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厂为什么开不到东西
① 我们公司交水电费物业不给开发票 收据白条不能入账 我该怎么办 他们这样是逃税吗
你说的对,他们这样做是在逃税。如果就是不能给开正式的发票,只能按收据做账,等年终所得税汇算的时候发票还是不能给提供,那时会计再做纳税调增,这样你的收据或者白条进账税务机关就认可,因为收据或白条所得税前不可以扣除。只要调增就可以。
其实你的企业调增纳税额,也就是给物业公司承担了他们的所得税额。
② 手机有电但却开不了机怎么回事呢
若使用的是vivo手机,可参考以下方式操作:
一、强制重启:
①Funtouch OS 3.2及后续系统的机型:同时按住“电源键”+“音量减键”10秒以上;
②长按顶部圆键10秒以上强制重启手机(NEX 3/NEX 3S适用);
③Funtouch OS 3.2之前系统的机型:长按“电源键”12秒以上;
二、可携带手机、身份证、有效的购机凭证前往服务中心处理,进入浏览器搜索vivo官网--服务--服务中心--查看全部--选择省市查询当地的服务中心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③ 发电厂提供的电为什么不能直接连到居民家中使用
1发电厂通常远离居民区域。市电电压低大容量输电损耗很大。为了降低损失发电厂需提高输电电压。
2单一的发电厂供电稳定性差,负载能力差。当发电厂的设备故障及检修就可造成停电。
3供电需根据用电需进行分配。
④ 电力公司不给开户怎么办
法律分析:电力公司不给开户有可能是提供的资料不全,需确定一下资料是否齐全,资料齐全营业厅是不可以拒绝开户的,否则违法法律规定,属于犯法行为。申请时需要您提供的材料如下:1.居民用户(生活照明):①提供房产证、土地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没有房产证或土地证的,需提供农村宅基地证明、商品房购房合同、城镇拆迁补偿协议书之一或出具县政府提供的《水(电)入户产权审核表》;②提供户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低压非居民用户(商业、普通工业、非普工业等用电):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②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非法人代表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提供房产证、土地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没有房产证或土地证的,需提供农村宅基地证明、商品房购房合同、城镇拆迁补偿协议书之一或出具县政府提供的《水(电)入户产权审核表》;⑤非法人代表本人产权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及户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二十六条 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并提供用户须知资料。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⑤ 因电力公司 造成的电器损坏问题应该如何赔偿空调主机板烧坏了怎么赔偿
你好!如果是因为电力公司二造成的电器损坏问题应该有电力公司进行赔偿,建议你直接向电力公司反应,他们会处理相关的事情也会对你进行相关的赔偿。
当然,一旦发生事故的话,建议你应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投诉,并保持家用电器损坏原状。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属于上述所列事件引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应会同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它有关部门,共同对受害居民用户被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月、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登记笔录材料应由受害居民用户签字确认,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
1、关于赔偿问题,有关部门发布的《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的,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7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7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赔偿。
2、损坏的家用电器经供电企业指定的或双方认可的检修单位检定,认为可以修复的,按以下规定处理:对损坏家用电器的修复,供电企业承担被损坏元件的修复责任。修复时应尽可能以原型号、规格的新元件修复;无原型号规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复时,可采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修复所发生的元件购置费、检测费、修理费均由供电企业负担。
3、损坏的家用电器经供电企业指定的或双方认可的检修单位检定,认为不可修复的,按以下规定办理: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其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供电企业予以全额赔偿;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及《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的使用寿命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使用年限已超过《办法》的规定仍在使用,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的,按原价的10%予以赔偿,使用时间以发货票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对无法提供购货发票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供电企业核查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述规定清偿。以外币购置的家用电器,按购置时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其购置价,以人民币进行清偿。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供电企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