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商为什么没有垫资
1. 开发商是干什么的
这题目有点怪。等你看完之后再得出自己的结论。
下面的内容都是根据国家现行最新政策并以依法操作作为前提和依据的:
开发商通过招牌挂拿开发用地时,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一般这个数额在总地价的10%--30%
,竞标成功后,两个月内交齐余款。
竞标成功的同时签订土地竞标确认书,土地竞标表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办完土地使用权证手续。办理完土地使用权证手续后,立即可以到银行开始办理土地抵押贷款手续,并可以在最迟两个月内办理完毕。
开发商拿到地之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策划、宣传、广告、建筑工程招标、并开始向客户收取“诚意金”、“购房保证金”、“定金”、发放“VAP卡”等。
项目规划方案是请规划方面的专业公司做的,方案在完成并验收后再付款,或者付少量的预付款;
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是请建筑工程设计专业公司做的,方案在完成并验收后再付款,或者付少量的预付款;
项目的宣传策划方案是请宣传策划专业公司做的,方案在完成并验收后再付款,或者付少量的预付款;
项目产品(商品房)的销售是由销售代理公司代理销售的,代理费用是按照实际销售回款额和一定比例提成。而且销售的时间要求是很严格的,一般在正式销售(即拿到预售证)之前就通过以上收款方式收回了在土地竞标时缴纳的与土地保证金相当的数额;
项目工程的施工建设是由建筑工程公司做的,一般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都规定了先行垫资的比例,最少也要垫资到工程正负零(即建筑工程出地面)后才能够再按照工程进度付款;
项目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委托工程监理公司监管的,并且最后要由工程监理公司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开发商移交;
开发商对建筑工程验收后开始向业主(原来的客户)交房。
开发商向业主交房完毕后,整个开发项目移交至物业公司管理。
房地产开发商充其量是一个资源整合商,或者是一个项目运作商。房地产开发商的核心能力就是资源整合能力与项目运作能力。
2. 软件开发中的项目外包和人力外包有什么区别
对于很多有需求的企业来说,往往其都不清楚软件项目外包与软件人才外包的区别,因而选择软件开发常常不知道是要以项目外包的形式还是以人才外包的形式。作为专业的软件开发服务商,今天唐普就来为你深度解析一下两者的区别以及IT人才外包有什么好处。
一、软件项目外包和软件人力外包的5大区别
软件项目外包和软件人力外包都是外包,但是也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区别如下:
1. 本质的不同
人力资源外包是将人力资源管理的某些功能外包给专业组织的一种管理策略,其目的是有效提高效率,使外包职能的运作更加专业化。
软件项目外包是指企业将软件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外包给提供外包服务的企业,以专注于核心竞争力业务,降低软件项目成本的一种软件需求活动。
2. 管理责任主体的不同
属于工程外包的,承包企业不直接管理承包单位的职工,承包单位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由承包单位自行确定;而人才外包人员必须按照用人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3. 结算方式不同
项目外包是按约定单价和完成工作量结算,其合同目标为“工作量”;软件外包是按派遣人数、约定工资和成本标准结算,其合同目标为“人”。
4. 用工需求不同
工程外包需要产品或服务,承包人使用的劳务数量与承包人没有实质性关系;人才外包需要劳务,发包人需要派遣公司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派遣技术人员。
5. 合同性质不同
项目外包是合同,而人才外包签订的是软件人才外包合同。
d. 规避劳动纠纷,维护企业信誉
租赁单位与被租赁员工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被租赁员工的劳动关系隶属于德卡人才驻场开发。这样,作为用人单位避免了与被租赁员工人劳动纠纷的发生,从而维护了企业的信誉。
3. 开发商有的垫资是否合法
开发商垫资不符合法律规定。垫资买房可以使缺乏资质的人取得贷款,绕过风险监测,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使得统计数据失真,更将阻碍甚至减弱楼市调控效果。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关于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规定。第五款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款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4. 软件项目为什么总是失败麻烦告诉我
选用技术路线有误,遇到了技术难关
项目管理错误,软件失去了控制
