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家要捐東西
㈠ 富人為什麼一定要捐贈
中國的富人應該認識到,富人捐贈是富人產權對窮人人權的約定機制。捐贈不僅給了窮人生存和發展的希望,更給了富人自己身心的自由。如果有一天,富人捐贈在中國蔚然成風,真正國泰民安的日子就來到了。 [《鳳凰周刊BLOG》] 文□ 《鳳凰周刊》特約撰稿員 陳文軍 「自私心」還是「高尚心」? 因為幾位世界超級富豪的捐贈壯舉,有關富人捐贈的爭論,近一段時間在國內媒體、網路上熱烈起來。 其一是世界首富比爾·蓋茨,宣布將逐步移交微軟的管理工作,將更多時間投入「比爾與梅琳達·蓋茨基金會」。蓋茨已把290億美元捐給了這一慈善基金會,聲稱將會把500億美元的財產全部捐獻,只給自己的3個孩子留下幾百萬美元遺產。 其二是世界第二大富豪沃倫·巴菲特,宣布把總價值約370億美元財富捐給5家慈善基金會,占他個人總財富的85%,創美國有史以來個人慈善捐贈額之最。 其三是世界第十大富豪、華人首富李嘉誠,宣布未來將把三分之一的個人財產捐作公益慈善之用,有關資產會放入其名下的李嘉誠基金會。據《福布斯》2006年全球富豪排行榜資料,李嘉誠個人的財富約188億美元(約1,466億港元),三分之一即約480億港元。 在國內,人們通過正在熱賣的《蒙牛內幕》一書了解到,中國乳業巨頭蒙牛集團老總牛根生,作為蒙牛最大的自然人股東,竟然將自己約佔10%的股份全部捐出,創立「老牛專項基金」,成為「全球捐股第一人」! 於是,大家都在探討一個問題:富人為什麼要捐贈? 一種說法是,富人通過捐贈成立慈善基金,進行投資,不僅可以避稅,而且收益率比私人投資的回報率還要高,捐贈只是富人追求資本增值的手段。另一種說法是,富人已經很有錢,物質上已經得到了滿足,所以捐贈只是為了個人社會聲譽、名垂青史,追求精神上的滿足。這兩種說法把富人捐贈的最終根源歸結為他們的自私心。 與之相對立的是「高尚心」假說,認為富人的財富取自於社會,應該回饋社會。財富是屬於全人類的,所以富人慷慨捐贈,是在發揚愛心,盡社會責任。富人的捐贈之舉,來源於人類的高尚美德。通過媒體,有人以蓋茨、巴菲特為例,揶揄中國富人吝於行善,言下之意是,中國的富豪們品格還遠遠沒有達到高尚的境界。 中國人習慣於從道德標准來評價事物,對於富人捐贈這件事也是如此。如果一味地認為富人捐贈就是出於自私動機,的確與事實相違背,因為捐助畢竟為社會、為他人做出了奉獻。但是,如果單純認定富人的捐贈就沒有一點利己之心,比如提高社會知名度、美譽度,促進產品銷售,進行合理避稅等,恐怕也不是事實。人的道德心理因素極其復雜,無法確切把握,把富人捐贈行為歸結為道德心理因素,富人的捐贈行為就成了一時的義舉。 富人的捐贈行為,到底是出於心理與道德的沖動,還是屬於現代社會正常的規律、機制?捐贈作為富人的道德義務,是可為也可不為的事,但是,如果捐贈是一種社會機制,那麼就一定要做了。 富人和窮人之間的契約 世界似乎永遠逃脫不了分成窮人和富人的格局,即使把所有窮人都消滅了,在富人中又會出現一批窮人;如果把所有富人都消滅了,在窮人中也同樣不可避免地產生富人。問題不在於世界上總是有窮人和富人,而在於窮人和富人之間的矛盾對立。在一個優勝劣汰的社會里,激烈競爭在馬太效應作用下,總是讓一部分人越來越富,另一部分人愈來愈窮,這樣就產生了窮人問題和富人問題。 窮人問題是生存問題,因為繼續窮下去,他們甚至連維持生命的基本食物都沒有了。如果一個人連生命都沒辦法維持,誰能保證他會干什麼。窮人的生存問題於是就轉化成窮人的邏輯:與其餓死,不如和富人拚命。按照中國農民起義者的鼻祖——陳勝的邏輯就是,反正是要死,不如「舉大義」而死。窮人問題的最終歸屬,都是走向暴力革命。到那個時候,富人的財產和生命安全很難再有保證了。 