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皇帝为什么在位时间短
㈠ 罗马三次统治世界
耶林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
1,古罗马的历史
罗马的历史虽然比希腊短,但是同样十分久远。早在公元前21世纪,一个印欧语系的部落,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半岛,创造了青铜文化和铁器文化。这些人被称为意大利人,其中一个居住在拉丁姆平原的部落,创造了拉丁文化,被称为“拉丁人”,他们实际上是罗马人的祖先。
据说,罗马城建于公元前753年,以后罗马社会经历了七个国王统治的时期,史称王政时期。那时候罗马大概有300个氏族,分为三个部落,共同组成罗马社会。农业是主要的经济形式,政治上通过军事民主制管理整体社会,由军事首领、元老院和公民大会三种力量组成。这三种力量相互牵制,推动罗马社会的发展。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第六王塞尔维.图利阿统治时期进行立法改革,其内容主要仿照梭伦是将社会分为五个阶级,创立百人团会议取代古老的民众大会,使平民成为公民,将原来的部落重新划分为四个城市和16个乡村。这次改革打破了原始社会的血缘联系,而代之以地域的划分,标志着罗马国家的产生。国家的产生,为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提供条件。
古罗马的第二个历史阶段被称为共和时期,其时间在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27年。共和国时期的政体与军事民主制是不同的,由执政官、百人团会议和元老院组成,其中执政官是由百入团会议从贵族中选出,任期一年,执政官有权任命元老院成员。罗马共和国实际上由贵族控制的,平民权力有限。奴隶更是无权无势。公元前494年元老院不得不同意设立保民官和召开平民会议,保民官对平民负责,有权否决元老院的决议,平民也可以成为执政官,平民会议会议专门监督或否决政府对平民不利的行为,百人团会议通过的法案对整个国家有约束力。着名的《十二铜表法》就是这一政体的产物。
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的政体进入帝制。在第一为皇帝屋大维统治时期,罗马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出现了伦敦、维也纳、里昂等大城市。在政治上,罗马实行的是元首制下的共和制。这一时期出现大批法学家,他们对罗马法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在帝国后期,由于版图的扩大,人口的增加,政治家的权力欲望越来越大,导致了政局的混乱和最终的衰败。从公元193年到476年西罗马的灭亡,帝国范围内经济调弊,政争纷纭,蛮族入侵,人心惶惶,西罗马终于在内忧外患中灭亡。政治的衰败导致法文化的停滞,只有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的法典编篡,算是对罗马法进行整理和总结,最终完成罗马法的法典化和体系化。
二、古罗马法文化的发展
正如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罗马法的形成经历了上千年历史。与古罗马的历史发展相适应,罗马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即王政时期的习惯法阶段,以《十二铜表法》为主要渊源的早期立法阶段,繁荣发展的市民法与万民法盛行和法学家广泛行动的阶段,查士丁尼皇帝的全面立法阶段。
公元前8至6世纪的王政时期,古罗马法律的表现形式是原始习惯法。公元前6世纪末奴隶制国家形成以后,罗马法律从不成文的习惯法向成文法演进,公元前451一前450年,罗马制定着名的《十二铜表法》,这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此前的习惯法是口耳相伟,含混不清的,司法官使用习惯法时任意曲伸,平民深受其苦,十二铜表法的出现,使刑事诉讼中的定罪量刑和民事诉讼中的裁决有了确定和公开的法律条文作为准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断。十二铜表法是当时罗马社会政治斗争,特别是平民与氏族贵族斗争的产物。它集中了过去的习惯法,并结合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编纂而成。它是罗马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重要标志,是罗马法发展的基础。
