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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為什麼不好住院

發布時間: 2022-12-15 23:55:35

『壹』 為啥精神病人待遇如此之差

一、否認心理

精神病人的早期症狀大多表現孤僻、生活懶散,性格改變、工作或學習能力下降、失眠等等。當家中有人出現上述現象時,家庭的其他成員由於缺乏精神疾病的常識以及沒有這方面的心理准備,常常否認病人這一系列的言行是精神病的早期症狀。而總是往好的方面想,簡單或錯誤地認為是「個性問題」或「思想問題」,耽誤了冶療精神病的時機。

二、忌諱心理

當病人的言行已表現出明顯的異常時,家屬才意識到他(她)患了精神病。但是,他們在焦慮、不安和恐慌之際,又生怕別人知道家中有人患了精神病,擔心病人的婚姻和前途受到影響,所以,常常忌諱帶病人到醫院診治。更有甚者抱僥幸心理,希望病人能不治自愈。

三、迷信心理

當患者出現幻覺、妄想,興奮躁動、行為異常等精神症狀時,家庭成員由於缺乏精神衛生常識,而錯誤地認為是撞鬼或中邪,大搞迷信活動,既延誤了病情,又耗費了財力和物力。當病人治療效果欠佳時,迷信江湖游醫的「包冶」謊言,服偏方,秘方,使病情遷延難愈。

四、求治心理

病人症狀加重後,家屬已不可能顧及面子,開始懊悔自己的無知延誤了治療,於是迫切請求治療,以減輕內心的自我責備。但過份的懊悔以及對治療過於性急,無助於病人的康復。

五、厭倦心理

精神病人若不作系統,持久的治療,就可轉為慢性,有的患者還會反復發作。在這種情配下,有的家屬開始對病人產生厭倦心理;不再送病人住院治療,不督促他們長期;按時按量服葯。

六、遷就心理

精神病人康復期的主要治療手段是康復鍛煉,康復治療包括音樂,體育治療,工療等,以避免患者的社會功能受損,促進其早日康復。有的家屬則認為患者有病,需要休養,而不讓他們做事和工作,勞動,甚至連生活都給予照顧,百般遷就患者。

『貳』 精神病人是不是治不了

精神病能治好嗎——關於精神分裂症的對話
姚貴忠

精神分裂症能不能治好

每當我向人介紹說自己是一名精神科醫生時,很多人就會面帶疑慮地問:「精神病……能治好嗎?」一般人所說的精神病,多數是指精神分裂症。這時,我就會很有信心地回答:「多數病人都能治好。」

的確,在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中,有六成以上的病人能夠達到臨床治癒。對於首次發作的病人,治療效果更好。那麼,為什麼人們還會產生這樣的疑問呢?這主要是由於醫生和普通人判斷病人好沒好的標准不一樣。醫生是從醫療的角度判斷療效,症狀消失了,自知力恢復了,病就算好了。而普通人則認為,精神病人只有像正常人一樣地生活、工作,才算病好了。精神病的治療效果之所以受到懷疑,原因就在於:葯物的副作用使病人顯得呆板、遲鈍;病情容易復發,而且事實上精神病的復發率也確實相當高;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病人雖然已經達到臨床痊癒,卻仍然不能參加正常的人際交往和學習、工作。所以,雖然醫生認為很多病人已經治好了,但其他人仍然覺得他們有毛病。

不可否認,精神分裂症的治療效果目前確實不盡如人意,而且抗精神病葯物的副作用已成為妨礙病人康復的一大難題。但是,也應該看到精神病治療復雜的一面,影響療效的因素決不單純是醫生和葯物,還包括家屬和各種社會因素,有很多葯物治療以外的因素是醫生們所不能左右的。因此,不能因為對眼前的治療效果不滿意,就否定精神病學的成績,更不能妄言「精神病」治不好。近三四十年來,許多治療精神病的新葯已應用於臨床,收到了較好的效果。事物總是一分為二的,精神病治療學也終將是不斷發展的。可以相信,精神病的治療手段會越來越多,效果會越來越好。在醫護人員為此目標不懈努力的同時,也衷心希望病人家屬和社會各界都來關心和幫助精神病的治療,共同為精神病人盡一份力。

精神分裂症能「去根兒」嗎?

