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案时间为什么那么长
❶ 法院办案时间太长合法吗
法律分析:不合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❷ 法院的工作效率为什么这么低
一是当事人因素。人员流动日益畅通,送达难问题日益严重;部分当事人诉讼能力较低,大部分案件没有律师代理,法官在普法和释明的情况下,仍然不能举证、不知举证,庭审工作反复性较多;诉讼中当事人滥用诉权,随意申请管辖权异议、延期开庭,并且存在虚假陈述、虚假证言等情况,增加法院调查工作量。二是法官因素。司法改革强化了行政管理,导致三分之一还多的法官异岗使用,一线法官流失,案件不断增加,致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恶化;新型案件、诉讼中的新情况不断涌现,而法官业务学习时间少,上级法院怠于组织培训,法官边干边学,审判能力不能适应审判形势需要。三是审判管理因素。审判管理工作日趋细致、严格,诸如缺席审理的案件也要求法官必须填写当事人身份证号码、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也参加了庭审,但是在审判管理上却严格要求必须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合并审理案件的开庭笔录要分别制作等。此类为凸显管理的特色,人为过度细化的管理方式缺乏科学性。繁琐的绩效考核制度,法官既要追求办案进度和质量,还要追求各项考核指标,疲于应付,不能集中精力于审判之中,加上经常不断的开会进行贯彻和检查,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工作时间。四是外部程序。鉴定、公告工作周期过长。司法鉴定中,当事人拒绝配合、中介机构缺乏监督等因素,鉴定的时间往往较长,严重影响了司法效率的提高。公告案件,要求统一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排队不能及时刊登现象严重。五是责任激励因素。当前的法院审判管理体制,法官可以不办案,而日益严格的审判责任终身追究,干的越多,责任越大,被追究的可能性越大,出现部分法官不想审案、不愿在审判岗位工作和低效率办案等不良现象,从主观上讲,这是法官责任心不强,从客观上讲,这与审判激励机制不健全、不科学有很大关系。
❸ 请问法院一般审理民事案件是多长时间结案有无最高时限如果已经拖了很长时间,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看看以下规定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200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0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29号)
第二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审理案件期限情况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审理期限届满前的催办制度。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案件审理期限定期通报制度。对违反诉讼法规定,超过审理期限或者违反本规定的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三条审判人员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审判人员故意拖延移送案件材料,或者接受委托送达后,故意拖延不予送达的,参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❹ 法院受理一个案件需要多久的时间,为什么我家的律师总说在排队受理,都一年多了,是不是律师不好
法院受理案件,通常在收到起诉材料之后一个星期之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如果法院不受理,起诉一方有权要求法院出具不受理裁定书;对不受理裁定不服的,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❺ 为何法院审判结果时间那么长
法院有自己的办案程序,从立案到开庭再到出判决,再到判决生效,最后还要执行,手续较为复杂。另外还要看案子的复杂程度,到底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还要看主审法官手头案子的数量,给你排开庭时间。因此,法院审判需要较长时间
❻ 法院审理个案件为啥要费那么长时间
因为办案时需要时间的同时 时间也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必要方式 只有经过一定时间 才能得到更好的认证 效果 法律的效力才更好的得以体现
❼ 法庭从开庭审理一个案子,到结束需要多长时间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延长一个月,审判实践中,由于法院的案件过多,所以延期审理的情况屡见不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❽ 为什么刑事案件办案程序那么复杂,一个案件四个月了还没有结束如果是自诉案件最多花多长时间呢
自诉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总的来说可能会快点
但由于自诉案件的当事人与检察院相比,不易得到法院配合,其实自诉案件不必公诉案件快多少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延长情形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❾ 下级法院移送案卷时间为什么那么长
几个原因,1、移送案件没什么期限限制,都是看下面的人自己的时间来安排,他不忙就快,忙的话搞忘了就难说。2、本身法院之间的材料移送都是走的机要局,本来花费的时间就不短,就算是下级法院接受到调卷函,也要2-3个星期才能移送卷宗到上面。现在的法院都是网上操作,电子档案移送很快,但是纸质档案就慢,你要多催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