市民法与万民法的划分是在公元前3世纪出现的。市民法又称公民法,是以《十二铜表法》为基础,并包括罗马民众大会通过的其它法律,元老院的决议,法官的告示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权威性解释等。其内容十分广泛,包括罗马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以及所有权法,债权法等,而以私法内容为主。市民法采用属人主义的原则,只适用于罗马公民。根据《十二铜表法》,邦外人(非罗马人)是毫无权利的,他没有法定资格订立契约,拥有财产或做出强制还债或履行义务的诉讼行为。随着公元前3世纪和2世纪在地中海沿岸殖民而来的,是贸易大发展,从而需要更广泛的法律体系。仅授权利于罗马人的法律制度,是不能用于对邦外人的贸易的,而且即使在地方性交易中,为农业经济制定的规则并未将大商人的利益包括在内,而他们的财富却以损害小农和手工艺人利益而增长。并且随着罗马的扩展,其版图内的异邦人中,有许多工商业者和其他有产者,同样由于无公民权不受市民法保护。而商品经济在当时十分发达,它在客观上要求无限制私有制,要求有产者法律地位平等和契约自由,所以迫切要求调整和保护一切有产者之间财产关系的统一法律。万民法就这样产生了。万民法按古罗马当时的解释,是各民族共有的适用于所有罗马公民的法律。这是罗马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制定的,其基本内容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外事裁判官是公元前242年设立的。他们在受理涉外无公民权的异邦人的案件时,灵活引市民法的有关法律,但主要是依据公平、善意等常识,并受古希腊斯多葛学派倡导的自然法思想的影响,从而使万民法表现出广泛的适用性,并对市民法的改进发生了一定的影响,从而使市民法与万民法相互接近起来。到查士丁尼皇帝全面立法时,最终统一了罗马法体系。在此期间,法学家异常活跃,他们除充任高级官职外,还协助立法、办案,着书立说,从事法律教育和解释法律,对罗马法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帝政的前期,是罗马法文化发展的重要时期。非专业的陪审团审理案件的方式,渐渐被专职的法官取代,裁判官是元老院的一员,他坐在法院的半圆形的后殿或圣坛的座椅上,辩护人、当事人、证人、卫兵站在他的面前。职业法官的出现,使陪审团和辩护家不再是法律界的代表。
公元2、3世纪,罗马法律科学达到鼎盛时期。这一时期罗马的法律天赋已经超出其他民族,一方面,司法已经从普通政治活动中分离出来,另一方面,司法与由投票决定的民众广场式的司法区别开来。罗马的裁判官已经成为典型的法官。这一时期专门性的法律学校也开始出现,着名的法学家也登上历史舞台。被称为“五大法学家”的帕比尼安、乌尔比安、盖尤斯等都是这一时期法律舞台上灿烂的巨星。
查士丁尼的立法活动,是古罗马法发展的重要阶段。公元6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时(公元527--565年),是为了挽救没落的奴隶制,恢复昔日罗马帝国的荣光进行了一系列军事政治活动,立法活动是其宏伟蓝图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即位次年便着手立法工作,钦命大臣特里波尼安全面负责,并聘请了许多着名法学家参加法典编篡。从公元529年至公元534年,陆续编成三部法律巨着,即《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篡》、《法学阶梯》,公元565年,法学家又汇集查士丁尼皇帝在位三十年间的168条敕令为《新律》。这四部法律汇篡,总结了罗马法上千年的历史,统一了罗马法律的体系,并把它提升到最完备的阶段,因而取得了巨大成就,法典的制定虽然没有能够振兴罗马帝国和繁荣罗马的法律制度,但它们使发达的罗马法臻于完善,成为后世研究罗马法和法律制度史的宝贵资料。“今天,罗马法真正不朽的价值,在于解释新法典方面的完美无暇,在于它是唯一让人追溯其一千年的历史发展,因而为我们研究法律沿革的有机规律提供了最佳园地的法学。”
