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的钱为什么加起来不一样
㈠ 为什么公司发工资银行转账加起我所剩的余额不对的
可能交了个人所得税,如果硬是觉得工资不对那就找单位人力查询。余额对不上,去银行查详单。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税对象之一。是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新闻、广播、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这些所得如果是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特别项目
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按照董事与公司的关系来划分,可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①内部董事,担任公司董事的同时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报酬是“工资、薪金”所得。
②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费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4.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演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按次计算纳税;演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月计算纳税。演员取得的报酬中,要规定上交给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费及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薪所得的区别
雇佣与非雇佣。工薪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㈡ 为什么买东西剩余的钱加起来和买东西所花的钱加起来不一样呢
这是逻辑概念性错误,剩下的钱不应该用加法
㈢ 算术题,总共五十元,剩余的和花去的和,为什么不一样
剩余的累加就是重复计算了,所以不准确。
另外剩余的本身是不能累加的,它和总购物累加才是50,如下:
1、买衣服20+30(剩余)=50
2、买拖鞋15+买衣服20+15(剩余)=50
3、买糖果9+买拖鞋15+买衣服20+6(剩余)=50
4、买食品6+买糖果9+买拖鞋15+买衣服20 +0(剩余)=50
(3)剩余的钱为什么加起来不一样扩展阅读
重复性用单次测量结果的实验标准偏差表征,即:将测量列(10次测量结果,n=10)用贝塞尔公式计算即可。
如果要计算由标准装置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则应该用平均值的实验标准偏差来表征。即:还要将该单次测量结果的实验标准偏差(重复性)再除以根号m(m为实际测量次数,通常m≤n,自由度仍然为n-1)。
当两个或多个不相交的集合被组合成单个集合时,单个集合中的对象数量是原始集合中对象数量的总和。加法已经被用于建立了无数的物理过程。
即使添加自然数的简单情况,也有许多可能的解释和更多的视觉表现。完全一致的事物也就是同类事物的重复或累计,是数字运算的开始,不同类比如一个苹果+一个橘子其结果只能等于二个水果就存在分类与归类的关系。
㈣ 为什么花的钱和剩余的总和不一样
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你看的那个是50和51的吧。那你这么想你先花一块剩了99,再花一块剩98。一加一怎么也不等于99加98吧,这是5051是正好形成的。
㈤ 100块钱先用40剩60,再用30剩30。如图所示:为什么两边加起来不等
这是一个概念问题,你左边的金额,都是你所用的,你所用的就是这100块,你把它用完了,所以你加起来就是100。右边是剩下的,你要加的话,要考虑左边,因为它不能单独存在,它存在的意义就是左边用了之后剩下的,所以你把右边相加,是没道理的。
就说,离开了左边,你右边的金额,是没有存在意义的
㈥ 为什么用同样的钱买东西,用去的钱和剩余的钱,各加各的怎么会不一样
花的和剩下的不一定相等。
不能用剩余的钱累计总和再去和花掉的钱对比
比如买3块,剩7块
再买2块,剩5块
总计花5块,但这边剩的总和却是12块,花和剩不能这样求和对比
㈦ 一共五十块,为什么花的钱和剩的钱不一样
把剩余的钱相加得不到原有的钱,这个等式是不成立的。
如有100元,花了1元,还剩99元,再花1元,还剩98元,99加上98明显不等于100。原有的钱是买东西花掉的加上剩余的,不能把所有剩余的相加,这个是得不到原来的钱的。
含有等号的式子叫做等式。等式可分为矛盾等式和条件等式。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或者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整式,等式仍然成立。形式是把相等的两个数(或字母表示的数)用“=”连接起来。
(7)剩余的钱为什么加起来不一样扩展阅读:
等式定义
含有等号的式子叫做等式(数学术语)。
形式:把相等的两个数(或字母表示的数)用“=”连接起来。
等式可分为矛盾等式和条件等式。矛盾等式就是左右两边不相等的"等式"。也就是不成立的等式,比如5+2=8,实际上5+2=7,所以5+2=8是一个矛盾等式。有些式子无法判断是不是矛盾等式,比如x-9=2,只有x=11时这个等式才成立(这样的等式叫做条件等式),x≠11时,这个等式就是矛盾等式。条件等式是指一些数量相等的关系。代数中所学的方程都是条件等式。
㈧ 为什么花的钱剩下的相加不等于花去的数
应该说是花的钱剩下的相加不一定等于花去的钱。必须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相等。
下面我们来验证下:
假如有A元钱,第一次花了B1元,剩了C1元。又花了B2元,这时剩下C2元。又花了B3元,最终剩下C3元。这里,所有的字母均大于等于0。
由上面可看出A-B1=C1,C1-B2=C2,C2-B3=C3
所以A=B1+C1(我们暂且把这个公式记为公式1)
由题目还可以看出A-B1-B2-B3=C3,所以A=B1+B2+B3+C3(我们暂且把这个公式记为公式2)
根据公式1和公式2,B1+C1=B1+B2+B3+C3
由此得出B2+B3=C1-C3(我们暂且把这个公式记为公式3)
根据题目,花剩下的钱相加数=C1+C2+C3
而花去的钱相加数=B1+B2+B3
根据公式3,花去的钱相加数=B1+B2+B3=B1+C1-C3(我们暂且把这个公式记为公式4)
假如花剩下的钱相加数等于花去的钱数,也就是B1+B2+B3=C1+C2+C3
那么根据公式4,B1+C1-C3=C1+C2+C3
左右移动,可以推出B1=C2+2C3
也就是说,只有在满足B1=C2+2C3的情况下,才可以使花的钱剩下的相加数等于花去的钱数。换句话说就是,花的钱剩下的相加数不一定等于花去的钱数。
(8)剩余的钱为什么加起来不一样扩展阅读:
我们来验证下上面的说法。假如有20元钱,第一次花8元钱,剩12元钱。第二次花了9元钱,剩3元钱。第三次花了0.5元钱,剩2.5元钱。
那么花剩下的钱相加数=12+3+2.5=17.5元,
花去的钱数相加=8+9+0.5=17.5元。
由此可见,花剩下的钱相加数=花去的钱数相加数
根据上面得出的结论,第一次花的钱数=第二次剩的钱数+2倍的最终剩的钱数
也就是8=3+2×2.5,等式成立。验证了上面的结论是正确的。
㈨ 花的钱数相加为什么不等于剩余钱数相加
因为剩余钱数相加得到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总体数据,数据缺失或者重叠现象都有可能发生,每一个数据不存在独立性,而是相互关联的,但是花的钱每一份都只占有一个份额
㈩ 为什么消费加一起50而剩余加一起是51,多出的一块是怎么回事
剩余的钱是不可以加起来与消费的相等的,比如,你买了一块钱的东西剩余49.元,在买一块钱的东西剩余48元,如果把剩余的加起来的话就是49+48等于97.所以剩余的钱叫起来是不等于消费的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