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成都202125号限号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改时间
①成都一直都有重度污染天气预警时延长限行时间的规定,不是一次又一次对改时间。重度污染天气一般发生在冬季。
②从2021年1月31日0点起,成都启动重度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限行时间延长为早上6点-晚上22点。截至今天2月4日为止,预警还没有解除。
⑵ 成都限号区域和时间。
2020年成都限行区域没有变化,依然是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限行时间调整为早晚高峰,每周一至周五的早高峰7∶30—9∶30、晚高峰17∶00—19∶00时间段,另外法定节假日及星期六、星期日因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不执行尾号限行。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1和T2航站楼出发层,对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载客机动车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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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行驶,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⑶ ①成都市区 现在限号当天还是只限高峰时段么 ②什么时候回复限全天有没有通知呢
到2020年6月,成都的车牌号限行高峰期。
成都的规定:
1、“尾数限制”时间。
工作日上午高峰时间:7:30-9:30,晚上高峰时间:1700-19:00。
2、“尾数限制”的范围。
成都境内所有道路均绕行G4202高速公路(不含)。
3、是“尾限号”车辆全是“川A”和国外的小型微型客车。
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发布《恢复城市车辆正常限行交通管理办法》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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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通管制有序恢复:
从2020年4月7日(下周二),成都将首先恢复城市客车的“尾部数量限制”在工作日高峰时期,也就是说,早上高峰期从7:30到9:30,晚上高峰时间从周一到周五从17点到19点,并实现所有乘用车交通限制措施根据相应的车辆尾部的组合数。
下一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和城市道路交通运行情况,将适时全面恢复正常工作日城市车辆“尾数限制”,具体恢复时间另行公布。
“预订通勤挑战”运动将继续恢复后的交通限制高峰时间的尽头,但挑战规则将调整如下:一周内挑战,挑战每周将减少的数量从5天到4天也就是说。
车辆的驾驶限制天结束的数量将不会被包括在挑战。自高峰期结束恢复交通限制后,主要、中期和高级挑战的模式也随之发生变化,只计算受限制日以外的其他四天的任务完成情况。
⑷ 成都限行时间改了
正常情况下是:二环(含)到三环(含)之间7:30-20:00之间限行,遇到天气黄色预警时改为7:00-21:00
⑸ 成都限行的时间和范围是怎么样的
2020年3月9日起,成都继续取消限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成都市决定于2020年1月14日零时起重污染天气预警降为黄色。

黄色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四环路环线内区域06∶00至22∶00时段尾号限行。橙色预警期间,四环路环线内持天府通卡免费坐公交,地铁八折;四环路环线内区域06∶00至22∶00时段尾号限行。
红色预警期间,四环路环线内持天府通卡免费坐公交,地铁八折;四环路环线内区域03∶00至24∶00时段单双号限行。黄色预警: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⑹ 成都限行政策2022年最新
6月15日成都限行尾号:3和8限行时间:7:30-20:00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成都市道路交通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决定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起,恢复小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尾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号限行”范围: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车辆: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尾号限行”规则
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五、下列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汽车;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三十九条专门规定了可以限制通行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