从罗马法的历史可以看出,它的成长经历了上千年的时间。漫长的成长史为罗马法的成熟、完善提供了充裕的时间。罗马法是在适应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的情况下,不断吸收不同民族的法律经验和法律成果的基础上逐渐成熟起来的。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它的第三个发展阶段即万民法成长和法学家活跃时期,是罗马法律和法学空前繁荣昌盛时期,因而被捕称为法学昌明时期,或古典时期。这一时期,内战停止,国土继续扩张,各地交通发展起来,人口流动加剧,民族人民之间联系加强,罗马的商品经济空前发展,商业和手工业极兴盛,出现了许多新兴的大城市,奥古斯都及其后继者都采用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城市自治深入发展,市民社会逐渐形成。这使得许多行省从战争的蹂躏中恢复和发展起来。商品经济的高度民主发展,使各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得到充分表现。所有这些不仅在客观上提供了建立统一法律的体系的要求,而且也为法律的发展和法学的繁荣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基础。同时希腊哲学中的自然法思想也在罗马境内流行起来。自然法思想是古希腊哲学的精髓,它提出的理性、正义、诚实等理念为法律找到了一个更加高尚和神圣的目标。这一思想通过罗马斯多葛学派的传播而深深地影响了罗马法,并成为罗马法的哲学基础。此外,罗马人务实的美德使他们吸收了各地传统法律中的优良因素,而且罗马上层统治者重视法学,尊重法学家,从而使罗马法和罗马法学迅速发展起来。所有这些因素为公元六世纪查士丁尼皇帝的全面立法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使罗马法以其精炼的法学理论、完备的制度体系、详实的立法内容,纯属的立法技巧,在世界法律史上树立了自己的不朽形象。
罗马法不仅在当时适应了古罗马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卓越的成就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大凡熟知罗马法的人对德国着名法学家耶林(Rodlf。Von.Ihering.1818—1892)在其《罗马法精神》一书中对罗马法所作的评价都不会陌生。耶林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惟有法律的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这个评价是很深刻的。
公元313年,基督教被尊为国教。幸运的是,罗马法已经度过了其繁盛期,以趋于成熟。但西罗马灭亡以后不久,东罗马也陷入了战乱,基督教盛行,教会法压倒罗马法,加上封建割据,出现了行会制,阻止了法律的统一与施行。罗马法终于衰落下去。在漫长的中世纪里,罗马法被看成是“异教世界的产物,是备有基督教文化的一个方面,与之联系的哲学不是福音的、教会神父的、基督教的哲学”因而受到批评。但它还是对教会法有一定渗透,“天主教会也曾以罗马法来安排自己的生活。”
十一世纪末、十二世纪初,随着欧洲国家的兴起和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它们都要求有新的法律来调整不断扩大的商业贸易关系。另一方面,当时欧洲各国的国王和市民都希望实行集中的王权,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因此他们从罗马法那里寻求反对封建割据势力的理论依据。由于罗马法是调整私有制条件下的商品生产者与所有着之间关系的完善的法律,同时又主张“君王决定的事具有法律效力,”具有与教会相对立的性质,因此罗马法便以强劲的势头在西欧各国复兴了。自12世纪波伦那大学创办以来,法学研究之风大兴,15、16世纪欧洲各国出现普遍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并最终使罗马法成为现代各国制定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法律的基础。罗马法不但深刻影响了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法典,它们被后人称为罗马一一日尔曼法的代表,而且在许多方面深深影响了英美法。可以毫不夸张地说, “罗马法是世界共同的法律,也是世界性的模范法”.
