時間談工作,嚴重影響我的睡眠,怎麼辦
人一天中最重要的睡眠時間是午夜12點到3點,還需要睡著了才有效果,叫做「子夜覺」。因為這個時間段是人們新陳代謝最快的時候,這個時候最需要睡眠。如果錯過這個時間再睡覺人就會容易衰老,如果從凌晨3點開始睡到第二天下午4點頭一定會暈會沉的!
工作性質真的會影響人的休息,正常的一天要睡8個小時左右,尤其不能睡多,因為過度睡眠會導致大腦正常運轉,讓人產生一種錯覺以為沒有休息夠,如果你晚上睡了8小時,就應該要起床.另外呢盡量保證正常的作息時間,如果實在沒辦法看在中午能不能閉眼躺個15分鍾,即使沒誰著也有利於休息和精力的恢復.如果你工作了一整天最好不要回到家吃完飯就上網,這樣不但不利於你休息,反而會影響你,你想想,你上網看起來好象是放鬆的,實際上你的大腦還是沒有休息,處於工作狀態啊.假如你雙休只有一天,我建議你還是在這一天恢復正常的狀態,9點起床,9點半吃早餐,看看電視或者書,上上網也可以,不要太久,12點半吃完午飯,出去散步或者站著不要坐會影響消化.下午1點半可以睡個午覺,半小時就好了,千萬不要貪覺.有些人午覺總誰不夠的,其實半小時就好了,睡多了影響晚上休息.晚上睡覺之前喝一杯牛奶,如果你不愛喝,可以泡一杯熏衣草茶喝,超市都有賣.
4. 領導總佔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范圍外的任務,應如何處理
對於那些總是喜歡在下班的時候,布置工作的領導,絕對是故意的行為。因為絕大部分單位都不會有加班費這么一說,因為小公司更希望用更少的錢,得到更多的人力付出。所以當我遇見這樣的領導,我會主動提出來,我有個人的私事無法在工作時間之外完成這個任務,也需要領導給予一定的理解。
國家也有法規,對於一些企業要求對於員工在工作之外支付額外的加班費,但是卻無法落實到地,想要一個員工死心塌地的為公司付出,就需要讓人家心裏面去平衡。如果總是想著去剝削,沒有人會願意為你做事,所以這樣的公司也留不住人才,破產倒閉是早晚的事。
5. 如何看待公司利用休班時間給你安排工作
我有時候也會在在休息時間在工作群里去布置工作。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突然有一個想法,需要大家去思考或者收集資料,第2天要進行討論。這種情況下我會明確地寫出我的要求以及完成時間是第2天,給大家留下足夠的時間。第2種情況就是我的上級需要一些數據信息,而我手上正好沒有。在這種情況下我會為下屬提出要求,希望他們能夠馬上給我。但是第2種情況很少,一般我都會直接打電話通知。遇到過的只有突發的幾個事件,比如說公司的車輛著火了,需要調取監控。那我只能馬上通知相關人員進行准備。
所以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按照以下的信息來看。
1、緊急程度。也就是工作布置下去以後要求何時完成。如果不要求當時就完成,那這種情況也很正常。大家只要思考領導布置的工作,收集准備一些資料,在第2天大家拿出來分享討論即可。這個對個人的成長也是有好處的。類似於學校的回家作業,不能說回家了連作業也不寫吧。如果要求馬上提供,那一般來講就是有緊急的事情發生了。當然我們平時會做很多工作來避免這種臨時性的事件發生,但是不可能100%的避免,總會遇到一些緊急事件的,那麼這種情況下也沒有什麼好說的,當然要馬上提供相應的信息和資料。如果領導忘了說何時完成,那你自己判斷一下。如果經常這樣子,你可以私下裡提醒一下領導,告訴一下你們的完成時間。
2、日常頻率。如果只是偶爾發生,比如幾個月才來這么一次,那我覺得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經常發生,一個星期就來好幾次,那你就要考慮一下到底原因何在。是你領導的領導喜歡這么做,還是你的領導自己喜歡這么做,還是有些什麼流程出了問題,導致了總是有一些事件是發生在下班之後的,那要如何去解決?是安排人員在下班以後值班,還是提前做好准備?