常聽人說:「精神病治療了半天,也去不了根兒。」精神病容易復發,從這個角度說它去不了根兒,我完全同意,但是這種說法應該具體分析。

首先,什麼叫「去根兒」?「去根兒」是不是說病了一次之後,就一輩子不再犯?如果按照這種說法,又有幾種疾病能夠「去根兒」呢?高血壓、糖尿病能「去根兒」嗎?感冒能「去根兒」嗎?人人都希望所有的病能夠「去根兒」,但就目前的醫療水平而言,這只是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而已。
其次,精神分裂症為什麼難「去根兒」?前面已經談到,精神分裂症發病的影響因素很多,其中包括病人的個體素質、性格特點、家庭社會環境、治療情況、遺傳因素等等。醫生的葯物治療只是這諸多因素中的一個。也就是說,不可能單純指望醫生的治療來解決精神分裂症的「去根兒」問題,家屬和社會都要為病情的復發承擔責任。這就好比體質弱的人容易感冒一樣,如果缺乏周圍人的照料,缺少營養物品的滋補,只等到感冒復發了,再請醫生來治療,那是無濟於事的。
第三,怎樣為「去根兒」而努力?不要把眼光只盯在治病上,而應該做長遠的打算。在維持用葯的同時,全面地促進病人的心理、社會康復才是「去根兒」的根本出路。這就相當於為體弱多病者強身健體,俗話說:「邪不壓正」,有了強健的身體,才能抵禦病魔的侵襲,才能從根本上消除疾病「紮根」的土壤。
精神分裂症病人何時需要住院?

住院治療有「三利」:1.便於觀察病情;2.對於具有攻擊他人、自傷自殺危險的病人,居住在醫院這個封閉的環境中,可以有效地保證病人的自身安全,也保證病人的家人及周圍人的安全;3.便於治療。對於門診病人,醫生用葯時往往比較謹慎,因為他無法看到和及時處理病人服葯後所出現的各種反應。病人住院後,醫生就敢於加大葯量,並根據情況及時調整,以加快治療的進程。

住院治療還有「三弊」:1.病人病重時,往往對醫院有強烈的抵觸情緒,堅決拒絕就診、住院。因此,常常需要哄騙,甚至強制病人住院。這樣就可能使病人產生強烈的敵對情緒,引起病人與家屬和醫護人員之間的激烈沖突;2.住院期間,病人的人身自由被剝奪,家庭生活被剝奪,這些對於一個人精神活動的完整性有很大的侵害;3.精神病人的住院時間較長(一般為3個月,病情頑固者可長達一年半載),環境單調,這對病人的人際交往技能、學習工作能力都有很大影響,出院以後需要很長時間去重新適應社會。為此,國外用日間住院(病人白天來醫院接受治療、參加各種活動,晚上回去與家人團聚)、家庭住院(家屬陪同病人住在醫院里)等方式來彌補以上弊端,但我國目前尚無此條件。

現在多數專家的觀點是,精神病人盡量不住院,只有到病情異常嚴重,或者在家裡無法維持葯物治療的情況下,才不得已而為之。需要住院的情況有以下幾種:1.極度興奮、沖動傷人;2.有自殺企圖;3.拒絕治療,家屬又無計可施;4.診斷不明,需要住院觀察以明確診斷;5.嚴重的葯物反應;6.多種葯物治療均效果不佳,需要住院系統調葯。

精神分裂症病人住院多長時間合適?

有人說,精神分裂症病人的住院治療是3個月一個療程。其實,精神科的葯物治療並無固定的療程,所謂「3個月一個療程」,只是說精神分裂症病人一般的住院時間是3個月。

這3個月的治療分為3個階段,稱為「住院三部曲」。第一部是急性治療期。病人住院之後,首先要了解和熟悉病房環境,消除其恐懼或敵對心理,還要使用較大劑量的葯物,使那些過度興奮、躁動的病人盡快安靜下來。此期一般需要2~4周;第二部是完全治癒期。病人在相對安靜、合作的前提下,系統地接受治療,直至精神症狀完全消失、自知力完全恢復。這是最主要的治療階段,根據病人的病情輕重以及對葯物的反應不同,此期可長可短,一般為6~8周;第三部是調葯鞏固期。病情達到臨床痊癒之後,需要在醫院里鞏固2~4周,然後酌情調整葯量,准備出院。在治療階段,葯量比較大,病人可能會出現各種副作用,因此在出院之前,要盡量摸索出既能鞏固療效又能降低副作用的最佳劑量。

