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放療的次數不一樣
1. 一般放療多久一次
一般來講,放療是根據疾病的性質、部位、大小、年齡來決定放療的劑量、次數。因為每個人的疾病不一樣,部位不一樣,而且更加重要的是每個人的體質不一樣,不能一律每次照多少的。需要根據病人的耐受力來決定治療的每次劑量和次數的。因為根據疾病醫生首先計算出這個疾病需要照射多少,以後根據病人的身體決定每次是照射多少,再決定一周可以做幾次,那樣完成總量需要多少時間。是這樣來決定治療的時間的。
2. 放療為什麼要分次進行
最常見的放療分次方案是每日1次,每周5次,一般需要照射20到30次左右。放療分次是由放射生物學4R理論決定的,即腫瘤細胞的再修復、再分布、再氧合和再群體化理論決定了分次放療,它能對腫瘤細胞起到較好的殺傷作用,同時又有效地保護了正常組織,所以放療要分次。
3. 放療為什麼要分次進行
用一般的放射線治療腫瘤,從開始到結束一般要 照射30餘次,歷時40天左右,而每次照射僅需幾分 鍾。很多病人和家屬都有這樣的疑問,能不能一次多 照射一點時間,如此不就早點結束治療了嗎?回答是否定的。前已述及,放射線治療腫瘤的基 本原理就是將射線劑量控制在一定范圍內,逐步增加腫瘤細胞的累積損傷,並使正常細胞仍有可能恢復。要縮短療程,勢必提高單次照射劑量,這樣就有可能使腫瘤組織與正常細胞同歸於盡。因此,常規放療要有節律地進行,一般每天一次,每周進行5次。如此也可以讓那些處於靜止狀態的癌細胞和處於缺氧狀態的癌細胞在放療休息期間轉變為增殖狀態的含氧量高的癌細胞,從而提高對放療的敏感性。目前的治療方案,如每次照射劑量、間隔時間、療程長短等,都已經過嚴格計算和驗證,不能隨便更...
4. 什麼是放療為什麼要分多次來照射
癌症的放射治療是利用高能量的射 線來治療腫瘤的一種方法。放射治療具有殺滅腫瘤細胞,也具有破壞腫瘤細胞生長、繁衍或擴散的能力。一般來說,射線會影響所有的細胞,不過 正常的細胞能更好地抵抗射線或從射線的影響中復原,即癌細胞比正常細胞對射線的破壞力更敏感。
有時病人會問醫生,為什麼要照到30 次才會好呢? 每天往返醫院實在很辛苦,為什麼不將療程縮短,但還是給相同的量? 這就需要從放射線殺死腫瘤細胞的原理說起,有個生動的比 喻說,放射治療就像曬太陽一樣,把一個爛橘子每天照,慢慢加溫曬干,讓其失去生命力,變成橘子干後慢慢萎縮。放射線殺滅腫瘤的原理跟這個 比喻並沒有相差太多。放射線是高能的X光,放射線機器會將這能量准確地送達目標位置,它會破壞細胞裡面DNA雙螺旋體,使得DNA鍵斷裂,細胞 因而失去再生功能。
那麼,在治療范圍內的正常組織以及惡性腫瘤細胞均勻且平等地接受同樣放射線劑量,為何在經過5-7周的療程後, 惡性腫瘤細胞被削減,而正常組織仍能保有一定的功能? 最大的原因在於正常組織的修復功能優於惡性腫瘤細胞。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是惡性 腫瘤多處在分裂的狀況下,放射治療對正在分裂中的細胞之殺傷力遠高於在靜止期的正常組織,將此兩大因素合並,利用分次治療的方式就可達到 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