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計主體不一樣
⑴ 請列舉會計主體的不同表現形式
會計主體的表現形式
1.按所依附的實體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劃分,可分為法人會計主體和非法人會計主體一般而言,法人都具有獨立目標和經濟上獨立的資金,因而都可形成會計主體。當幾個法人的資金目標趨於一致時,還可將幾個法人合為一個會計主體來對待,如企業集團。非法人成為會計主體必須有獨立的資金,而且應將經營資金與業主或資金代理人區分開。自然人開辦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以及投資基金、信託基金都是這類非法人會計主體。
2.按會計主體包含的層次劃分,分為單一的會計主體和合並的會計主體<br/>每一筆符合會計主體特徵的資金都可成為一個單一會計主體,如單個的企業,單個的基金等。但在資金間存在控制關系的情況下,各資金雖然仍存在各自的獨立性,但又部分地具有了控制資金的資金目標,因而這些具有雙重目標的資金在各自形成的會計主體之上共同形成另一種合並會計主體。依據會計主體的特性,這些單個會計主體所構成的合並會計主體,必須消除各單個會計主體間活動所引起的權力、義務、收入、費用的影響。這就是企業集團編制合並報表的原因。
3.按會計主體的具體經濟形式,可分為企業、政府基金、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信託基金五種會計主體這五種形式的會計主體也是經濟生活中比較常見的會計主體,基本上涵蓋了社會經濟活動的主要方面。需要指出的是信託基金既是獨立的會計主體,也是獨立的報告主體,在報告上不與管理及保管機構資金相混合。
⑵ 為什麼法律主體一定是會計主體,而會計主體卻不一定是法律主體呢
法律主體是指在法律之中,享有權利、負有義務和承擔責任的人。而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為其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會計主體既可以一是個企業,也可以是若干企業組織起來的集團公司。即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實體。所以會計主體卻不一定就是法律主體
⑶ 為什麼法律主體必須是會計主體,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
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
1、會計主體又稱會計實體,是指會計工作為其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也就是說只要在經濟上相對獨立的企業、單位等組織都可以成為會計主體。
2、會計法總則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必須按照法律辦理會計事務。也就是說,只要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組織,就可以成為會計主體,會計主體的范圍較寬。
3、《會計法》第2條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單位)必須依照本法辦理會計事務。」由此可知,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包括企業的分支機構)都是會計主體。
法律主體必須是會計主體:
1、並不是所有的組織和單位都能成為法律主體,只有那些在法律上具有獨立人格的組織才能成為法律主體,即只有法人組織才能成為法律主體。
2、首先要有獨立的財產,也就是組織的財產和其成員的財產要區分開來,組織的財產要獨立於其成員的財產,不能隨便變動,因此屬於會計主體的個人獨資企業不是法律主體。
3、其次組織要能獨立承擔責任,也就是能夠以自己的財產而不是成員的財產來承擔責任,因此屬於會計主體的企業的分支機構不是法律主體。具備了這兩條,才能成為法人,才能成為法律主體。
(3)為什麼會計主體不一樣擴展閱讀:
會計主體和法律主體怎麼樣區別
1、定義不同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所核算和監督的特定單位或者組織,一般來說,凡擁有獨立的資金、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收支、盈虧並編制報表的企業或單位就構成了一個會計主體。會計主體可以是一個企業,也可以是企業內部的某個單位或企業中的一個特定部分;可以是單一的一個企業,也可以是幾個企業組成的企業集團。
法律主體:是指法律關系的參加者,即在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人,法律上所稱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包含主體不同
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比如企業內部的某個單獨核算的部門。
法律主體:一般都是會計主體。
3、是否具有獨立性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為其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
法律主體: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⑷ 為什麼說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人
會計主體又稱會計實體、會計個體,它是指會計人員所核算和監督的特定單位。會計主體的彈性很大,凡是有經濟業務、實行獨立核算、獨立編制會計報表的企業、單位甚至個人,不論是否獨資或合資經營都可以假設是一個會計主體。會計主體前提要求會計人員只能核算和監督所在主體的經濟活動(就企業類主體而言,經濟活動就是所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下同)。這一基本前提的主要意義在於:一是將特定的經濟活動與該主體所有者及職工個人的經濟活動區別開來;二是將該主體的經濟活動與其他單位的經濟活動區別開來,以便考核主體單位的經營成果。
⑸ 我國財政總預算會計主體與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主體有什麼不同
財政總預算會計的會計主體是管理政府收支、辦理國庫業務的財政部門,也可以俠義的說是專指財政機關內部的國庫管理部門,它不同於作為行政單位會計主體的財政部門,即財政部門自身的收支核算使用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對於國庫管理的預算收支的核算使用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主體是行政單位(包括部分社會團體,如婦聯、工商聯、殘聯等)和事業單位。
⑹ 子公司與分公司在會計主體上如何劃分那一個是會計主體那一個不是為什麼或倆個都是為什麼
如下:
1.從法律角度說: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是一個獨立的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只是公司的一部分。
⒉從會計上理解,子公司是集團里受母公司控制的企業,是獨立核算的會計主體;分公司獨立核算成本、費用,也是一個會計主體。
3.要理解會計主體,注意他不同於法律意義上的概念。有時幾個公司可以是一個會計主體,核算集團的資產負債、贏利狀況;有時一個公司內部部門也會形成一個會計主體如獨立採取核算的銷售部門或處在異地的分公司等。
總公司需要承擔分公司/子公司所有的債務承擔嗎?