参考资料: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1451
㈡ 罗马帝国皇帝帝位是怎么的传承的
很难说。一开始是养子继承。屋大维是第一任皇帝,他死后养子兼继子提比略继承皇位。然后下一位是提比略的侄子的儿子卡里古拉,卡里古拉之后,是卡里古拉的叔叔克劳迪乌斯。克劳迪乌斯之后是克劳迪乌斯的侄孙兼养子尼禄。这个王朝大概是沾一点亲戚关系兼养子继承。
王朝结束后是四个皇帝分别起兵厮杀之后又有一个获胜者维斯帕西安。维斯帕西安德王朝叫弗拉维王朝,先是维斯帕西安,然后是他的两个儿子分别继位。之后是五贤帝时期,五个人分别收继承者为养子。这个时期结束后就是那种没有王朝的时期,每个拥兵自立者战胜敌人就可以当皇帝。总体来说皇帝是养子继承制度。
㈢ 为什么罗马皇帝统治这么短的时间
你成为皇帝后,或者有人杀了前任皇帝,前任皇帝至少在士兵中很受欢迎,他还有亲戚可以称帝。(Macrinus)你不给禁卫军捐款,不给他们在拍卖会上承诺的钱,或者其他任何激怒禁卫军的方式,都会激怒他们。(朱利安斯、佩提纳克斯和卡利古拉)盖乌斯·尤利乌斯·凯撒,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是卡利古拉,在他激怒了一个叫卡修斯·查利亚的禁卫军保民官后被杀。卡利古拉给了他侮辱性的警句,他嘲笑保民官所谓的柔弱。
《葛莱西安的solis》描绘了他身披强健的铁甲,头戴玫瑰花冠(一种军事指挥官和皇帝穿的斗篷),玫瑰花冠是罗马晚期皇帝的典型样式。皇帝亲自带兵作战,被敌人杀死或俘虏。德西乌斯皇帝,瓦莱里安皇帝和瓦伦皇帝都是这一事件的主要受害者。下图所示的前者是在与哥特人的战斗中被杀的。德西乌斯是罗马历史上第一个带着他的军队在战斗中被杀的罗马皇帝。
瓦莱里安戴着一顶耀眼的太阳冠,是异教神索尔不可征服的象征。他是第一位被敌人俘虏的罗马皇帝,也就是萨珊王朝的波斯人。他在囚禁中死去。
㈣ 为什么罗马皇帝更迭的那么频繁,是什么导致的
罗马帝国的皇帝迷路,因其残暴的统治被推翻而自杀,于是在尼禄死后的第2年出现了4位罗马皇帝他们分别是歼28,奥托称为里乌斯,于是公元69年这一年也被称为4帝之年,四帝之年,罗马皇帝更换频繁在位最短的仅当了三个月的皇帝。
在尼禄的统治期间,因为他的穷奢极欲差点一把火烧了罗马城,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作为罗马皇位合法的拥有者,一路在位还无人敢窥探罗马皇帝的宝座。但是迷路在失去了民众支持,心慌失措下,放弃了地位也放弃了生命,这就让罗马帝国很多实权人物跳出来争夺地位,比如加281开始是西班牙行省的总督,因为尼禄要杀她家,28这才起兵反抗,一路后来尼禄自杀消息传来,加尔巴大喜过望,率军进入罗马,于是先当了皇帝。
㈤ 罗马皇帝的继位
是选举出来,不是世袭制。
罗马最古老、最重要的官职就是执政官了,这是一个双人的首相或总统职位。两名执政官由百人团大会选出。在百人团大会
上最富有的罗马人起主导作用。执政官任期一年,以防止腐化。并且只有在双方意见一致时才能发号施令--因为每位执政
官都有权反对其同僚的决定。
执政官也是元老院的主席,而元老院起着顾问委员会的作用。执政官还要指挥罗马的军队,每人两个军团;在帝国时代他们
还握有最高司法大权。希腊史家波利比乌斯将其比作国王。只有元老院的决议(Seuatus Consultum)或是民众大会通过的法律
(Lex)可以限制他们的权利;只有其他执政官或是保民官的否决权可以更改他们的决定。这就意味着执政官总是可以插手大法
官、营造官和财务官的决定(但是这一点对保民官、监察官和独裁官无效)。
将行政领导职务一分为二的想法可能是源于迦太基,该城邦也是类似的由两位suffetes(大法官)统治的。而执政官原先也叫做
