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为什么不能做微商卖东西
A. 教师在自己的朋友圈做微商,你觉得这样合适吗
很多人说,教师只要不用工作时间就可以做微商,这是胡扯了。你想做微商,就不要当老师;你想开公司,就不要当公务员;你想信仰宗教,就不要入党。我并不反对教师做其他兼职。谁都要吃饭不是?教师在工作时间之外做点兼职,补贴家用,我觉得大家也就别有意见了。生活成本越来越高,老师也得生活呀,理解一下。
B. 在岗教师能不能做微商
教育部却对老师做微商给出了明确指示,那就是坚决杜绝老师做微商,而且让家长们监督,谁要发现老师做微商可以随时举报,教育部会从重处理。当然教育部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经过实际教训和深思熟虑后才决定的,因为一些做微商的教师,利用孩子们是自己的学生。
“微商也是商,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禁止教师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对教师从事微商的行为我们将坚决制止!”
(2)老师为什么不能做微商卖东西扩展阅读:
“孩子老师沉迷于做微商,朋友圈里全是广告,这样的老师还有心思教书吗?”“你看,上午9点正是上课时间,也在购物群里发广告。一天发几十条,老师自己赚钱不亦乐乎,可我们家长心都在颤啊。”
2020年6月29日,几位学生家长拿着一沓微信截图证据材料来到乐清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反映。接到举报后,该组联合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迅速行动。经查,自2018年年底起,虹桥二小教师王某(党员)在网络某交易平台从事微商经营活动,通过推荐产品赚取提成。
2020年2月开始,通过微信朋友圈从事一种名为“X教授”减肥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王某在上班时间也开展微商兼职经营活动,部分学生家长由其介绍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由于违规从事“微商”经营活动,王某受到立案查处。
原来我只想把一些好东西分享给大家,同时也赚点零花钱,没有想到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了如此困扰,也影响了教师的声誉实在不应该。今后我一定改正错误一门心思扑在教学工作上。王某表示。上级教育部门有明确指示,中小学公办教师不能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该组负责人表示。
一则做微商耗时间耗精力费心思,每天发朋友圈打广告,教学方面不上心,甚至授课时也在不停地收发微信,家长会怎么想。
二则微商的盈利手段主要靠的就是交际圈,一旦老师做起了微商生意,学生家长成了微信群里的生意对象,对老师推荐的产品,家长们如果不买,会担心孩子在学校不受老师待见,买的话又没有实际需求,买不买都心累。
为做好“后半篇”文章,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已督促教育部门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和全市面上自查自纠活动,规范教师队伍从教履职行为,大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清廉教育”再上新台阶。
C. 教育局有规定教师不准做微商吗 教师不允许做微商吗
很多人说又不偷不抢,法律上又没有明确限制措施,教师怎么不可以做微商呢?在我上网查阅了一番后,好像还真没有规定,不过我很快就找到了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而在2018年11月份,《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教师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另外还规定,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笔者认为,一方面,不能只靠道德感化,还要切实提高教师收入,让教师有尊严体面,安心教书;另一方面,要严整教师队伍,杜绝微商现象。如果您孩子的老师还在做微商,那是该教师没有好好学习文件,校方也没有做好监督管理,可以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
D. 小学老师做微商被立案查处,老师做微商是违法的吗
老师做微商不是违法的,调查是因为他在上班期间做微商,导致这些家长不放心他教育自己的孩子。
老师虽然不能办课外辅导班,但做其他的事情也没有违反他的职业操守,他只要把这些孩子们的学习成绩提高上去,把自己所会的知识教给这些学生,就完成了他的工作任务。
E. 教师是不是不能做微商
教师是不能做微商。
教育部却对老师做微商给出了明确指示,那就是坚决杜绝老师做微商,而且让家长们监督,谁要发现老师做微商可以随时举报,教育部会从重处理。教育部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经过实际教训和深思熟虑后才决定的,因为一些做微商的教师,利用孩子们是自己的学生。
在群里发一些东西,家长们为了讨好老师,让老师对自己的孩子多照顾一点,就会抢着买老师推荐的东西,形成了一种很不好的风气,而且有的老师还会强制诱导家长去买一些东西,要是家长不买,孩子在学校就会受到老师的冷落。
其次就是做微商的老师把一些经历都用在了微商上面,孩子们的教学质量就得不到保障,学习成绩也就上不去,这就不是学校和教育部想看到的事情,教育部为了孩子们的教育就直接对老师做微商这件事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5)老师为什么不能做微商卖东西扩展阅读:
晋江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违规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的教职员工及时纠正整改,未整改的将调查处理。
有群众反映晋江市教育系统少数教职员工无视法规和纪律的约束,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造成不良影响。《通知》要求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对照相关规定,对本单位教职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开展自查自纠。
同时对存在违规情形的教职员工逐一进行教育谈话,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要求涉及对象及时纠正整改。对存在问题,且未自行整改的教职员工,由该局、晋江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调查处理。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是法纪明令禁止的行为,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将严重影响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甚至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教师队伍形象。据介绍,“微商”也是商,属于经营活动,公职人员做“微商”开网店,可能会引发权力寻租等问题。同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六种行为之一的。
