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判决书下来判了一年,可是没有起止时间跟截止时间是怎么回事
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特点: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以上两种情形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
刑事拘留判决书什么时候能下来:
如果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从执行逮捕之日起计算有二个月的办案期限。在此办案期间,如果发现另行重要罪行,可以重新计算办案期限二个月;如果案情重大、复杂期限内不能办结时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期限一个月。但是在正常的情况下是二个月内把案件移送起诉到检察院,经检察院审查没有问题的话在一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如果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检察院可以把案件退回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补充侦查结束后重新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又重新获得一个月的办案期限。人民法院的办案期限是一个月,但法院也可以把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因此,在正常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的办案期限是二个月;检察院的办案期限是一个;法院也是一个月。
Ⅱ 法律问题:“案发时间”具体是指哪个时间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以“案发”的字面意思是“案件已经被侦查机关发现并进入了法定侦查程序”,现在对案发时间的处理,一般的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侦查机关依职权对自己发现的犯罪进行调查和侦查时,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或者确认了犯罪事实,依法决定采取侦查措施的时候。这种情况比较常见。
二是现行犯罪被当场发现,群众向侦查机关报案或者将犯罪人扭送到侦查机关处理的,这个时候就是案发时间。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
三是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以犯罪嫌疑人向侦查机关自首的时候,或者侦查机关接受自首的时候,作为案发时间。
确定案发时间,许多情况下是为了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案发时间,对于处理刑事案件来说,是犯罪嫌疑人可以自首与被迫坦白的时间分界点。因为案发以前,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以前,犯罪嫌疑人主动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犯罪危害结果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案发以后,犯罪嫌疑人就失去了自首的机会,只能是如实坦白。坦白的情节与自首的情节,在刑法处理上的差别是非常大的。
以上所说的这些,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都可以找到对应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中也有同样的规定。
楼主说的情况中,案发时间是工商局查获侵权商品的时间,不是企业生产和销售侵权商品的开始时间。
Ⅲ 请问案件发生的时间,是指事件完成的那一刻,还是指开始到结束的时间段
案件发生的时间,是指案件开始但案件结束的那个时间段啊!
Ⅳ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到破案有时间期限吗

Ⅳ 案件发生的日期为案日期吗
关于案发时间,一直由以下三种说法:
第一,是刑事案件中的案发时间应当是被害人发现受侵害的报案时间。
第二种,是刑事案件中的案发时间应当是公安机关的立案时间。
第三种,是侵害行为发生的时间。
以上三种推定都是符合“案发时间”的说法的。都是,提问者应该清楚,“案发时间”和“发案时间”是不同的。这里提到的“案发时间”应该是指公安机关受案的时间。
Ⅵ 刑事案件有没有时间限制
可以起诉他的,只要不要超过追诉实效就可以了,就是说自知道侵害之日起两年或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起诉就可以了,其实你更应该直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连同刑事审判一起进行,这样效率更高。
Ⅶ 为什么法院的传票没有写明开庭日期呢
一般传票上会写明开庭日期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一般为三个月结案,适用普通程序一般为六个月结案。但大多数法院的开庭日期都会早于结案日期。
Ⅷ 法律书面取证没写日期法律上起作用吗
如果没有写日期并且案件跟日期的关系有一定的相连的话那么这样的一些证明是没有法律上的作用的当然如果跟时间关系不大的话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还有就是可以从一些推断当中能够证明签订的证明有时间存在就可以
Ⅸ 民事案件的发生到诉讼有没有时间限制
提起民事诉讼在时间上有严格的规定。
法律上的时间概念叫诉讼时效,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就丧失了胜诉权。
诉讼时效一般分为几种:
(1) 一般诉讼时效
指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都应适用的一般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最长诉讼时效
我国法律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3)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典》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4)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止
根据《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5)哪些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96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的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依法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求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