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安置费最便宜
❶ 安置房为什么相对同地段的商品房便宜这么多
确实很多人看不上安置房,有人也把安置房干脆叫做回迁房,其实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不过在买房人心目中,其实区别很大。之所以看不上安置房,除了安置房价格低(炒房客都不炒),让人感受不到安置房未来的升值潜力之外,还有诸多的原因。
到处都是安置房,价格便宜的安置房,为何很多人看不上?
其一,安置房相比商品房,地段和户型乃至房子质量都不占上风
安置房虽然和商品房没有太大太大的区别,但是还是有诸多不同的,比如安置房本身,和商品房的各个条件相比就不占上风。比如安置房地段往往不是很好,所以价格才低廉,当然也不乏有好地段的安置房。比如很多安置房户型小,户型也不合理,所以买家看不上。比如很多安置房质量也不高,毕竟一分钱一分货,相对商品房来说,安置房更难流通一些。
到处都是安置房,价格便宜的安置房,为何很多人看不上?
其二,有些安置房还没有拿到房产证
最严重的就是,有些安置房甚至短时间内拿不到房产证,这也是安置房难以短时间内拿到手就流通的一个原因。没有房产证,对于很多人来说是有交易风险的,所以一些人不愿意冒险买安置房。
其三,安置房三个字本身听起来就不好听
很多人买房也是看重面子的,当别人问你买什么样的房子的时候,你肯定想把房子各个方面的条件都说的好一些,但是总不能骗人吧。所以,安置房由于本身一开始的目的就不是拿来交易的,所以听起来也不是那么好听。很多人觉得买安置房是没钱的无奈之举,有时候买房就是买一个面子。
到处都是安置房,价格便宜的安置房,为何很多人看不上?
然而,虽然有诸多不好,但是安置房还是可以购买的,只要有正规的证件和手续,以及安置房本身地段和质量都不算差,那么相对便宜的安置房还是可供那些买不起更高价格的人选择的。那么,如果是你,你会选择安置房吗?
❷ 什么是安置费
安置费一般指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退伍费分为三个部分:地方政府发放:入伍后每年“八一”武装部会发放军人优待金,这个是根据当地人居年收入定的,基本上每年都在涨,江浙一带最高,一年就十多万,河南等地就比较低,一年一万左右。退伍后还会发一个退伍军人一次性自主择业金,近几年大概两万多。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
❸ 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及交易条件是什么
国家兴修公路的政策每一年都可能有所改动,而兴修公路难免会涉及到占用土地,占用土地则必须对土地上的原有住户进行补偿,这便是我们所说的拆迁补偿了,当然,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房价标准,各地政府在制定这个补偿标准的时候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南京市最新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拆迁安置房能出售吗?
一、南京市最新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住宅房屋征收补助
搬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
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月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
征收住宅房屋,设备拆移补助费标准为:
1、原有管道煤气拆除,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补助费:2800元/户。
2、固话拆移补助费:310元/部。
3、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400元/户。
4、宽带拆除补助费:500元/端口。
5、空调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6、太阳能热水器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7、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人用电增容至8千瓦的,补助费:280元/户。
(征收非住宅房屋,拆除管道煤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补助费参照征收住宅房屋标准补助。)
提前搬家奖励标准统一
30日内搬家每平方米奖1000元
这一规定就此前尺度不一的提前搬家奖励标准进行了统一。被征收人或者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家奖励。
根据规定,自征收签约期限首日起至30日内,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搬家奖励,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自第31日起至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提前搬家奖励予以相应扣减。以第30日提前搬家奖励费金额为基数,第31日至第40日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等额递减5%;第41日至第45日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等额递减10%。第45日奖励费金额与第44日相同。违章建筑不予支付提前搬家奖励。
二、南京市拆迁安置房能出售吗?
1、主要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是否能上市交易;能上市是可以买的;不能上市交易则是小产权房;由于是拆迁户安置房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所以必需是当事人才能办到房产证;一般都比较长时间才能办下来!拆迁户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后才能过户而且要补完国有地税;如果你一定要的话最好找个律师给你合同约定!