富人問題是財產問題,富人財富越多,就越需要保護它們。財產能得到保護的惟一辦法,就是藉助於暴力工具,如軍隊、警察等。而且通過擁有和藉助這些暴力工具,掠奪財富比平等交易積累財富,來得更容易。如果富人用錢建立暴力工具——形成暴政,再利用暴力工具來掙錢,窮人的生命更沒有保障。在這種情況下,窮人最終不是餓死,也會在富人的暴政之下生命時刻受到威脅,這就更增加了窮人「舉大義」的理由。 無論是窮人的起義,還是富人的暴政,人類社會始終貫穿著窮人與富人之間以暴易暴的殘忍邏輯。民族國家歷史上的內亂和戰爭,大部分是因為貧富兩極分化造成的。人類進入到近代社會,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也難以擺脫窮人和富人之間以暴易暴的邏輯,直至現代國家,人類終於找到了克服貧富對立、以暴易暴的辦法,這就是人權與產權的契約平衡。 對於富人,最害怕的是財產損失,他們需要產權;對於窮人,最擔心的是活不下去,他們需要人權。在現代國家中富人和窮人之間達成了一個基本契約:富人保證,保障窮人人權;窮人保證,尊重富人產權。 窮人的人權包括生存權、發展權。生存權指維持生命持續的權利。也就是說,富人不僅不能威脅窮人的生命,而且如果窮人因為缺乏基本食物和住所面臨生存危機時,富人必須為窮人提供食物等,保障窮人能夠活下去。發展權指窮人必須得到教育、就業機會等,能讓自己和自己的下一代獲得發展的條件,窮人能夠活下去,不僅僅是因為有了食物,還要有希望。 富人的產權包括財產權,交易、投資權。財產權指富人的財產是不可侵犯的,富人有權對自己的財產進行交易、投資。窮人不能掠奪富人的財產,也不能阻礙富人進行財產交易、投資的自由。人權和產權的契約平衡,是現代國家憲法中最基本的兩個要素,保證了窮人和富人的和平相處與國家的長治久安。 當然,契約的法律條文並不能代替實現它們的社會機制。人權和產權的動態平衡則隱含著,富人向窮人捐贈是一種必然和正常的社會機制。
㈡ 捐款意義何在
有利於促進我國的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也是維護我國社會、經濟和文化現代化發展的成果,加快我國小康生活水平建設,都有非常現實的意義。
有計劃地開展經常性的社會捐贈活動,對於災區、農村的貧困地區、城市中的貧困戶來說,物資或資金的捐贈與捐助,不僅可以在生活和物質上感受社會的溫暖和人文關懷,迅速地恢復生產,重建家園,也會在他們的心理上感受到安全和穩定,這一功效比物資方面的幫助更具有實際的意義。
社會的捐贈和捐助,有利於我國歷來弘揚的中華民族扶貧幫困、團結友愛、互幫互助的優良傳統和美德發揚光大,提高我國的國民素質,促進我國社會的精神文明建設,執行和貫徹我黨一貫堅持的群眾路線和根本的宗旨,讓廣大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共同富裕,促進全國走上社會現代化的發展步伐。
(2)為什麼大家要捐東西擴展閱讀
1999年6月全國人大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對捐贈和受贈行為、捐贈財產的使用和管理、優惠措施和法律責任等做出了明確的規定;2002年5月民政部發布《救災捐贈管理暫行辦法》。
對救災捐贈行為進行了規范;2004年3月8日國務院公布《基金會管理條例》,明確對基金會的設立變更、組織管理、監督和法律責任等方面的行為。
在實踐中,民政部制定了一套較為完整的監督管理機制,建立了捐助款物管理使用的社會公示制度,自覺接受輿論和群眾監督。
㈢ 大家捐款的目的,原因是什麼
一是,為了幫助受災的同胞,二是,為了多做點好事,發揚傳統美德,三是,為了求一個心安理得,希望好人有好報。