以上所說的,是多數病人的住院治療過程。三期之間並無嚴格界限,只是籠統的劃分。住院時間超過3個月的病人,多數是由於在第二期里,有些症狀比較頑固,長時間不能祛除,或者症狀消失了,自知力卻總是不恢復。

國外有一種觀點,主張精神病人住院的時間越短越好,只要病人沖動或者自傷的危險性不是很大,能夠配合治療了,就讓他回家去服葯。這種觀點是很有道理的,它主要是為了避免住院的「三弊」,特別是為了避免住院對病人社會功能的損害。在這種觀點的影響下,美國的精神病院已日趨減少,人們正在將有限的醫療資源從醫院轉向社區,即按照一定的區域將精神病人組織起來,督促他們服葯,並定期組織他們參加社會活動,培養他們的職業技能。但是,這樣做就需要強有力的家庭支持和社會管理,而我國的家庭支持和社會保障體系都很不健全。在這種情況下,多數家屬還是希望既然病人已經嚴重到住院的程度,住一次院就要盡量把病治徹底之後,再接病人回家。這種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目前國內的大部分精神病醫院也是這樣做的。如果您家裡的看護條件較好,也可以同醫生商量,盡量縮短住院時間。

是不是住院時間越長,治療就越徹底?

這句話要具體分析。如果病人住了3個月醫院,病情仍然沒有好轉,仍然不承認自己有病,回家就有可能拒絕接受治療,此時就不能讓病人出院,繼續換用其它葯物治療,還是有可能進一步提高療效的。但是,有20%左右的頑固性精神分裂症病人,目前所使用的任何一種葯物都不能把他們治癒,這樣的病人繼續住院的價值就不大了。醫生怎樣才能知道誰是頑固性的病人呢?這就需要一種葯一種葯地去「試」,然後再兩種葯三種葯地合並應用,倘若病情仍無起色,醫生就會無奈地把這些病人歸入那可悲的20%之中。

由此可見,病人的預後如何、繼續住院有多大意義,這些全靠醫生的綜合判斷。現在有一種令人擔憂的現象,有些精神病醫院床位收不滿,考慮到醫院的經濟效益,醫生就盡量延長病人的住院時間,這是很不合理的。醫生在給病人治病的時候,只能考慮病情,而不應該把其它因素摻雜進來。作為病人家屬,就需要盡可能多地了解這方面的知識,既要尊重醫生的判斷,又要有自己的思考。

還必須考慮到,住院治療畢竟是有局限性的。在精神病醫院這個單調、封閉的環境中,要讓病人「脫胎換骨」,通過住院治療使精神狀態完全煥然一新,能夠像正常人一樣應付各種事情,這恐怕也不太現實。有時,家屬和醫生恰恰在這個問題上出現爭議。醫生認為病人已經臨床痊癒可以出院了,家屬卻認為病人仍然雙眼發直、待人不主動、生活懶散等,住院時間還應該再長一點、治療再徹底一點。家屬說的這些情況可能是葯物的副作用,也可能是病人在住院期間無所事事,呆懶了,還有可能就是病人得病以前的性格表現。這些都不

一定要在醫院里調整,況且有的情況在醫院里也無法徹底調整,需要回家以後慢慢適應。

總之,延長住院時間,在有些情況下可能提高療效,而在有些情況下則不能,家屬要對住院能解決的問題、解決的程度以及不能解決的問題有個清醒的認識。

醫生如何判斷精神病人的療效?

每一位住院病人出院的時候,醫生都要給他開一張診斷書,上面除註明住院時間、住院診斷以外,還要寫上住院療效。因此,家屬應對醫生作出的療效判定有所了解。

精神病人的療效共分為4級:

痊癒:精神症狀全部消失,自知力完全恢復;

顯好:主要症狀消失,自知力大部分恢復;

好轉:症狀較住院前減少或減輕,自動力未恢復;

無效或惡化:病情無變化或加重。

由此可以看出,療效評定的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精神症狀和自知力。對於門診治療的病人,家屬也應該用此方法定期為病人評定療效,以掌握病情、指導下一步的治療。