2、拆迁户安置房相对商品房要便宜点;但是有一定的风险!过户的费用和商品房过户费用一样!只是要补完国有地税!!这个你们可以约定由卖主来交!
3、安置房除当事人外其它人不能贷款!
南京市最新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拆迁安置房能出售吗?事实上,南京拆迁安置房也是可以出售的,当然,在南京拆迁安置房出售之前,一定要确保已经取得相应的房产证,已经满足国家对于安置房出售的相关政策条件才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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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请问退伍军人退伍后有个待安排工作时等待安排的最低每月生活保障金怎么回事
不是的,他们不会给你最低生活 保障金的,因为你有手有脚,可以自己工作。。。
一般的要一年,就是第二年的退伍兵来了后,在安排上一届退伍的。。
你不用它安排的话你就是傻鸟。。。当然我说的是你考上的工作,你要是没有考上你就别要他安排了,一般的看各地不同,4万多吧。。。。
考完试,3天之后,考上的选择事业编制单位,一辈子的饭碗,考不上的,就跟不考的,一起领钱。
能看懂吗
一,退伍费是各个部队给的,都不一样,比如西藏的肯定就要比内地的高
五,而地方给的,叫做安置费,如果还是没有改变政策的话,那么就是4万。。。。
二,如你所问,是去年退伍的,那么就要等到2014年才会发放安置费。。。
六,这是因为到年底会有退伍安置考试,考上的人,
五,就是公务员,一辈子不用愁了,他们当然不需要安置费了,
一,考不上的,或者不考的,都要等他们一起,
零,等成绩发布了,才能拿到安置费。。
零,所以说,这个安置费,还是不要的好,最好的当然是考上喽!!!
六,至于如何考上,就要看你好好复习了,我这里有全套的安置考释诗卷,
八,还有最重要的复习资料等。你可以来。。我名字就是Q
二,每行字的第一个,就是我号码
❺ 安置费补偿标准
安置费是一次性补偿的,不存在给多久的说法。且各地的补偿标准也是存在差异的。(1)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2)如果是城市(国有土地)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❻ 安置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置费是一次性补偿的,不存在给多久的说法。且各地的补偿标准也是存在差异的。(1)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 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 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 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2)如果是城市(国有土地)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❼ 安置房为什么相对同地段的商品房便宜这么多
安置房一类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所有。
安置房产权问题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屋产权是属于被安置人个人所有的,但是如果想上市交易,需要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后。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的情况,这类安置房与商品房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被安置人的个人财产,在上市交易方面没有限制。
安置房上市交易问题安置房的购上市交易与普通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在取得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但由市政工程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安置房买卖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或是更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按照《物权法》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安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就算是签订了买卖合同。在买卖安置房时要注意查清拆迁前的产权性质,查看产权证,产权期限,办理公证手续等。
❽ 安置费补偿标准
安置费补偿标准如下:
1、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3、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5、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❾ 安置房比商品房便宜很多,但为什么说买安置房没保障
安置房规定是在5年内不能交易的,所以一开始购买安置房是没有保证的,有人会去公证合同,但是还没到5年,还没碰到问题。不赞成购买,因为有5年的时间,风险蛮大的,
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存在很大的不同。
按其土地使用权性质的不同,拆迁安置房可以分为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和城市拆迁安置房。一般来说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不能随便买卖。《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管理办法》第15条也明确规定了:拆迁住宅房,采用统一安置、统一复建、自拆自建等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货币安置方式。
统一安置房、统一复建房建设应依法向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而在城市中的拆迁安置房,根据政策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
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
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所以,在进行拆迁安置房交易时,首先要明确拆迁安置房的性质。
其次,拆迁安置房在交易时一般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交易?本律师认为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拆迁安置房的出卖人,完全可以通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相关材料证明自己对拆迁安置房的权属,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综上,部分拆迁安置房是可以交易的,但在交易中存在较大风险。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办理过户手续时间也没有保障。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产权证如何办理过户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