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不一样金额为什么也不一样
1. 为什么保险单子表明的金额与我实付的金额不一样
引言:当然现在非常流行买保险,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买了保险能够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让自己获得更多的收益。但是再买保险的人真正的了解保险是什么吗?你知道买保险之前要注意什么和遇到保险的问题要怎么解决吗?近来出现一个问题就是问为什么保险单子表明的金额与我实付的金额不一样?那么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三:那么当人们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什么呢?
在一定的条件下要了解保险的种类和不同保险中的不同作用,而且要根据自身情况来合理的又合适自己的保险产品。不要盲目的选择保险产品,在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费的支出,因为买保险就是买保额,所以在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额要充足避免一定的风险。
2. 查到自己社保卡每年交两笔医疗保险是怎么回事 而且每一笔的金额都不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
医保每年两笔医疗保险,而且每笔金额不一样,导致这种原因有可能是交费的时候交了两种不同金额的费用,医疗保险费用有两种不同价位。两种不同价位都可以进行缴费,而且价位所报销的金额也是不同的,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
一、一定要详细了解社保每年缴费时间以及社保每年缴费价位是多少。根据自己的经济来选择恰当的。
二、个人社保缴纳和职工社保缴纳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而且缴纳的费用也是不相同的,在缴纳社保时,可以根据自己资金状况,选择不同的价位进行缴费。
社保是一项惠民政策,是国家为了让人们在生病以及年老无法在进行体力劳动时,生活有所保障而进行的一项政策。社保缴纳是每一位公民都必须旅履行的社会公责。社保每年都需要缴纳,虽然近几年费用一直不断增长,但是社保缴纳时,是分两个档位可以进行缴纳的,人们可以根据自己资金的多少,去选择不同的高低价位进行缴纳。不同的价位在进行医保报销时的价位也是不同的。根据题目中所提到的两笔医疗保险,个人认为就是在缴纳医疗保险时,选择了两种价位同时缴纳而产生的问题。
《社会保险法》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 车险为什么每个人报价都不一样
车险是根据
(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
所以说越是豪车保险价格越高
4. 车险同样的保额一样,为什么保费不一样
车险同样的保额一样,保费不一样的原因:
因为现在费率市场化了,各家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保险费率。所以不同公司在核算保费的时候考量的因素相同,但是权重不同,自然费率也不同。有些公司认为同一辆车,不同年龄的投保人,费率都不一样,25岁以下的人理赔率高,所以费率也高。
一、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比例,通常用“‰”或“%”表示。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保险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构成。纯费率亦称“净费率”,是保险费率的主要部分,依此计算的保险费用以弥补财产损失和给付保险金。财产保险纯费率的计算依据是保险金额损失率,即一定时期内的赔款金额与保险金额之比;人身保险的纯费率是根据人的生存率、死亡率、资金收益率等因素计算的。
二、费率市场化
保险费率是保险供给和保险需求之间交易的价格,是保险产品价格的反映。从国外保险市场看,保险费率可分为三种:即法定保险费率、公定保险费率、市场保险费率。保险费率市场化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和价格规律来有效地配置保险资源,因此,它多指市场保险费率。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是将条款和费率制定权下放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关系来制定费率。
保险费率市场化实际上就是让保险产品的价格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利用费率杠杆调控保险供需关系,提高保险交易的效率性。保险费率市场化包括费率决定、费率传导、费率结构、费率管理、费率机制、资金价格、劳动力价格等要素的市场化。保险费率作为经济杠杆在保险业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宏观上,保险费率能够调节保险的供给和需求关系,微观上,能够改变个人和企业的行为偏好。
5. 为什么卖车方的保险金额和实际够买保险不一样
保险的基本保额与缴纳的数额是不一样的,基本保险金额是一个计算的数值,缴纳的数额是一个理赔的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是保单上明确标注的金额,保险金额是能拿到的保险赔付金额,有些保险条款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是一致的,有些条款的保险金额是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单位计算的。
1、基本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保险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2、保险金额:
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
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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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寿保险一年交三千元跟二千五百元有什么不一样呢
你好,不同的险种,缴费金额自然不一样,如果是一样的保险,同一个被保险人,又是一样的缴费年限,三千元的保额自然比二千五高。
7. 保险标的相同,但保险人不同,投保人也不同,这属于什么情况
一、重复保险有哪些种类
重复保险往往会造成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情况。重复保险并不要求保单承保完全相同的利益、危险或期限。各保单之间只要存在重叠现象,便属重复保险。例如,同一房主以同一家财投保一年期家财险,在第十一个月底又向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那么这两张保单有一个月期属重复保险。
投保人进行重复保险的动机多样,有的是为了攫取不当利益,有的是为了增加安全度,根据投保人的主观状态,将重复保险分为善意重复保险和恶意重复保险:
1、善意复保险是指投保人投保的目的并非为了获取超额保险赔偿金,旨在增加安全度,提升对某一危险的防范能力,减少损失而进行的重复保险;
2、恶意复保险是指投保人旨在为了攫取超额保险赔偿金而进行的重复保险。
二、重复保险与共同保险有什么区别
共同保险与重复保险有相似之处,尤其与未超额的重复保险极为相似。但是,两者至少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
1、共同保险指多数保险人主动就同一标的共同承保同一风险的保险,而重复保险指投保人积极就同一保险利益重复投保之结果;
2、共同保险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一个保险合同,而重复保险中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
3、共同保险一般不构成超额保险,而实质意义上的重复保险必然为超额保险;