由于某些人员变化而引起项目失败. 目前为止,一般都笼统地总结成"由于软件工程的水平低下",然后开出的药方就是"采用软件工程的模式进行开发",可是具体来说,软件工程又有许多流派,许多模型,许多方法,而且这些方法又都是相互矛盾,相互抵触的,又该何去何从呢?于是开发人员就这样陷入了软件开发的泥潭之中,左冲右突,不能自拔,越是大型项目,时间越长,人员越多,情况就越是如此. 我认为,问题的本质并不在于上面提到的几种原因,而在于在软件开发的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被人为地扭曲了,这才是造成许多软件项目失败的根本原因.下面详细说明人与人的关系是如何一步一步被扭曲的.一.开发商和客户的关系 本来开发商和客户之间是软件产品的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一个卖东西,一个买东西,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公平交易,童叟无欺,这才是两者之间的正常合理的关系,可是现在呢? 现在开发商和用户之间的关系是严重不平等的,开发商为了得到订单,往往委屈求全,放弃自己应该坚持的原则,在竞标时相互压价,甚至采用某些不够光明正大的手段来得到订单,自己把自己放到了一个被动的地位.许多开发商都有这样的口号"以客户为中心",他们不仅是这样说的,而且也是这样做的,问题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能够长期坚持下去吗?我从网上看到说,某个项目竞标,某开发商提供的标书有一大箱子,需要两个人才能抬到会场上.请问,这种标书有谁会看呢?难道开发商连这点起码的常识都没有了吗?既然没有人看,那么为什么要写呢?难道开发商真的以为客户会傻到不知道你在欺骗他吗?那么写这种标书欺骗的是谁呢?恐怕是自己欺骗自己吧! 考察这种不正常的情况出现的原因,既有开发商的原因,又有用户的原因. 开发商的原因,一方面是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大家都这样干,随大流而已,另一方面就是企图用这种方式来讨好客户,给客户留一个好影响,这样才好拿到订单. 而客户的原因,则往往出于对于计算机的无知和恐惧,唯恐自己吃亏上当担责任,所以天生对开发商不够信任,有敌对情绪,心理上有挑毛病,找问题的倾向. 结果就是这样,麻杆打狼,两头害怕,两者在开始接触的时候,就小心翼翼,唯恐出现问题,一旦发生冲突,开发商就盲目退却,而客户就得寸进尺,最后事情弄的一团糟. 开发商怕得罪客户,却没有认识到有时和客户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客户怕开发商来欺骗自己,于是一次一次进行试探,开发商越让步,客户越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开发商的让步往往换不来客户的信任,而是换来了客户的更加不信任.由于开发商自己不相信自己,自己欺骗自己,最后也无法得到客户的信任. 毕竟软件开发是由开发商来完成的,那么就应该也必须由开发商来决定项目的进展和内容,可是现在却往往由于客户的压力而妥协,放弃自己的原则,这样来做软件开发,能成功吗?失败是必然的,成功才是侥幸. 结论就是,在软件开发中,应当以开发商为中心,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客户的意见只是参考和借鉴,而不是金科玉律,不应该害怕和客户发生冲突,而应该分析冲突产生的原因,把冲突看成问题的征兆,而不是单纯来消除冲突本身. 打个比喻,开发商好比医生,而客户好比病人,病人有病来找医生,那么医生开药方时能否由病人来决定呢?病人如果对医生的医术有怀疑,拒绝和医生合作,自己的病只能加深,而不能治愈. 开发商和客户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不应该是尔虞我诈的生意场上的竞争关系,双方的目标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双方之间的矛盾是共同利益基础上的矛盾,而不是不可调和的敌我矛盾,必欲去之而后快.否定了这一点,软件是不可能成功的. 我们通常提到的"需求经常变化",往往是开发商和客户之间没有摆正相互关系所造成的,需求并没有变化,而是开发商接受了客户提出的错误需求,而不敢提出异议,等到木已成舟,才发现双方的理解有问题.二.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之间的关系 俗话说,屁股决定大脑,一个人担任的角色不同,他考虑问题自然会更多考虑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至于这样做可能会给同事带来的麻烦,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在开发商内部,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奇特.在许多公司,为了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销售人员采用提成的方式进行奖励,而将底薪定得很低,这样一来,销售人员为了拿到项目的订单,往往会屈从于客户的压力,许下许多难以兑现的诺言,或者由于对于技术的不了解而随意答应客户的要求.等到合同签订完毕,进入项目开发阶段时,客户会拿这些诺言来要求开发人员进行兑现,结果是开发人员非常被动,对销售人员怨气冲天,于是告诉客户这些要求无法满足,而客户也勃然大怒,你们这些人怎么一拿到钱就变了脸了呢?问题就是,由于销售人员不考虑技术人员将来的实现,从而许下了过高的诺言,这样做的结果也许可以拿到订单,可是由于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口径不一样,最后客户无所适从,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骗,接着将一腔怒火发到了技术人员头上,两者之间的合作和信任关系逐渐变成了对抗和欺骗的关系. 