iudices (大法官)。还有一种说法是执政官起源于中意大利,当 地的萨宾人和萨莫奈人部落联盟是由一个名曰meddices的管
委会统治的。
两名执政官最初必须出于罗马氏族贵族(显贵,Patriciate)之家。但是在BC370-360年的宪制改革中,该官职终于向平民开放
了。(按照某个不甚精确的纪年表,是在BC366年)此后该官职也第一次被称为“consul”。
根据BC180年的维比阿年龄法,担任执政官的人必须年满43岁。自BC3世纪以降,执政官候选人必须也曾担任过其他官职
(例如大法官之职)。公民可以再次当选执政官,但两次任期间必须间隔10年以上。
但是在BC2世纪晚期,由于日尔曼人入侵大危机,盖乌斯·马略在短时间内(BC107,104,103,102,101)连续出任执政官;此后,
尤里乌斯·恺撒和屋大维也多次连续出任执政官一职。
帝国时代,人们出任执政官通常只有两个月的任期,这样每年就有(至少)12名元老可以获得帝国最高职位。(例如AD190
年出任执政官的人数在25名以上) 执政官的选举在元老院举行,而候选人由皇帝提名。假如皇帝陛下想以荣誉奖励某位元
老,他就和这位元老共同担任执政官。(比如在AD100年年初的两个月,图拉真皇帝就和密友绥克斯图斯·尤里乌斯·
弗隆提努斯共任当年常任执政官)。到了这时,担任执政官的意义比纯粹的荣誉头衔强不了太多,故而最低年限也降低了。
执政官每人有12名侍从,可以穿紫边托伽袍。
每年出任执政官的两人得以其名命名当年(在帝国时代是一年初的两位常任执政官命名)。
㈥ 罗马帝国的兴衰
古罗马经历了3个时期,王政时代、共和时代、帝国时代。在共和时代的末期从苏拉的改革开始,罗马的独裁势力渐渐抬头。苏拉虽然进行了改革做了独裁的尝试,但是他并没当皇帝,而是最后选择了急流勇退。苏拉之后,拥护苏拉的一派与共和派进行了斗争,形成了庞培、凯撒、克拉苏的前三巨头。最终,凯撒独占鳌头获得了独裁的权力,但是共和派刺杀了他,凯撒的侄子屋大维与另两名部将安东尼和雷必达组成了“后三头同盟”,共和派最终被击败,但是三头同盟也决裂了,屋大维获得了最后的胜利,成为了古罗马第一位皇帝。由于罗马由着长久的共和习惯,大家对独裁都比较反感,所以罗马的皇帝为了更好的统治,便将帝制的外面披上共和的外衣。皇帝并不称为皇帝,而是将罗马第一公民、执政官、大法官、军队统帅、保民官甚至宗教领袖等等头衔集于一身,下面仍然保留了元老院。这样表面看起来像是共和让民众和贵族、官员更容易接受,而实际上拥有皇帝的权力(这种制度有点类似于今天某些国家的元首制,但是罗马帝国的元首权力是相当于皇帝的)。这也为后来罗马帝国的动荡埋下了隐患。
然后,再说说罗马的一个王朝吧。屋大维建立帝国之后,罗马帝国进入了第一个王朝时期“朱立亚·克劳狄王朝”。从屋大维起,罗马开始了一种完全不同于中国的继承方式,即养子继承。皇帝看好了某个比较有潜质和能力的年轻人,收他为养子,然后自己死后传位给养子。这个王朝共延续了五位皇帝,由于是帝国之初,屋大维又开了个好头,所以这一时期罗马帝国还是比较强大的,但是内政还是显现出了问题。在第二位皇帝,提比略死后,军队拥立了他的养子卡里古拉继位(注意,提比略并没打算传位给这个养子),这位后来罗马帝国的危机开了个头。最后一位皇帝尼禄是西方历史上有名的暴君,就像我们中国提到暴君大家就想起夏桀、商纣一样。尼禄的胡作非为,导致了暴乱发生,西班牙将军加尔巴造反自立为帝,而元老院却予以承认,尼禄在逃亡中自杀。
再然后,说说罗马的全盛时期吧。尼禄死后,发生了四帝争位,镇压犹太暴乱的将军韦帕芗获胜,罗马进入弗拉维王朝时期,这个王朝经历了三位帝王,他们都没能收拾尼禄留下的乱摊子。罗马一直处于麻烦之中,直到第三位图密善死于政变,元老院推举一位元老涅尔瓦登位,罗马终于迎来了全盛时期。这就是安敦尼王朝,涅尔瓦、图拉真、哈德良、安敦尼、马可·奥勒留,他们就是罗马鼎鼎大名的“五贤帝”,他们每一个都是上一任的养子。图拉真时代罗马帝国的版图达到最大。这样良性的养子继承制在奥勒留这位哲学家皇帝这里遭遇了终结,奥勒略虽然能写出《沉思录》这样的哲学巨着,但是却没能挑选出一位好皇帝,他的儿子康茂德继位,将罗马帝国推向了深渊。