4、共同保险中没有同时保险和异时保险之区分,而重复保险根据合同订立的时间不同,分为同时重复保险和异时重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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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
人身保险适用定额保险原则,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但这一金额并不代表被保险人的价值,只是双方约定的一个金额,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同时,人的生命或者身体与财产不一样,是不可能发生权利转移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后,并不能由此而取得任何权利。因此,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即人身保险的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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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同一辆车同样的两家保险公司,为什么车损险跟盗抢险保额不一样
首先各个公司他的赔付标准和计算金额是不一致的,所以同类保险产生的保额不一样,属于正常现象。同时,车损险和到抢险也是两个不同的车险类别,其保额也会不一样。
其次车损险和盗抢险两者具体有什么区别呢?总的来讲车险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和划痕险等,其中车损险是指车辆在遭受损害以后可以得到理赔的一个险种。不管受到损害的原因是自然灾害还是意外事故,只要是在其保险条款保护范围之内的,车辆遭受损失后,保险公司都可以根据客户所投的车损险,为车主进行相当的赔偿。但必须明白的,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车损险保障的是所投保险的车辆的损害。简而言之,就是车辆损害后理应得到的保障。而盗抢险保障的是当已经投保的车辆遭遇他人蓄意抢劫,夺取,又或是小偷的蓄意盗窃后,投保人有权.持有效的证据,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当保险公司鉴定过投保车确实遭遇他们蓄意抢劫,盗窃后,会进行相应的赔偿。但前提是,车辆确实是被他人蓄意盗抢,一旦发现时车主骗保,将不予赔偿。
但无论是这两个险种的哪一个,都是为了保障车主的利益。因此车主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进行多方位的考量,来确定具体要购买哪一种保险。
最后是关于车损险和盗抢险的计算方法:
一是车辆损失险,其计算公式为:车辆损失险保费=(基础保费+车辆购置价*费率)*优惠系数。这其中基础保费和费率是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车辆购置价是根据实际车型确定的,优惠系数是各家保险公司根据车辆上年度的理赔情况及保险公司车险承保政策自己制定的。目前我国车损险有三种保险形式:(一)按照新车购置价承保;(二)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承保;(三)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承保。各大保险公司大都采用第一种形式,因为后两种形式与第一种形式最大的区别就是它们都是按比例赔付的,而第一种按新车购置价承保是全额赔付的。
二关于盗抢险。在实际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通常按保险单上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的20%-30%直接计算出盗抢险价格。即保险公司直接以车损险的保险金额代替了盗抢险的保险金额。
综上所述,车损险保额确定方式有三种:1、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2、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额;3、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盗抢险,保险金额由车主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所以保额其实是客户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出来的。
10. 不同的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投保,保险合同的效力如何
不同的投保人要看是不是所有的投保人对标的有投保利益,没有投保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如果各个投保人都有利益,那么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投保的金额不能超过投保人的保险利益,超过部分无效。这时看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不是相同。如果都相同,看保险金额有没有超过保险标的价值,保险公司是不是同一家,如果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价值,又不是同一家保险公司,就构成重复保险,赔偿款要在两份合同中按比例分摊。
保险利益与合同效力
一、财产保险中,不同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分别投保,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可以在其保险利益范围内依据保险合同主张保险赔偿
就同一保险标的,不同被保险人存在不同保险利益,但任何被保险人只能在各自的保险利益范围内获得赔偿。
以机动车为例,所有权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基于物权关系享有相应的保险利益,其中所有权人的保险利益相当于机动车的价值,抵押权、质押权人的保险利益以其担保的债权为限。
原则上给予遭受损害的被保险人以选择权,被保险人可以自己决定先向哪个保险公司主张权利,其选择向承保财产损失险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该保险公司支付财产损失保险金后可以向承保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其选择先向承保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理赔,如未能获得足额赔偿,可就剩余部分再向承保财产损失险的保险公司理赔。
抵押物所有权人获得的保险金仍应作为抵押物权人的担保物,抵押权人的保险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可以在其履行范围内对财产损失险的保险金进行追偿。
二、人身保险中,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投保人可以主张保险人退还扣减相应手续费后的保险费,投保人只要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保险利益即可,保险关系存续期间失去保险利益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投保人在合同订立后失去保险利益的,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不管投保人是否同时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其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失去保险利益,都不会增加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在投保人不是受益人的情况下,其并不可能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取得保险金,不存在为了获得保险金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动机,因此,没有必要通过保险利益原则对保险合同的效力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