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私人企业上班时间那么长
❶ 为什么北京、上海等城市私营企业上班时间为上午十点半
其实上海很多私企上午上班时间为八点半到九点半的比较多,上午十点半上班的私企应该是与客户的沟通不怎么频繁的一些公司
❷ 劳动法:明文规定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而大多私企却是12小时,可以告吗
劳动法明文规定,单位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不得超过,一旦超过单位会受到很严厉的惩罚,而员工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
那么,既然劳动法明文规定,但是为什么很多企业的工作时间却超过八小时,而有些的工作时间达到12小时,甚至是15个小时。
他们不怕违法吗?一般这种情况可以去告他吗?
总结:
在必要的时候,我们必须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自身的利益,但是不得万不已的情况下,还是不要和单位闹僵,有些工作对于有些人来说是一份不可缺少的工作,一旦闹僵,就意味着他们即将要失业。
毕竟现在很多工作的朋友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孩子要上学,哪有那么多选择,在生活面前加点班算什么?对于他们来说。
对此,大家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❸ 工作8小时,为什么现在一些私人企业还有不遵守规定,当然这见怪不怪了,关键是没有人管吗为什么会这样
以我多年工作经验来看,这是属于企业文化了。
企业文化是什么?公司创始人的精神吗?这纯粹属于创始人的自我意淫,企业文化是企业管理者的精神,可以说一个企业的管理层是什么样的,就有着什么样的企业文化。
工作八小时,有些企业不遵守,那么一般企业会给予调休,加班工资补偿,如果这些都没有,那么你可以考虑换个条件好的企业。
当然最主要且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地域性的问题,越发达的地方监管越严格,三四线城市开始,就已经出现打法律擦边球了,更别提更落后的地方了。
早年我在杭州工作,也遇到过类似企业,两千年以后吧,但凡遇到这些企业,劳动仲裁都可以帮你解决,问题是值不值浪费这个时间。
❹ 《劳动法》明文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为何私企还是12小时
私企一般法律意识不健全,而且他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小的单位连劳动合同都不签,有时候在面试的时候,还对面试者有所隐瞒,这种情况比比皆是。我觉得出现这种情况的最大问题就在于这些刺激的老板对劳动法不清楚,或者说是他们觉得员工没有劳动就业方面的意识,就算出现问题,私下也能够偷偷的解决,就导致他们干无所谓,记得让员工无偿加班。
有些公司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还不断的给员工进行洗脑,所谓的狼性精神,就是这么产生的,他们会有各种各样的手段去鼓励员工自主加班,而且不给员工相应的加班费,当这种情况慢慢的形成了一种风气,大家都觉得加班是理所当然的,老板更觉得员工加班是理所当然的,所以说这样没有法律意识的企业是需要整顿一下的,保证劳动者的合法休息权益,才能让劳动者更好的工作。但是老板为了一己私利,往往不会考虑员工的基本需求,遇到这样的企业,一定要大胆的去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❺ 《劳动法》对私企有约束力吗为什么私企员工的工作时间长达十二小时无人过问
法律的效力是针对所有中国公民和在中国的外国公民,《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针对所有企业的,你所说的情况是因为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法律执法问题。
❻ 国企和私企的工作强度谁更大为什么
私人企业的工作强度是更大一些的,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私人企业是非常注重效率的,而且996的加班制度是比较严格的。
这个社会当中的很多年轻人在大学毕业之后之所以会选择国有企业,就是因为国有企业能够获得的工资收入比较高,并且国有企业的稳定性也是非常强的。在国企工作,每天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但是在私人企业工作,每天需要9个小时的工作时间的。
私人企业的淘汰机制是非常严格的。
我认为这一点是最为关键的,现如今的很多年轻人之所以不愿意去私人企业,主要是因为工作非常不稳定,如果自己不能够给公司带来价值的话,那么公司肯定是会进行裁员的。再次的企业工作工资并不是很高,但是每个月所面临的压力是非常大的,自己的业绩完成不了的话就会出现被裁掉的风险。
绝大部分人的选择其实没有任何的问题的,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讲,国有企业都是非常不错的选择,而且在社会当中也拥有着比较高的地位。
❼ 如何看待民营企业一周休息一天甚至是不休息
民营企业之所以一周休息一天甚至不休息,适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虽然国家在法律上规定说是一个星期休两天,但是嗯那是相对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而言的,因为他们的工作效率比较高,所以才符合一个星期呆两天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民营企业他需要的是效率的提升,提高效率无非两种方式,第一是提高它的生产技术,第二就是能增加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如果减少的话,会很容易造成劳动者没有任何的钱去支付他的生活所需要的成本。
❽ 私人工厂超过八小时合理吗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你所说的,一天上班时间长达11小时,那么一天就超了三小时,因特殊原因,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是如果每天上班时间都这样延长三小时,那一个月就延长了(30-4)*3=78小时,明显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向你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加上违法延长工作时间这两处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同时可以通过仲裁、诉讼解决。
❾ 私人企业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
法律分析:正常工作每日不超过8小时,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因此每日合计不超过11个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