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時間個療程
Ⅰ 多長時間為一個療程
根據你的簡單描述解釋如下:
治療疾病使用的葯物療程是要根據什麼患的疾病,病的程度來決定的,所以治療疾病使用葯物的療程時間必須由主治醫師根據患者的具體病情制定。一般正常情況下,療程都在七天,半個月,一個月等這些范圍內。
Ⅱ 放療多長時間為一個療程
放射治療一個療程所需的時間取決於腫瘤的性質。病變的早晚、治療的目的、病人的身體狀況等多方面的因素,一般需時4~6周。病變相對較早、以放療為主要治療的根治性放療需時較長,一般為5~7周,如食管癌根治性放療一般需6~7周;病變較晚的姑息性放療則需時較短,一般為3~5周,如腦多發轉移瘤的放療一般可控3~5周內完成。敏感腫瘤的放療一般需時較短,如淋巴瘤的放療需時3周半~5周半;而對放療敏感性較差的腫瘤,如纖維肉瘤,則需時6~8周。為提高手術切除率、減少復發所作的術前放療一般需時4~5周,如頸段食管癌術前放療需時5周;為鞏固療效而作的術後放療一般需時5~6周,如直腸癌術後放療需時5周。年邁體弱,同時有其它慢性疾病者,為防止放射損傷一般放療的劑量較低,故需時較短,如肺癌合並慢性支氣管炎者放療5周左右,而不是常規的6~7周;年幼者為防止因放療損傷影響生長發育,放療所需時間較成人短,如兒童淋巴瘤的放療一般需時3~4周。
Ⅲ 一個療程是什麼意思,多少時間
療程是針對病情經用葯多長時間後所達到何種程度,然後再決定新的治療方案。稱為一個療程。療程的長短是根據臨床經驗來確定。 如一個療程7天,服用2個療程.就是連續服用14天。14天後是否連續服用,由患者病情情況決定。
Ⅳ 吃多長時間為一個療程
這個要有你的主治醫生決定了有的要是七天一療程有的要是一個月醫療證每個葯都有不同的兩種方法這次要根是一個月醫療證每個葯都有不同的兩種方法這次要根據你的主持個月醫療證每個葯都有不同的兩種方法這次要根據你的主之一的兩種方法這次要根據你的主治醫生的主婦
Ⅳ 一個療程是多長時間
外感表症是三天左右,
普通的病一個療程是四至五天,
慢性病為七天。
病程長、病情重,療程也相應增長。
也有重病長達一月至三月的。
Ⅵ 化療一個療程幾次,化療療程時間是多少
通常要進行5、6個化療療程,一個療程要一個月左右,甚至更長,每個療程約需化療5-15次,一次要5到6天。化療的療程和次數會根據不同病人的情況來定,而且不是所有的腫瘤病人都需要化療的。
一般來說是化療一次7天,中間休息20天,不通的化療還是有一定的差異的。化療次數對腫瘤治療很關鍵,因為一次化療的效果有限,不能將腫瘤消滅殆盡,需要多加幾次強化效果;許多化療病人在進行一次化療後,對化療葯物不敏感,所以需要更換化療方案,這就還需要進行下一個化療療程。
適應證
這個問題專業性較強,應由腫瘤科醫生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大體上以下幾種情況應該做化療:
1、對化療敏感,以化療為主要治療手段的惡性腫瘤,通過規范的化療可能治癒惡性腫瘤。比如小細胞肺癌、白血病、惡性淋巴瘤、絨毛膜癌、生殖細胞惡性腫瘤等。
2、敏感或相對敏感的惡性腫瘤,手術前或手術後化療。
3、晚期惡性腫瘤的姑息化療。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化療
Ⅶ 為什麼要按療程用葯 用幾個療程最好
所謂療程,就是連續用葯後使病情得以有效控制的特定時段。少於這個時間段,治療無效;在這個完 整的時間段內(完整的療程內),如用葯間斷或隨意停葯,不但影響治療效果,反而往往使疾病產生耐葯性而增加治療上的困難,有時甚至延誤治療時機而導致病情惡化。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在完整的一個療程中,其治療方案一般不做調整;一個療程後,根據患者病情變化及治療反應,調整下一療程用葯方案。嚴格講,每一種疾病的治療都有相應的連續用葯時段(療程),黃家醫圈系列抗癌葯品抗癌治療方案,一般一個月為一個療程。根據長期臨床經驗,專家組建議:晚期癌症患者,一般最好連續用葯二至三個療程,並到醫院作復查。
Ⅷ 一個療程是多少天呢!
療程是針對病情經用葯多長時間後所達到何種程度,然後再決定新的治療方案。稱為一個療程。療程的長短是根據臨床經驗來確定。
如一個療程7天,服用2個療程.就是連續服用14天.
療程時間
一般慢性疾病或比較長時間用葯的疾病就要按療程用葯,就是把一個疾病分段治療觀察,一個療程治療後根據情況調整葯物,(因為慢性病一兩天看不到效果的)但並不是說吃了一療程就不吃了,要根據病情情況停葯。
Ⅸ 請問一下服葯為什麼要分療程療程之間的間隔是多少
吃葯不能按療程
《健康世界》是明啟
提起吃葯,就不能不談一談療程。因為許多人,包括不少醫生,都跟著療程走,造成病人出現不應有的經濟損失,或使病情加重者不在少數。
先說一說療程的由來。所謂療程,是指醫療上對某些疾病連續治療的一段時間,最初是用於觀察某些葯物在臨床上的治療效果的。如某一種葯物與另外一種葯物在相同的治療時間內進行的療效比較,從統計學上得出哪一種葯物的療效可能更好的結論。
對於某一個人使用的某種葯物來說,療程的結束不意味著疾病的痊癒,也不意味著疾病的好轉程度。比如,某君使用一種葯物治療所患的疾病,如果服了一段時間沒有效果,就應該立即更換葯,不能非要等到療程結束,如果等到療程結束再換葯,就可能錯過了最佳治療時機。葯物說明書上的療程是14天,服了12天沒有療效,療程過了6/7,剩下的1/7時間就不可能再出現奇跡;假如用了葯物數天後病情仍在加重,就更不能等到療程夠了再換葯。再說某種葯物治療有效,療程夠了而疾病正處於好轉階段,還沒有治癒,就不必換葯,應當繼續用下去,以獲得更好的療效。葯物沒有100%的有效率和治癒率,如果換用另外一種葯,加上個體差異,所換的葯可能沒有任何效果。
目前,各種媒體對葯物療效的宣傳有不同程度的誇大。有些生產廠家甚至吹噓,只要服用他們生產的葯物,就能在多少天內治癒某種世界上公認的難治疾病;為了從患者身上多賺錢,就說在治癒後仍要鞏固幾個療程,還有的說如果服葯一療程後沒有效,仍要堅持服完2~3個療程等,致使許多患者在花費了大量的錢財後才明白過來,大呼上當。
由此可見,患了疾病後,該怎麼治療和用葯,應當聽從醫生的指導,不可盲目相信對療程的不適當宣傳。(2001年第2期)
Ⅹ 人們常說一個療程,一個療程一般指的是多長時間
療程不是統一的時間,要根據自己的病情和用葯的品種來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