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找不到身份证
A. 身份证找不到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身份证找不到了的情形,其当事人是需要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请补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B. 我的身份证为什么在网上找不到
当然,身份证信息只能在公安局的网络系统里才能查询得到的,如果你在网上能够查询得到,那说明你的身份证信息泄漏了。
C. 身份证不见了
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须由公民本人提出申请。负责挂失申报工作的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现场受理。居民身份证的挂失申报免费。
一、身份证丢失,去哪里补办?
1.如果是在本地丢失,需要本人带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
2.如果是异地丢失,需要本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去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异地受理点,申请补办身份证。
二、补办身份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补办流程是什么?
本人携带户口本、居住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本地补办的,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异地补办的,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然后,由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进行人像采集、校验身份。
需要注意的是,在补办身份证时,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用,一般在40元。切记,缴纳完费用,要领取办理回执。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领取通知或者补办身份证的60日以后,个人可以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三、身份证的有效期
身份证的有效期,分为固定期限和长期。对于不满16周岁的,有效期为5年;16~25周岁的,有效期为10年;26~45周岁的,有效期为20年;46周岁以上的,有效期为长期。
D. 找不到身份证怎么办
公民携带户口簿、照片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如办慢证三个月,制证工本费为20元;如办快证5个工作日,制证工本费为40元。
1、在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身份证丢失的证明(也算一个申请),上面写丢失人姓名、单位(单位开的证明)
或住址(居委会开的证明)以及丢失原因。
2、本人带着证明和户口本去所在派出所进行挂失。就是登记一下,填张报失单,然后发给你一张补领居民身
份证登记表。
3、一个月后(也就是为寻找身份证的一段时间,报失单上有寻找期限),带着户口本、报失单、登记表(已
填好)和身份证丢失的证明,去派出所申请补办,同时交40元作为补办的钱。两个月后就可以拿到新的身
份证。
4、在没有身份证的三个月内,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在挂失时即可办理,拿着户口本、报失单交十元办理,
凭所开的临时身份证领取单四天后即可领到临时身份证,其有效期3个月。
注:临时身份证做的极其粗糙,难看的不得了总计花费50元,跑路费和耽误的时间不算
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重新申领时,申办人应持补领申请和丢失证明及时向派出所报告,由公民填写《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从报告之日起三个月后仍未找到的,应持《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报告回执》申请补领新证。”办理普通身份证需要60天,快证只需7天即可。遇有紧急情况还可特事特办。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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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 没有身份证有几种原因
没有身份证的原因
1.可能是黑户,上不了户口,当然就没有身份证
2.可能父母对你不放心,父母把身份证藏起来了
3.还有可能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之中
4.还有可能借给他人使用......
F. 派出所查不到身份证信息是什么原因
法律分析:那说明给你办证的公安局(或派出所)没有上传数据到公安部(或省公安厅),数据库里没有你的身份信息。不过,你现在在公安局,他们会帮你核实的,系统内嘛,应当比其它渠道更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G. 身份证找不到了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公民前往公安机关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如果有地区的交通不便,那么发放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