再再然后,是罗马帝国的三世纪危机时代。从193年康茂德在摔跤比赛中被卫队长杀死,到284年戴克里先登位,短短90多年时间里,罗马皇帝流水一些样的换,先后出现了大约30位皇帝,没有一个是寿终正寝的,不是被军队杀死,就是被自己家人毒死,要不在叛乱中死掉,要不被逼自杀。这一时期最大的问题就是军队,很多都是军队将领拥兵自立为帝,或者被军队推举上来的傀儡,甚至发生了军队拍卖帝位,出价高者得之。皇权被削弱到了无以复加,元老院也几乎成了摆设,掌握军队的人就是老大。这种状况直到一位近卫军长官戴克里先登位才得以改变。
再说说戴克里先吧,他登位以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最着名的就是“四帝共治”由于版图太大,中央集权程度又没中国那么高,一个皇帝统治确实有困难。于是他就将帝国分为东西2部分,各有一位正皇帝,然后2位正皇帝各任命一位副皇帝,20年后由副皇帝继位。戴克里先在位20年,之后自动辞去皇位,让位给副皇帝,完成了他自己的使命。为后来君士坦丁大帝时代罗马的中兴打下了基础。
最后,君士坦丁之后,罗马有陷入了混乱,还是老问题。知道狄奥多西一世将罗马正是一分为二,分给2个儿子。公元476年,西部帝国灭亡,东部帝国延续至1453年。
㈦ 古罗马帝国,存在了多长时间相当于中国什么朝代时期
古罗马帝国存在了503年,从公元前27年-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时间),此时期中国经历了汉朝、三国两晋时期。
古罗马帝国是以地中海为中心,跨越欧、亚、非三大洲的大帝国,正式名称为元老院与罗马人民,中国史书称为大秦、拂菻。罗马帝国是古罗马文明的一个阶段。
罗马共和国的扩张使罗马超出了一个城邦的概念,成为一个环地中海的多民族、多宗教、多语言、多文化大国。公元前27年,元老院授予盖乌斯·屋大维“奥古斯都”称号,罗马共和国由此进入帝国时代。
图拉真在位时(98年-117年),罗马帝国达到极盛,经济空前繁荣,疆域也达到最大:西起西班牙、高卢与不列颠,东到幼发拉底河上游,南至非洲北部,北达莱茵河与多瑙河一带,地中海成为帝国的内海,全盛时期控制了大约5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是世界古代史上国土面积最大的君主制国家之一。
395年,狄奥多西一世将帝国分给两个儿子,从此罗马帝国一分为二,实行永久分治。410年,日耳曼的西哥特人在领袖阿拉里克率领下,进入意大利,围攻罗马城,在城内奴隶的配合下打开城门,掠夺而去,此后在西罗马帝国境内建立西哥特王国。
476年,罗马雇佣兵领袖日耳曼人奥多亚克废黜西罗马最后一个皇帝,西罗马遂告灭亡。
(7)罗马皇帝为什么在位时间短扩展阅读:
古罗马帝国的延续和继承:
1、拜占廷帝国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成为了罗马帝国实际意义上的继承者。1453年,拜占廷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为奥斯曼帝国苏丹穆罕默德二世所攻陷。
1460年,东罗马帝国在摩里亚的领土被奥斯曼帝国占领。1461年,奥斯曼帝国灭亡特拉布松帝国。至此,东罗马帝国永远退出历史舞台。
2、查理曼帝国