住院的最佳療效當然是「痊癒」,稍差一些是「顯好」。以這兩種療效出院的病人就是病好了,或者基本好了。如果出院療效只是「好轉」,說明治療不太滿意,病人的症狀比較頑固,病情比較難治。一般講,以「無效」或「惡化」出院者幾乎沒有,但有時會遇到某種特殊情況,比如病人出現嚴重的軀體疾病需要轉到其它醫院治療,或者家屬主動放棄治療,拒絕繼續住院等,此時醫生會在診斷書上註明「自動出院」,即:不是醫生認為病人該出院了,而是家屬自己接病人出院的

『叄』 精神病患者長期住院好嗎

解答:根據你的字面提供的資料,我作用以下的分析。
首先要理解長期住院的含意。長期是指多長的時期?怎樣才算得上是長時間呢?要知道精神病是很難醫治好的,一般都要長時間地觀察和調理。如果長時間地住院就會使到精神病患者和外界社會接觸的時間過短,會使到他容入社會比較困難。不排除有些醫生為了金錢會建議精神病人長期住院的惡行。不僅醫院也是一間盈利的機構,雖說他們掛在嘴邊的「醫者父母心」的含金量有待考察。所以精神病患者一定要對自己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注意自己的情緒,不要因為某些事情就大起大落,自己要懂得調節。減少精神病發再次入院的機會。不過對於精神病患者來說這是很難做得到的,具體也要因人而異。長期住院會使到精神病患者對住院產生了依賴的心理。也就是說,一定在社會發生了什麼煩人和難解的事情之後就會考慮到住院,去逃避。那樣精神病院就成了精神病患者的一個安樂窩。那樣精神病患者就不會用自己的心智去克服病患。其實對於精神病患者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去一些康復的訓練中心。參加多一些康復方面的心智訓練,和心理方的輔導工作。同時也要做到依時服葯,減少復發的機會。

『肆』 治療精神病,住院與不住院哪個更好

很多精神病患者還有精神病患者的家屬,都不希望患者到精神病醫院進行治療,感覺患者在生活上會得不到好的照顧,而且怕他們會受到欺負。對於這個問題我們也咨詢了精神病醫院的專家。專家對於這個問題,做了下面的答復。大家可以看一下。對於這個問題誰也不能一概而論,我們應該視病情而定。如果病人沒有嚴重的興奮症狀,存在傷人毀物,影響社會治安,有自殺意念,不吃不喝,不語不動,伴有軀體疾病,家庭或單位無人看護,不能保證病人堅持按要求服葯,具備上述任一情況,以住院治療為安。若上述任何情況都不具備,則可不住院在門診治療。精神分裂症病人為什麼不適宜長期住院治療?任何精神病人如果長期住院,從客觀上就會起到與家庭、人群和社會環境隔絕,對疾病的恢復是不利的,長期住院與世隔絕,病人的個性會逐漸發生缺欠。慢性精神分裂症本身就容易形成個性衰退,長期住院,衰退的速度和程度會更快、更重,所以許多國家都倡導縮短這類病人的住院時間。現在認為,精神分裂症患者發病後短期住院給治療打下基礎。然後,在院外繼續服葯,進行康復治療,不脫離社會生活,是個最合乎情理的綜合措施。所以說,有些單位一遇到了有精神分裂症病人,就採取讓其長期住院的處理方式是不妥當的。住院治療—必要時的選擇多數專家認為,精神病患者在正常的社會環境下的治療更有利於疾病的恢復。只有在病情異常嚴重,在家中無法治療的情況下才選擇住院治療。需要住院治療的情形:極度興奮、沖動、傷人、自殺傾向、拒絕治療、嚴重的葯物副反應、診斷不明確需要住院觀察等。住院治療的患者在病情穩定後,醫生就會安排出試、出院,進行院外適應性治療,以避免長期住院造成社會功能的減退。依靠社區康復站提高患者綜合能力建立社區康復站,穩定期的病人可以來到社區,由醫院醫師到站指導,除了有心理學志願者和社工幫助康復外,還定期組織學員出去參觀遊玩,提高學員的認知和社交能力。專家最後指出,精神病患者到精神病醫院不是治療目地,而是一種精神病治療需要。這要根據患者,以及患者病情,家庭等多方面因素決定的。

