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海运提单有哪些常见的分类
海运提单的常见分类有: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以及指示提单,这些种类是根据收货人是否确定来区分的。
㈡ 提单的种类和使用
进口的时候到船公司那边换取的是提货单D/O,提单是不可以提货的,必须在码头船公司的船代那里换取提货单才可以报关,进口,提货。换单的提单可以是下面我说的三种任何一种提单。提单分三种,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转关就是,打个比喻好了,比如收货人在北京,想在北京报关进口,但是货物的在天津港进口进来,这样的话,在天津报转关,用海关监管车运到北京,最后在北京完成报关事宜。其实实际的不只是这么一种,很多是保税区的啊,转口的啊,说起来就复杂了,你的自己学习下。 下面说下提单分类提单一般就是这样分的一是记名提单(straight B/L),即列明收货人信息。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承运人必须向提单载明的收货人交付货物。记名提单在国际海运贸易中使用并不广泛,一般只在运送个人物品、展览品时用。二是不记名提单(Open B/L (Blank B/L, Bearer B/L) ),即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列明姓名。此类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承运人凭单放货。不记名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谁持有提单,谁就可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承运人交货是凭单不凭人。提单上在收货人一栏注明的是:To order三是指示提单,即按提单载明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是当前国际贸易中通常使用的提单。
1 凭银行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xx Bank”。
2 凭收货人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A.B.C. Co. Ltd”。
3 凭发货人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shipper”,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空白背书。这种提单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托收人也可不作背书,在这种情况下则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即是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 最常使用的是不记名提单,就是 TO ORDER提单,其次是记名提单,用的最少的是指示提单 说了这么多,你应该明白了,给好评吧 哈哈
㈢ 按不同的分类方法海运提单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有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有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运提单
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分,有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
按运输方式不同分,有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
按提单内容繁简分,有全式提单、简式提单、
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分,有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过期提单
按收费方式分,有运费预付提单、运费到付提单、最低运费提单
按提单签发的不同分,有船公司签发的提单、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
㈣ 什么是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货物,允许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交付给托运人的书面凭证。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契约证明,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
注意
填写内容
(一)根据1993年7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3条的规定,提单正面应记载以下各项:
⒈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⒉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
⒊船舶名称。
⒋托运人的名称
⒌收货人的名称。
⒍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受货物的日期。
⒎卸货港。
⒏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文件货物地点。
⒐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⒑运费的支付。
⒒承运人或者其代表。
中国《海商法》第73条还同时规定,“提单缺少本款规定的一项或者几项的,不影响提单的性质。“提单正面记载的事项,在法律上具有初步证据。
注意事项
(二)注意事项
⑴托运人(SHIPPER),一般为信用证中的受益人。如果开证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要求做第三者提单(THIRDPARTY B/L),也可照办。
⑵收货人(CONSIGNEE),如要求记名提单,则可填上具体的收货公司或收货人名称;如属指示提单,则填为“指示“(ORDER)或“凭指示“(TO ORDER);如需在提单上列明指示人,则可根据不同要求,作成“凭托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 SHIPPER),“凭收货人指示”(TO THE ORDER OF CONSIGNEE)或“凭银行指示“ (TO THE ORDER OF XX BANK)。
⑶被通知人(NOTIFY PARTY),这是船公司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送到货通知的收件人,有时即为进口人。在信用证项下的提单,一般为信用证的申请人,如信用证上对提单被通知人有权具体规定时,则必须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填写。如果是记名提单或收货人指示提单,且收货人又有详细地址的,则此栏可以不填。如果是空白指示提单或托运人指示提单则此栏必须填列被通知人名称及详细地址,否则船方就无法与收货人联系,收货人也不能及时报关提货,甚至会因超过海关规定申报时间被没收。
⑷提单号码(B/L NO),一般列在提单右上角,以便于工作联系和查核。发货人向收货人发送装船通知(SHIPMENT ADⅥCE)时,也要列明船名和提单号码。
⑸船名(NAME OF VESSEL),应填列货物所装的船名及航次。
⑹装货港(PORT OF LOADING),应填列实际装船港口的具体名称。
⑺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填列货物实际卸下的港口名称。如属转船,第一程提单上的卸货港填转船港,收货人填二程船公司;第二程提单装货港填上述转船港,卸货港填最后目的港如由第一程船公司出联运提单(THROUGH B/L),则卸货港即可填最后目的港,提单上列明第一和第二程船名。如经某港转运,要显示“VIA X X“字样。在运用集装箱运输方式时,使用“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TRANSPORTB/L),提单上除列明装货港,卸货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PLACE OF RECEIPT),“交货地”(PLACE OF DELIVERY)以及“第一程运输工具“(PRE-CARRIAGE BY),“海运船名和航次”(OCEAN VESSEL,VOY NO)。填写卸货港,还要注意同名港口问题,如属选择港提单,就要在这栏中注明。
⑻货名(DESCRIPTIONOF GOODS),一般需要与货物出口时向当地海关申报的品名一致,在信用证项下货名必须与信用证上规定的一致。
⑼件数和包装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要按箱子实际包装情况填列。
⑽唛头(SHIPPING MARKS),信用证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填列,否则可按发票上的唛头填列。
⑾毛重,尺码(GROSS WEIGHT,MEASUREMENT),除信用证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以公斤为单位列出货物的毛重,以立方米列出货物体积。
⑿运费和费用(FREIGHT AND CHARGES),一般为预付(FREIGHT PREPAID)或到付(FREIGHT COLLECT)。如CIF或CFR出口,一般均填上运费预付字样,千万不可漏列,否则收货人会因运费问题提不到货,虽可查清情况,但拖延提货时间,也将造成损失。如系FOB出口,则运费可制作“运费到付“字样,除非收货人委托发货人垫付运费。
⒀提单的签发,日期和份数: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一般表示方法有:CARRIER,CAPTAIN,或“AS AGENT FOR THE CARRIER:XXX“等。提单份数一般按信用证要求出具,如“FULL SET OF“一般理解成三份正本若干份副本。等其中一份正本完成提货任务后,其余各份失效。提单还是结汇的必需单据,特别是在跟单信用证结汇时,银行要求所提供的单证必须一致,因此提单上所签的日期必须与信用证或合同上所要求的最后装船期一致或先于装期。如果卖方估计货物无法在信用证装期前装上船,应尽早通知买方,要求修改信用证,而不应利用“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等欺诈行为取得货款。
㈤ 提单的种类
提单大类分:
1、空运提单
2、海运提单
空运提单以waybill为主。
海运提单分:
1、船东提单(MBL)
2、货代提单(HBL)
提单类型分:
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
2、电放提单(或wayb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