800年,教皇利奥三世在罗马为查理曼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承认查理曼帝国为罗马帝国的继承者。843年,查理曼之子、虔诚者路易的三个儿子签订《凡尔登条约》,帝国分裂成三部分。
3、神圣罗马帝国
神圣罗马帝国和罗马帝国实际上没有直接且合法的关系,18世纪法国着名的启蒙运动思想家伏尔泰就曾评论道:“神圣罗马帝国,既不神圣,也非罗马,更非帝国。”
962年,东法兰克王国国王奥托一世在罗马被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为罗马帝国皇帝,随即罗马教廷承认神圣罗马帝国为西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后来,拜占庭帝国也承认了它的这一地位。
直到1806年,拿破仑一世勒令弗朗茨二世于8月6日放弃神圣罗马皇帝尊号,仅保留奥地利皇帝称号,神圣罗马帝国瓦解为奥地利帝国、莱茵邦联等,宣告解体。
㈧ 罗马帝国衰落的原因是什么
1、蛮族部落的入侵
关于西罗马帝国衰落最简单直接的原因便是其在对抗外部势力时遭受了一连串的军事失败。罗马与日耳曼部落争斗了几个世纪,但是到了公元4世纪时,像哥德族等部落一直在侵扰着帝国边境。
2、经济危机和过度依赖奴隶劳动
持续不断的战争和无节制消费大大地削弱了国库,同时,帝国还遭受了劳动力不足的打击。罗马的经济依靠奴隶耕种田地、充当手工艺人。
3、罗马帝国分裂
当时罗马皇帝戴克里先将帝国分成两半,西罗马帝国总部设在意大利米兰,东罗马帝国则设立在拜占庭,东、西两个帝国未能有效合作对抗外部侵略,甚至帝国之间常常内讧。
4、政府腐败和政治不稳定
由于其内部的腐败和渎职而未能阻止皇帝们的荒诞行径。随着情况不断恶化,罗马人身为公民的自豪感逐渐消失,许多罗马公民对他们的领导失去了信任。
(8)罗马皇帝为什么在位时间短扩展阅读:
戴克里先推行“四帝共治”,把罗马分为东西两部分,一边各有两个皇帝,分为主副,主皇帝称奥古斯都,副皇帝称凯撒,主皇帝任命副皇帝,而且死后由副皇帝继任。
显然这种制度并没有解决罗马帝国的继承问题,反而加剧了混乱,戴克里先卸任之后,内战立刻开始,最后君士坦丁大帝重新统一了东部和西部,
但到395年,罗马帝国终究还是无可挽回地一分为二了。罗马帝国分裂后,不断被蛮族入侵,很快就到410年,西哥特人和匈奴人的联军攻破罗马,在476年罗马帝国彻底灭亡。
即便没有蛮族入侵,罗马帝国也明显在走向衰落。首先,由于罗马人的性格以及奴隶制的需要,罗马帝国始终通过不断扩张“以战养战”,但扩张终究是不可持续的。
一旦帝国的扩张陷入停滞,庞大的军队和骄奢的官僚终将拖垮罗马的国力。罗马贵族出名地耽于享乐,喜欢大吃大喝。
在世界历史上,盛极而衰是文明的常态。繁华的文明帝国发展到一定时候总要走向腐朽,最终遭受相对落后的游牧民族的清洗。
㈨ 罗马帝国近2000年,中国封建皇帝为什么不足300年呢
凯撒大帝去世之后,他的继任者屋大维建立起了,以地中海为中心,横跨亚、欧、非三大洲的帝国。虽然罗马帝国经历过不同的时期,不同程度的动荡,甚至出现东西罗马永久分立的现象,但依旧传承了近2000年的历史。反观中国封建时代,尽管遇到皇帝克勤克俭,严于律己,却也少有超过300年。
从大一统的角度来看,从秦朝到清朝,中国先后建立了秦朝、西汉、东汉、晋朝、隋朝、唐朝、武周、北宋、元朝、明朝、清朝等11个大统一王朝。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国家短的则只有十几年,比如秦朝;而长的有200多年,比如唐朝289年,清朝276年,唯独没有超过300年的。
通过这样近乎严苛的教育方式,清朝不仅没有出现玩物丧志的皇帝,而且还培养出了康熙、干隆这等勤勤恳恳、衣不解带的为帝国运转费心费力开创盛世的优秀帝王。但尽管如此,清朝也没有逃脱“必死定律”,只存在了276年,这是为什么呢?