『伍』 精神分裂症患者不願住院

罹患精神類的疾病。

病人自己往往都是不會承認,也不容易輕易就接受這樣的現實。

不認為自己得了精神類疾病,不配合就醫。

不樂意住院的原因,就非常復雜了。

曾經罹患過,已經有住院的經歷的人,就一定是不樂意住院。

住院的痛苦,只要是住過精神科的人,都最清楚了。

病人的意識清醒的時候,對精神類專科醫院的懼怕和恐慌,是真實的。

如今社會壓力復雜,住院之後的診斷和治療,也算是一個探索的過程。

病人,往往是多種葯物,在嘗試著治療。

吃葯的苦痛,病人自己最清楚了。苦不堪言的。

『陸』 現在為什麼精神病人好了還出不了院

關於精神病人出院 段艷平
精神病人特別是非自願入院的精神病人入院後,經過臨床治療,由誰來決定出院,常常會出現經管醫生、家屬及患者的意見分歧。醫生:患者急性症狀緩解,可以離開封閉病房康復,但患者或家屬不願出院,該如何分配醫療資源——困惑;患者:認識到疾病,並理解治療的重要性,且對院外生活充滿祈望,但醫生不建議或家人不同意出院——無奈;家屬:好不容易讓病人住院了,曾經的雜亂生活終於平靜了,雖盼望家人早日回家,但害怕病人再次發病,擾亂平靜的生活——矛盾。 在目前的臨床工作中,通常採用的是患者病情緩解,由醫生建議或患者提出,最後由送病人入院的監護人簽字後出院。在這里,出院更多地強調了監護人的決定作用,卻忽略了患者本人在出院這件事情上的作用。 基於目前中國更多的強調了「知情同意書」的作用,在出院時,是要求由送其入院的監護人簽字同意後,方可出院。對於自願入院及開放病人來說,是沒有多大關系的。但對於封閉病房的病人,常會碰見家屬急於或不願接病人出院,導致治療上的困難和衛生資源的分配不均。 從國外的一些法規中,可以看到我們可以借鑒的地方。「出院與復核檢查小組是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精神衛生法中的規定的一項權利。按照該法規定,非自願住院的患者要求出院或轉為自願住院,可以向經管醫生提出要求。一旦經管醫生同意即可出院或轉為自願住院身份。這是患者最快最直接改變非自願住院身份的途徑。如果經管醫生拒絕患者的請求,只能復核檢查小組申請復核聽證會。患者申請復核檢查小組聽證會時,指定治療醫院必須通知患者家屬,以便親屬出席提供患者繼續住院或出院的相關證據。」英國也有相類似的規定。 我認為這是可行的,同時也將一定的權利歸還給患者,以人文的關懷去對待患者的決定和要求,是對他們的想法和要求的尊重,這對患者的康復是有益的。我覺得把病人出院的權利歸還給病人的好處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看: 第一,治療的目的。我國非自願住院的病人主要以強制入院或醫院保護入院,主要是根據患有精神障礙的患者,存在對自己或他人暴力攻擊或自傷自殺的危險,或者基本生活不能自理。治療的目的是盡量恢復其對自己的行為的判斷和控制能力,回歸社會。封閉病房在治療中的角色是急性期的治療,在治療的方案上與緩解期的病人是不一樣的,而且過長時間的封閉,會導致患者與外界更多的隔離,產生「住院綜合症」,整天的無所事事,表情淡漠,對未來沒有希望。治療的最終目的不是住院,而是出院,即回歸社會的康復治療。 第二,康復的要求。社區康復作為精神病學的第三次革命是有重要意義的。精神病屬於慢性病,具有易復發的特點,但不能說精神病是不能治癒的。當病人急性期過去後,要更多的強調康復,而康復的地點放在封閉病房就不合適了。封閉病房隔離了外面的紛雜社會,雖安全但單調,盡管有很多醫院採用了心理治療中的很多方法豐富其生活,但不能滿足作為「一個人」的要求。正如加拿大的自願住院的病人是可以選擇自己的生活,包括住院和出院,非自願住院的病人可以通過自己的治療,轉變為自願住院的病人,同時享有相應的權利。所以封閉病房的病人,也可以有相應的途徑來獲取自己的權利。 第三,人文的關懷。在北大六院的大廳上留有沈漁邨院士的訓誡:「將人文精神(不太記得了,只記得人文在精神病學上很重要的意思。)」強調人文精神首先要尊重精神病人的想法和要求,從姚大夫的義大利之行的文章,以及加拿大的相關法規,可以看出對待精神病人不要過於急於求成。即使在目前,我們的治療方案很先進,在一月或兩月時間,就可以使一個急重病人緩解,但一次的長期住院治療並不是一勞永逸的事情,沒有改變其易復發的特點。而以人文的精神對待病人要求和選擇,起碼可以讓其享受人生的感覺。 在出院問題上,也曾經讓很多大夫困擾,主要是難於說服病人家屬出院。曾經我就和
另一大夫,還有一個社會工作者一起來勸說一個病人家屬,讓其接病人出院,整個氣氛很尷尬,病人很氣憤,且對其家屬產生了一些妄想的思維,對醫生也心存怨恨,似乎是怨我們無能或有意不讓她出院。所以就是我們這么多人,都不能解決這種家庭本身的關系問題,讓一個剛從急性期的煎熬中挺過來的病人,成功的說服了家屬才能接其出院,那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起碼他們的社會功能恢復有待回歸社會的康復過程。 我國目前很多精神衛生研究所或心理衛生中心已經設立了康復科,為院外的病人提供指導和健康教育等,可以緩解長期處於照顧精神病人的家屬的焦慮。同時家屬也可以抽身做自己的事業,陪伴病人在生活中逐漸學習成長。在不久的將來,社區醫院逐漸完善,精神病人真正的可以實現社區康復,不存在非自願入院的問題,也就沒有出院的困擾了。 歸根結底,存在非自願入院,就存在出院的問題,精神病人是可以通過治療好轉或痊癒,同時也相應的享有選擇出院的權利,這是對他們的尊重。