3、說話語氣。看領導說話的語氣如何,一般來講,情商高的領導在布置臨時工作的時候,相對會比較客氣,不會用很急的方式去催促。但是反過來,情商不高的領導很可能就把下班時間視作上班時間。他不知道,這個時間是屬於私人的,如果你要利用私人的時間去做事情,就不能用上班時的方法。
4、及時溝通。所以分析下來,如果你覺得這些做法很正常,頻率也很正常,那麼就沒什麼好說的,你要努力去做。但是如果覺得有問題,就要及時跟著領導去溝通,把你的想法說出來。說的方法一般採用非正式溝通的方法,也就是說不在上班時間、面對面、以隨意開玩笑的方式提出,相對來說領導會比較容易接受。比如說在團隊聚餐,喝了一些酒的情況下,你可以私下裡跟領導說,領導以後下班可以多請我們吃幾頓飯,就盡量不要布置工作了,好嗎?
5、利益共同。工作上你的利益和你領導的利益大部分是重疊的,也就是說他的工作做得好和你的工作做得好,實際上是一致的。如果在休息時間做的工作,工作量和頻率在你的承受范圍內,那你就盡量的配合領導做好工作。如果你實在忍受不了,也沒辦法跟領導溝通,或者是溝通以後沒有效果,你也可以考慮把這個問題向上反應。如果沒辦法在公司內解決,你也可以採用比較直接的方法,比如說不回領導的電話,不回領導的微信,他布置的工作,你等第2天上班再去做。最後的方法就是,想辦法換份工作吧。具體採用哪種方法,由你自己按照實際情況來決定。
6、當然有些領導你是沒有辦法進行溝通的,比如說著名的深夜養生。這樣的領導你有什麼好說的呢?他已經走火入魔了。
6. 公司經常佔用員工休息時間開會打掃衛生時間,違反了勞動法嗎
一般來說,佔用了這個員工休息時間開會的話是算加班的,是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延長了工作時間加班,一般不算是違法的,但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就這個加班支付一定的加班費的話就算是違法了。
法律分析
開會佔用員工休息時間算加班,下班後繼續在單位開會應該屬於加班,因為所謂的加班,就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外,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而開會也屬於單位為了落實本單位的工作而進行的活動,所以理應認定為屬於加班。休息時間開會並不違反勞動法,但開會同樣也是工作內容之一,休息時間開會就屬於加班,用人單位應支付加班費。如果用人單位佔用勞動者休息時間開會不支付加班費,勞動者可以拒絕。除了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工作,其他時間算加班。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時,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後,企業可以在相關法律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7. 如何看待大量佔用休息時間的工作
所以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按照以下的信息來看。
1、緊急程度。也就是工作布置下去以後要求何時完成。如果不要求當時就完成,那這種情況也很正常。大家只要思考領導布置的工作,收集准備一些資料,在第2天大家拿出來分享討論即可。這個對個人的成長也是有好處的。類似於學校的回家作業,不能說回家了連作業也不寫吧。如果要求馬上提供,那一般來講就是有緊急的事情發生了。當然我們平時會做很多工作來避免這種臨時性的事件發生,但是不可能100%的避免,總會遇到一些緊急事件的,那麼這種情況下也沒有什麼好說的,當然要馬上提供相應的信息和資料。如果領導忘了說何時完成,那你自己判斷一下。如果經常這樣子,你可以私下裡提醒一下領導,告訴一下你們的完成時間。
2、日常頻率。如果只是偶爾發生,比如幾個月才來這么一次,那我覺得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經常發生,一個星期就來好幾次,那你就要考慮一下到底原因何在。是你領導的領導喜歡這么做,還是你的領導自己喜歡這么做,還是有些什麼流程出了問題,導致了總是有一些事件是發生在下班之後的,那要如何去解決?是安排人員在下班以後值班,還是提前做好准備?
3、說話語氣。看領導說話的語氣如何,一般來講,情商高的領導在布置臨時工作的時候,相對會比較客氣,不會用很急的方式去催促。但是反過來,情商不高的領導很可能就把下班時間視作上班時間。他不知道,這個時間是屬於私人的,如果你要利用私人的時間去做事情,就不能用上班時的方法。
4、及時溝通。所以分析下來,如果你覺得這些做法很正常,頻率也很正常,那麼就沒什麼好說的,你要努力去做。但是如果覺得有問題,就要及時跟著領導去溝通,把你的想法說出來。說的方法一般採用非正式溝通的方法,也就是說不在上班時間、面對面、以隨意開玩笑的方式提出,相對來說領導會比較容易接受。比如說在團隊聚餐,喝了一些酒的情況下,你可以私下裡跟領導說,領導以後下班可以多請我們吃幾頓飯,就盡量不要布置工作了,好嗎?