㈣ 為什麼很多人成功後都喜歡為母校捐贈財物
兒時的時光總是美好的,我們大部分兒時的回憶都是在學校里,母校教育了我們,我們理應回報母校,之所以那麼多人喜歡為母校捐財捐物,是為了感恩,當然也有些人是為了贏取名聲,接下來給大傢具體說明。3.為母校捐財捐物是為了贏得名聲。
當然不排除有些人為母校捐物是為了贏得名聲,人一旦成功之後,就喜歡有好的名氣,因為自己已經有錢財了,如果能夠再有面子,就非常好了。所以通過為母校捐財捐物,得到母校的誇獎,讓更多人知道自己成功了,也能夠讓很多學生知道自己很厲害,這確實是一個一舉兩得的好事情。
總而言之,大部分人都是為了感恩母校而捐財捐物,母校也是一個機構,為母校捐財捐物能夠促進母校的健康發展,有些人之所以為母校捐才捐物品,能夠為自己贏得好的名聲,從而名利雙收,才能夠幫助母校的發展,是一個一舉多得的好事情。
㈤ 愛心捐款的意義
一、增加幸福感與快樂感
人之初,性本善。在幫助別人的同時也在幫助了自己,增加了自己的幸福感。這是我們平時所感覺不到的,只有真正的去參與進去了,當我們幫助了需要幫助的人,看到他們臉上幸福的笑容的時候,心底會自然而然的感覺到喜悅與興奮吧!贈人玫瑰,手留余香。大抵就是這樣說的。
二、對保證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社會的發展需要正確處理效益與公平的關系,經濟增長、技術進步以及社會現代化等等固然是人類追求的目標,但他們最終只是手段,人的發展和人類福利才是目的。慈善事業兼顧效率與公平問題,有效地促進社會成員共同進步,從而對社會的穩定產生一定的積極意義。
三、有利於縮小貧富差距。
現在在我國,城鄉之間的貧富差距還是非常大的,政府一直致力堅決縮小貧富差距,實現社會公平化。而參與到公益慈善事業當中來,是實現縮小貧富差距的非常有效地途徑。
四、有效解決弱勢群體生活現狀
在我國,需要救助的人士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每年有數千萬的災民需要救濟,有數千萬城市低收入人口需要參與低保,此外,還有數千萬農村絕對貧困人口以及殘疾人和60歲以上的老年人需要各種形式的救助,面臨這樣的情況,大力發展公共愛心捐款真的非常有必要。
愛心捐款事業是我國的一場大革命,對於我國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只有對愛心捐款行業充分了解和掌握了,才能逐漸進入「人人慈善」的全民公益時代,推進我國公益事業的蓬勃發展。
㈥ 為什麼發生自然災害,總是號召民眾捐款
按法律,政府部門在預算時就應當有相當的防災、減災和救災專項資金。如果資金不足,還可以臨時緊急啟動各項措施進行補救,所有辦法窮盡之後,才能向納稅人提出「增加稅收用於救災」這樣的要求。
㈦ 為什麼越來越多人捐物資,不捐錢了
大家都知道這次的河南水災問題一直很嚴重,娛樂圈更是紛紛捐款,有的明星甚至只選擇了捐物資,沒有選擇捐款,那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捐物資,而不選擇捐款了呢?今天就給大家講一下我的看法。
河南水災捐款韓紅為河南募捐了3000萬元,另外還有很多的物資,黃子韜是捐款家捐物資,而黃曉明就不一樣,黃曉明是直接的捐物資。
那麼為什麼那麼多人只選擇捐物資不選擇捐款呢?是不是覺得捐物資比捐款要劃算?其實並不是這樣的,相比於錢在災難來臨時往往更加需要物資。
所以對於這種明星們選擇捐物資比捐款實在的說法是正確的,我們雖然做不了這樣,但是我們可以給予鼓勵,希望受災人群早日渡過難關。
大家對於捐物資比捐款實在還有什麼見解嗎?可以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