『柒』 精神病總治不好是什麼原因

精神病為什麼治癒後老是反復復發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精神病是以幻聽,妄想,暴躁。思維上的情感障礙。這類疾病主要以幻聽,或是大腦出現的別人要殺他,思維邏輯上面的錯亂。並且對自己的想法堅信不疑。
為什麼去精神病醫院看好了還會復發呢?為什麼有些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輩子都這樣呢?
其實很多人忽略了其他因素,第一精神病患者,在康復後,需要對病人進行良好的溝通,平時不要刺激病人。如果出現犯病,往往打是治不好的。這樣只會加重病情。另外食物方面主要以清淡為主。不可吃油膩燒烤食物或是刺激性食物,如辣椒。使用會刺激神經加重病情。
還有就是精神病溝通方面,在他說一些亂七八糟的話時不要與其爭論。要不予理睬。否則也會加重病情。在病人犯病時。可以記錄犯病時間。提前1到2小時服用鎮定或是安眠性葯物!

精神病醫院以利培酮片,奧氮平片。嗪丙類抗精神病葯物,主要以抗興奮妄想症降血壓葯。並不能真正有效根治治療精神病。往往抑制並不能根治。精神上問題。還是需要用心去治療。

精神病原因有很多種比如壓力引起的,或是血瘀導致,失眠導致,寄生蟲感染導致,刺激性導致,或是體弱神經衰弱,遺傳性。
每種原因不同,採取的措施也是不一樣的,壓力導致的可以減少壓力平時多戶外。還是以心理醫生輔導為主。
血瘀這種導致的血管硬化需要的就是通過針灸頭部,去除血瘀塊,或是服用活血化瘀葯,如紅花,水蛭,蚯蚓,三七。活血化瘀。
失眠導致這種可以檢查是否有煩心事,可以服用柴胡20,酸棗仁15,鬱金10,浮小麥25,加以治療。或者白天服用舒肝解郁顆粒,晚上服用安神類葯物。平時少動怒。輔助綜合治療。
寄生蟲感染,比如喝了河水就容易感染寄生蟲從而誘發,這種只能拍片檢查無誤後開顱取出。
刺激性這種是受到刺激導致,需要心理輔導,抗精神病葯,或用電擊頭部(風險大不推薦)。平時少吃刺激食物,少動怒。
體弱這種只能增加營養,平時少活動為主。慢慢這種可以自愈。
遺傳可以說是最難治癒的。
但是不管怎麼說,都要對症下葯。都是可以治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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