5、利益共同。工作上你的利益和你領導的利益大部分是重疊的,也就是說他的工作做得好和你的工作做的好,實際上是一致的。如果在休息時間做的工作,工作量和頻率在你的承受范圍內,那你就盡量的配合領導做好工作。如果你實在忍受不了,也沒辦法跟領導溝通,或者是溝通以後沒有效果,你也可以考慮把這個問題向上反應。如果沒辦法在公司內解決,你也可以採用比較直接的方法,比如說不回領導的電話,不回領導的微信,他布置的工作,你等第2天上班再去做。最後的方法就是,想辦法換份工作吧。具體採用哪種方法,由你自己按照實際情況來決定。
8. 公司佔用員工休息時間開會不算加班嗎
算加班。除了在《勞動法》規定的時間內工作,其他時間算加班。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部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71條規定,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序(《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和《勞動部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除外),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時,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
協商後,企業可以在《勞動法》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拓展資料
加班:系指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目前,我國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企業單位,要求員工在正常休息時間加班的,應嚴格參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三倍或以上工資補償。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在佔用職工法定假期或者雙休日正常上班的,應參照《公務員法》嚴格執行額外調休。
《勞動法》第九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律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國普法網-加班是否需要徵得勞動者同意?
9. 為什麼總有些上司喜歡半夜詢問和安排工作
有些上司喜歡半夜詢問和安排工作,其實上司是非法的佔用你的休息時間,並且為公司創造了很多的利益。你要考慮這份工作是不是能給你帶來價值,在這個平台上是否有發展的潛力,能讓你走向更好的生活,如果沒有,那麼就是在這家公司離職。既然領導喜歡半夜給你布置工作任務,那麼你可以選擇和半夜向他匯報工作情況。或者說早晨向他匯報情況,上午1點市員工向領導匯報工作的最好時間,或者可以選在上午4點向您的匯報情況。
10. 下班時間,領導還要給我安排工作該怎麼辦
領導下班後給我安排緊急任務,一般來說,這些任務是既緊急又重要的,我相信領導不會故意想佔用我下班的休息時間。從另一個角度來考慮,這些任務安排給我,其實對我來說,既是挑戰又是鍛煉自己的機會。因此,我會秉承對工作負責、對單位負責的態度,認認真真、保質保量地完成領導交給我的工作。首先,我會明確工作要求、時間節點,迅速調整時間,擠出時間來完成工作,端正態度,認真負責。然後,我會對當前的工作進行科學有效的梳理,根據輕重緩急的原則和各項工作完成的時間節點要求,認真合理地安排統籌好我當前工作的各項任務,確保工作按時按點完成。其次,對於造成我正常的作息時間混亂的問題,我會通過以下方式來解決。第一,從自身找原因,思考自己是否有工作方式不夠科學高效、工作效率偏低的問題存在,使得緊急工作的處理過多地佔用了自己的休息時間。第二,在接下來的工作中,要積極向領導請教,向有經驗的同事學習以及向各項丁作的業務骨幹請教,找出我工作效率低的原因;還要了解當工作與生活發生沖突時,如何正確調整工作和生活的關系。第三,結合當前我的工作中涉及的具體事項,總結出一套高效率的工作方案;要科學合理地安排好我當前的各項工作任務,合理規劃時間安排,避免出現手忙腳亂的現象,同時做好與家人的溝通工作,爭取得到家人的理解和支持。再次,如果通過優化方式方法依然完不成領導布置的工作,並且導致正常的作息時間混亂,那麼我會找一個恰當的時間和領導溝通,匯報我工作中的一些思路、想法和當前遇到的實際困難,同時委婉地提出合理化建議,請求領導能否寬限我負責的其他工作的完成時間節點要求,以確保我能有足夠的時間優先處理好這些緊急任務;或者請求領導增派人手跟我一起合作完成這些緊急任務。最後,通過這件事,我也會提醒自己在今後的工作中,一方面要做到「博」,廣泛學習掌握能夠提升自身能力的方法,拓展橫向知識面;另一方面要做到「精」,堅持於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有針對性地深鑽細研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各種知識,真正成為行業能手。此外,我還要定期主動地向領導匯報工作,增進領導對我的了解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