有一天,有人对我说了个笑话,说计算机公司里三分之一是干活的,三分之一是混饭的,三分之一是骗子.最后的三分之一就是指销售,请问,当公司的销售被别人当成骗子时,岂不代表整个公司是骗子?和骗子做生意可能成功吗?项目的失败不也很正常了吗? 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应该是一个自行车的两个轮子,他们的关系必须是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而不应该是互相拆台,相互对抗的,一旦他们之间相互对抗,那么就会给整个公司的声誉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三.项目管理者和开发人员之间的关系 项目管理者和开发人员之间的关系,本来应该是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共同面对问题的关系,可是许多项目管理者把这种关系扭曲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强制性关系,用种种规章制度,种种管理方法来强迫开发人员接受,把自己放到了开发人员的对立面,和开发人员离心离德,甚至还美其名曰"量化管理,科学管理".在这种糟糕的管理下,开发人员没有任何办法,要么被动接受糟糕的管理,要么辞职以抗议.一旦一个项目发生了这种情况,它想成功就非常难了. 这种问题原来并不明显,现在随着各种MBA,印度经验,软件工厂等似是而非的理论的泛滥,许多人,尤其是许多根本不懂软件开发的管理者,更加变本加历,用近乎苛刻的手段来加强对开发人员的管理,提出种种令人发笑的量化指标来对开发人员进行度量,还加上理论的依据,对于敢于反抗他们这种做法的开发人员,一律以开除来解决问题,造成的一个非常荒诞的现实就是,许多公司里宁愿使用刚刚毕业没有任何经验的学生,不要有工作经验的工程师,美其名曰:易于管理,哈,容易上当受骗而已.请问,在这种管理者和开发人员之间的关系作用下,软件项目有可能获得成功吗?
5. 为什么有人总说做工程垫资很大
现在做工程不管是总承包商,还是分包的包工头,都要垫资。原因是现在的工程款不好拿,工程投资商能给你百分之五十的工程款己经算是很好了,因为开发商手里没钱,只能靠承包商垫资,而承包商只能借手于包工头和材料供应商
6. 论文软件开发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
01:软件项目开发合同的订立,合同需要对将来几个月甚至几年需要做的事情有个明确的定义说明,限定好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承担的责任、项目总费用,每个阶段支付的费用都需要有明确的说明甚至付款条件等都需要一清二楚,很多东西都没讲明白是将来合作不愉快的导火索,这些都需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其实从合同上也能看出甲乙双方的水平在什么层次上的。
02:软件开发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客户不按时支付费用的事情,因为软件开发不只是脑力活儿,也是强度非常大的体力活儿,难免会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软件的可能性,除非遇上非常有经验的能相对准确评估工作量、工期的管理人员,参考历史的开发经验、再按自身团队的开发技术能力、协调工作效率,计划出一个合理的工期计划来,因为整个公司都需要考虑到资金安全、开发风险,需要有一定的水平能说服客户及时付款,至少可以支付大部分款项的人,在开发软件项目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需要垫资几十万的事情,其间需要做好防备工作需要防止资金链断裂了。
03:软件开发人员中途离职也是家常便饭,相对规范的公司,一年也大概也会有10%的人员流动性,若薪资待遇也不怎么样、公司管理也不规范,开发人员也学不到知识、业务也不稳定的,那估计有50%的流动性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连微软、Google都会有开发人员离职现象,更何况一个不知名的公司,人员离职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人员离职了就得需要有后备开发人员,公司管理人员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招聘到合适的人员,这也需要必备的技能。
04:现在已经不是单枪匹马就能搞定中型软件系统的年代了,一个软件项目开发过程中往往需要N多人参与,客户对软件项目的质量要求,功能要求也越来越高,不只是需要把程序写好,还需要有各种配套文档,测试都需要跟上,所以这些人的协调工作、及时沟通也是很大的问题,若一个项目经理的沟通能力有问题也很容易遇到很多没必要的麻烦,也会使得项目进展会很不顺利的局面,甚至到有敌对力量产生的程度,一个公司,一个项目最怕的是内耗,我们国家其实很多东西也都浪费在内耗上了,若没几千年封建王朝的内耗,我们应该会发展的比美国强大很多。
7. 开发商为你“垫首付” 可信吗
开发商们为你“垫首付”的口号多么吸引年轻“刚需”们。有人帮忙解决首付问题,马上就能买房,为什么不乐意呢?小编此时只想弱弱地说一句:“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今天就让小编来为你揭秘“垫首付”背后有何猫腻和风险!
