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贷款后找不到购房合同
Ⅰ 房贷还完后没有购房合同怎么办
1、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房子已交付使用,也就没有必要去补办,因为购房合同的主要用途,就是领取房子和办证及贷款的的依据。办证时房管局有合同资料,不需要业主提供购房合同。1、如果房子未交付使用,也就要到开发商哪里复印一份。3、如果去房管局哪里复印一份的话,要交调挡费。4、如果需要合同去办贷款的话,要到房管局哪里复印合同,并且需要在复印件上签证盖章。房屋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后可向放款银行申请复印,不能补办。放款银行在接到申请后,一般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印,并通知客户领取。银行会在合同复印件上盖上“与原件相同”的骑缝章,表示该复印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效率。
Ⅱ 我买的房子购房合同交给银行办理贷款,现在贷款已经办下来了。可是我手中却没有购房合同。是怎么回事
你应该有一份购房合同的。抵押是另外的抵押合同。购房合同是你和开发商的交易凭证。抵押合同是你和银行贷款的凭证,两者主体都不一样,购房合同找开发商去。
拓展资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
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丢失购房合同后,应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1、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
2、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被注销。这时,尽管购房合同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Ⅲ 贷款买房为什么没有贷款合同
用户签完房贷合同以后,银行的工作人员当时如果没有给用户,可能是因为太忙而疏忽了。而之后完成放款以后,通常银行会一次性将房贷合同、还款明细等资料一次性归还给用户,因此用户只要在放款后等待银行给予房贷合同即可。
放款后仍旧没有给房贷合同,用户可以直接去银行问工作人员要,因为房贷合同是必须要给贷款人的。
【拓展资料】
一、贷款购房如何办理?
1.选择房产。确认所选择的房产开放商是否获得银行支持,来保证按揭买房贷款的顺利进行。
2.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申请。向银行了解银行关于申请按揭买房贷款的规定,准备有关资料及法律文件,填写按揭买房贷款的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资料后,经审核后确认其符合按揭买房贷款的条件,发布同意按揭买房贷款的通知,购房者可签订购房合同。
4.签订按揭合同。签订购房合同后,持缴纳放款的凭证、所需资料,到开发商与银行签订按揭买房贷款合同,明确按揭买房贷款数额、年期、利率等。
5.办理抵押登记。持按揭买房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贷款买房还款方式?
2.等额本金。等额本金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相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以及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对借款人来说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会越来越少。这种方式适合当前收入较高的人群或者预计不久将来收入大幅增长,准备提前还款的人群。
2.等额本息。等额本息就是在还款期内,每月需要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这种还款法需多付些利息,但是购房者压力没有那么大。如果你不打算提前还款的话,那么选择等额本息比较好。
Ⅳ 贷款办完了购房合同没给
法律分析:办理贷款手续,如果只是按揭面签期间,是不会给合同的。以后会给,要提交,资料也要审核,征信审核等,后面批贷等手续后才会给,耐心等待。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Ⅳ 房贷还完后没有购房合同怎么办
法律分析:1、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房子已交付使用,也就没有必要去补办,因为购房合同的主要用途,就是领取房子和办证及贷款的的依据。办证时房管局有合同资料,不需要业主提供购房合同。1、如果房子未交付使用,也就要到开发商哪里复印一份。 3、如果去房管局哪里复印一份的话,要交调挡费。 4、如果需要合同去办贷款的话,要到房管局哪里复印合同,并且需要在复印件上签证盖章。房屋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后可向放款银行申请复印,不能补办。放款银行在接到申请后,一般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印,并通知客户领取。银行会在合同复印件上盖上“与原件相同”的骑缝章,表示该复印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效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Ⅵ 已经还贷款几年了…发现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的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一、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_悍亢贤缍Э梢缘潜ü沂В挥霉坎け嗪牛蚬悍亢贤凶陨淼暮贤嗪拧_也可以重新签订一份,流程如下:
1、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
2、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被注销。这时,尽管购房合同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二、银行贷款合同丢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去找当时的贷款银行,要一份借款合同复印件,要求银行盖骑缝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2、去当时办理抵押公证的公证处,要一份借款合同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相符。3、房屋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后可向放款银行申请复印,不能补办。放款银行在接到申请后,一般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印,并通知客户领取。银行会在合同复印件上盖上“与原件相同”的骑缝章,表示该复印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效率。
三、贷款合同和购房合同不是一样。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而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方将货币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关规定,按期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返还给贷款方面确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Ⅶ 按揭后购房合同找不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通常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是有四份的,开发商处有两份,房管局有一份,借贷人有一份,若借贷人是办理银行按揭的话,那么借贷人那份合同是要放在银行的。若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也是可以经过以下方式来补救的: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