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晋江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随时受理举报反映,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对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依纪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
记者随后采访部分家长及市民,多数家长及市民表示支持这一新措施,“教师确实不能做‘微商’,这样没心思教学生了”,“有道理,教师应该专心教书育人”。
F. 教师兼职做微商,是否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兼职做微商,我认为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理由有以下三个:
第一、用副业赚钱,收入来源正当可能很多人觉得教师兼职做微商,他们第一个可能就是强迫家长来消费,然后赚取金钱,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行为是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但教师兼职做微商,如果他并没有强迫学生的家长来消费,也没有对学生的家长进行威胁或道德绑架等等行为,那么这并不算是违反教师的职业道德,毕竟人家教师兼职做微商,大家买不买随意,教师也没有要你强制消费,所以,我觉得教师兼职做微商,并没有违反职业道德。
G. 如何看待小学教师做微商被处罚
小学教师做微商被处罚,这是一个比较正确的一个处置方法。因为他作为一个教师,有可能利用自己的资源去向学生家长推销自己的产品。那么他的心思就会全部放在微商上,全部去想赚钱,而忽略了自己的本职工作。那么对教学工作就会不上心,并且利用自己的工作的优势去向家长推销产品,家长又不好意思还会去买这个产品,就会造成一些非常不好的影响。如果你要是想去做微商的话,你可以辞掉小学老师的职位再去做微商。如果你又想做老师的话,那么你就不要去做微商。因为这样对你自己还有对整个教师队伍的影响都是非常不好的
H. 教师做微商,这违法吗
犯法。这太过分了。老师不是在八小时之外吗?作为一名教师,你是否需要考虑每天24小时授课?我想只要他没有把商品卖给学生和家长不拖延学生的学习时间;如果你不无故请假,你就不能说闲话,更不用说受到惩罚了!
作为一名教师,他的精力是有限的。我们都知道,微商需要维持大量的人。客户需要投入大量精力。特别是当他们外出时,他们的收入很低,需要不断地推销他们的产品。它消耗大量的能量。谢谢你的邀请。在以往关于教师道德的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从事任何职业。
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做微商。这次家长举报的老师有以下问题:是利用有兴趣的人做微信业务。教师和家长是利益相关者。家长可能利用教师微商的机会向教师提供利益,这可能构成贿赂。教师也可以利用自己在家长群体中的特殊身份,诱使家长完成交易,从而获得更多的补偿。因为这种特殊的关系,父母不得不接受它。
老师真的很辛苦,尤其是幼儿园老师。有时候,我们觉得自己无力照顾自己的孩子。在工作中,孩子们基本上由三位老师照顾,从早上到学校有几十位老师。这对幼儿园老师来说并不容易。有时,当孩子受伤时,理性的父母可以更好地沟通。如果他们遇到不善于沟通的家长,老师们有时会被狠狠地责骂,这在心理上真的很有压力。幼儿教师工资很低,节假日没有工资。一个人没有钱是不可能生活的。只要老师们不把孩子送到家长组,也不影响私底下的教学,我同意。
I. 如何看待小学教师做微商被处罚
最终,王某因违规从事“微商”经营活动被立案查处。近日,该案引发了媒体关注。网友观点
据了解,我国已有地方明令禁止老师从事微商活动。
比如,2017年,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就曾发文,禁止全市范围内的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并要求下属各学校启动“自查自纠”,同时开通家长举报热线。
2017年修订的《直销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被招募为直销员。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条例规定招募直销员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将吊销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对于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在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规定,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等,都将被视为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视情节轻重,当事老师将被予以处罚。
没有编制的老师,能否从事营利性活动?
有专家认为,对于合同制教师,教学仅为工作,按劳动获取报酬,在正常工作之外参与经营性质活动,主管部门则不宜过分干预。
但对于事业编制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
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处分。
J. 浙江乐清一小学老师做微商被立案查处,为什么老师不能做生意
6月29日,浙江乐清一小学的学生家长拿着一沓截图证据材料去到乐清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接着被立案查处。自2018年年底起,虹桥二小教师王某在网络某交易平台从事微商经营活动,通过推荐产品赚取提成。据说是因为该老师售卖的产品是三无产品且在上班时间都还在开展经营活动,广大师生认为会影响到教学质量,所以不让老师做微商生意。但的确,上级教育部门有明确指示,中小学公办教师不能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
首先得吃饱,怎么吃饱,只能赚钱,没有了其它的生活压力,是不是教学质量自然就会高很多。老师利用上课时间去做微商是老师的不对。但不能阻止老师利用业余时间去做盈利性的事情。在没有影响教学的前提下是不是也要允许他们投资去创造更多的财富改善家庭生活水平呢?
教师、医生等职业本就是道德要求很高的职业,的确也要放下很多名利、金钱...教书育人,这四个字已经重于泰山,所以,对于老师,从古至今人们都是尊敬的,但在社会生存压力这么大的今天,也希望人与人之间多一些信任,多一些体谅,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是不是能够宽容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