清朝之所以灭亡,其根本原因在于其盲目自大,自诩以“天朝上国”,殊不知“竞速时代”已经到来。当封建主全心全意执行“闭关锁国”政策的同时,西方世界已经完成了文艺复兴、大航海时代和工业革命,在各方面蒸蒸日上,反观中国,尽管皇帝勤勤恳恳,帝国实力却是不进反退,事已至此,灭亡也就去之不远!
㈩ 为什么罗马皇帝统治这么短的时间呢
以下是许多罗马皇帝在短时间内死亡的原因,以及他们一般死亡的原因:
1.你成为皇帝后,或者有人杀了前任皇帝,前任皇帝至少在士兵中很受欢迎,他还有亲戚可以称帝。(Macrinus)
2. 你不给禁卫军捐款,不给他们在拍卖会上承诺的钱,或者其他任何激怒禁卫军的方式,都会激怒他们。(朱利安斯、佩提纳克斯和卡利古拉)
《葛莱西安的solis》描绘了他身披强健的铁甲,头戴玫瑰花冠(一种军事指挥官和皇帝穿的斗篷),玫瑰花冠是罗马晚期皇帝的典型样式:
康斯坦斯大帝半身像:
7. 皇帝亲自带兵作战,被敌人杀死或俘虏。德西乌斯皇帝,瓦莱里安皇帝和瓦伦皇帝都是这一事件的主要受害者。下图所示的前者是在与哥特人的战斗中被杀的。德西乌斯是罗马历史上第一个带着他的军队在战斗中被杀的罗马皇帝。
瓦莱里安戴着一顶耀眼的太阳冠,是异教神索尔不可征服的象征。他是第一位被敌人俘虏的罗马皇帝,也就是萨珊王朝的波斯人。他在囚禁中死去。
瓦伦斯的支持者,他在着名的阿德里安堡战役中阵亡,这场战役对帝国后期来说是灾难性的:
阿德里安堡战役纪实,公元378年。
这幅画描绘了瓦伦斯皇帝和东部军队当时阿德里安堡战役的形势对罗马人不利。
8. 被自己家人下毒,或者被别人下毒,或者死于瘟疫。比如克劳迪亚斯,提图斯,卢修斯·维鲁斯和克劳迪亚斯二世。
可怜的老克劳迪斯叔叔:
提图斯皇帝雕像:
卢修斯·维鲁斯半身像:
克劳迪亚斯二世的半身像:
9. 因为不给参议院或军队的人升职而激怒他们,让他们有动机谋杀你。卡拉卡拉和瓦伦蒂尼三世就是两个着名的例子。
卡拉卡拉是被一个他拒绝晋升的军团杀死的
瓦伦蒂尼是被谋杀的将军弗拉维乌斯·埃修斯的两名忠实追随者杀害的,他们被彼得罗尼乌斯·马克西姆斯说服去杀了他:
10. 在三世纪的危机期间,在各省和军队中缺乏支持,这最终导致了你的死亡,很遗憾。
克劳迪亚斯二世的弟弟昆提勒斯
11. 非常恶心,无能和怪异。
埃拉加巴卢斯是前任皇帝卡拉卡拉的表亲,他的另一位表亲西弗勒斯·亚历山大将继承他的王位。亚历山大是一个比他强得多的皇帝。根据历史记载,这位皇帝是一个完全堕落和无能的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