开发商如何为你“垫首付”
一套50万的房子,首付需要15万。开发商和购房者进行约定,首付款由开发商(或者第三方)进行垫付。购房者凭着足够的首付款发票,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完成上述手续后,购房者须在约定时间内,还清开发商垫付的那部分首付款。
垫首付充其量只是无息贷款
其实,开发商没有为你掏一分钱。所有的钱都是购房者自己的。短期内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周转压力,但实际购房成本并没有下降,每个月除开该还的银行贷款,还得还开发商为你垫付的部分。其实每个月的还款压力更大!
“垫首付”转移楼市风险
开发商给购房者以便利,其实是想让购房者尽快签下合同,尽快把自己手上的存量房卖出去,这样的话,一旦房价大幅回潮,购房者还是要根据合同将首付还给开发商。开发商并没有损失很多,但购买者就要承担房价下跌造成的差价。
“垫首付”让购房者很被动
开发商通过替消费者“垫首付”的举动,很可能会在暗中提升房价。“开发商用这种稀有的促销手段吸引购房者之后,对于部分没有能力正常购买的消费者来说,会陷入被动地位,开发商就掌控了房价上的主动权。”
“垫首付”营销涉嫌骗贷
不管是开发商的“零首付”也好,“垫首付”也罢,这都属于假首付行为。如果开发商私下偷偷跟购房者签了这种合约,银行就无法正确对购房者的还款能力进行核实。如果被银行查到,这是属于骗贷行为的,那么贷款可能被银行收回,而且购房者个人的诚信记录将永远抹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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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开发商垫资合法吗
开发商垫资不符合法律规定。垫资买房可以使缺乏资质的人取得贷款,绕过风险监测,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使得统计数据失真,更将阻碍甚至减弱楼市调控效果。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关于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规定。
第五款
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款
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9. 为什么好多公司选择软件开发外包
为什么好多公司选择软件开发外包
外包软件的成功与否和软件开发外包厂商也有一定的因素,每个软件开发外包厂商接到项目会指定各个角色的人员组成项目组。对于第一次选择外包的企业,不知道怎么去选择、挑选优秀的软件开发外包厂商,因此挑选软件开发外包厂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挑选。
二、厂商对行业了解程度
为什么要看软件开发外包厂商是否对行业的了解程度呢?很多行业都有自己的方式方法。如果一个对行业不熟悉的厂商跟你合作,那么他做出来的产品也不是你想要的。因此丰富经验的软件开发外包厂商知道你想要什么样的产品,并且实施的成功率也会很高。因此软件开发外包厂商的经验、对行业的了解程度才能减少开发的风险。
三、了解怎么保障软件的正常运行
很多软件开发外包厂商为了保障软件的正常运行,会设有相关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能够在定制软件出错的时候能及时处理。因此要了解软件开发外包厂商是怎么保障软件正常的运行,才能放心的将这个项目放心交给厂商。
因此在选择软件开发外包厂商的时候不能马虎,要多方位考量,才能将风险降低,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效益。
10. 请问,软件开发合同签订后没有支付首付款,说是需待软件验收后才付款,这样合理不
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待软件验收后才付款,那只能如此,人家是甲方,否则你就不做。
如果合同约定要付首付款,甲方不付,他违约你也可以停止开发。
如果这个项目是贵公司的自主软件产品,你现在就停下来。如果这个项目是甲方提出的需求,委托你们开发的,且有推广价值,建议还是继续做吧,得到一个好的需求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