1、分公司需要總公司承擔所有債務。這是由分公司的性質和地位決定的。
這是因為:分公司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和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而且法律規定,分公司發生的利潤與虧損要與總公司合並計算,即「合並報表」。
2、其實,如果不想讓總公司承擔下屬分支機構的債務,可以考慮設立子公司。這是因為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自負盈虧。
而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企業在設立下屬分支機構時,應該設立分公司,還是子公司?
1、開辦初期,下屬企業可能發生虧損,設立分公司,因與總公司「合並報表」沖減總公司的利潤後,可以減少應稅所得,少繳所得稅。(而設立子公司就得不到這一項好處。)
2、但如果下屬企業在開設的不長時間內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虧為盈,那麼設立子公司就比較適宜,可以得到作為獨立法人經營便利之處,還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潤遞延納稅的好處。
所以說,該設立哪種組織形式,需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看。
⑺ 會計主體不一樣是法律主體,但法律主體一定是會計主體對嗎
對的。會計主體是指財務工作為之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法律主體即法人,法人是指在政府有關部門注冊登記、有獨立的財產、能夠承擔民事責任的法法律實體。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並不是同一概念。一般來說,法律主體都應是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會計主體可以是獨立法人,也可以是幾個企業組成的企業集團等。
法律分析
會計主體是是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時採取的立場以及在空間范圍上的界定。會計主體既可以是一個企業,也可以是若干個企業組織起來的集團公司,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實體。 法律主體是指在政府有關部門注冊登記、有獨立的財產、能夠承擔民事責任的法法律實體,它強調企業與各方面的經濟法律關系它要求會計核算區分自身的經濟活動與其他單位的經濟活動,區分企業的經濟活動與企業投資者的經濟活動。 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並不是同一概念。一般來說,法律主體都應是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會計主體可以是獨立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可以是幾個企業組成的企業集團等。會計主體可以是法人,如企業、事業單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如獨資與合夥企業;可以是一個企業,也可以是企業中的內部單位或企業中的一個特定的部分,如企業的分公司、企業設立的事業部;可以是單一的企業,也可以是幾個企業組成的聯營公司或企業集團,如由若干個子公司和母公司組成的企業集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必須依照本法辦理會計事務。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帳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帳。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總會計師的任職資格、任免程序、職責許可權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⑻ 為什麼說法人必然是會計主體,而會計主體不一定不是法人呢
因為會計主體所含范圍更廣,法律主體含義要求比較嚴格。
會計主體:一般來說,只要在經濟上相對獨立的企業、單位等組織都可以成為會計主體。《會計法》第2條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單位)必須依照本法辦理會計事務。」由此可知,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包括企業的分支機構)都是會計主體。
法人:具體的講,首先要有獨立的財產,也就是組織的財產和其成員的財產要區分開來,組織的財產要獨立於其成員的財產,不能隨便變動,因此屬於會計主體的個人獨資企業不是法律主體;其次組織要能獨立承擔責任,也就是能夠以自己的財產而不是成員的財產來承擔責任。
因此屬於會計主體的企業的分支機構不是法人。具備了這兩條,才能成為法人,才能成為法律主體。一般來說,一個公司的子公司既是會計主體,也是法律主體,而分公司是會計主體,卻不是法人。
(8)為什麼會計主體不一樣擴展閱讀:
會計主體的四類主體:
一是會計主體是能動的認識和改造會計客體的「會計人」。
二是單獨進行核算的經濟實體(企業)。
三是會計工作為之服務的單位。
四是指具有獨立資金和經營業務,單獨進行核算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