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為什麼找不到工作
❶ 精神分裂症是不是都不能夠工作
也不一定,如果得了精神分裂症,也是要分不同的情況,只要有一些情況不是很嚴重,但有一些已經嚴重到影響生活,所以要分開情況而論,再加上現在的工作,各式各樣,具體能不能工作我覺得還是要看自己自身的條件來進行判斷吧,比如說有一些自由職業者,他們做的事情是自己喜歡的事情,而且自己比較擅長的就算是有精神分裂症,那麼也不會太多的影響到他們的工作生活。
所以得了這樣的病,真的是非常的遺憾非常的麻煩,但是具體情況具體而論,這種病也有輕重之分,一般情況下,如果不是特別明顯,旁邊的人都察覺不出來,而且也不會過多的去影響生活,因為現在工作職業范圍比較多,選擇權利也很多有一些自由主義職業者,可以去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也能夠養活自己,這樣就不用局限於自由能夠更好的隨心所欲,所以從這個方面來分析的話,也不是所有的精神分裂者都不能工作。
❷ 我有精神分裂症我上班沒人要我我該怎麼辦
猶太人是世界上最會做生意的人 ,他們有一個故事是這樣的:如果黃豆沒人要 ,就把它們製成豆芽 。
只要你生活積極 、走正道 ,便不會走上絕路。記住,車到山前必有路 。
❸ 精神病不能出去工作嗎
你好親親,
精神病患者一般是指嚴重或者慢性的精神疾病患者,例如精神分裂症或者雙相情感障礙等。精神病患者能否工作涉及很多的因素,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具體分析,有些精神病患者不能夠從事工作,有些患者可以從事或者能夠工作。
1、不能工作:若精神病患者的病情處於不穩定期或者發作期,表現為思維、認知、情感、行為等多方面的異常和障礙,患者受症狀的影響,很難建立起正常的人際關系,而且社會功能受到嚴重損害,很難從事或者勝任正常的工作,這種情況下精神病患者一般不能工作。部分精神病患者可能存在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不利於社會的安定,更不能夠從事與人民安全相關的工作。部分長期治療的精神病人,社會功能過早衰退,或可能遺留精神殘疾,難以適應或者融入正常的社會生活,基本喪失工作能力,這種情況也不能工作;
2、能工作:若精神病患者經過系統治療,其精神病性症狀完全消失或得到有效控制,患者對病情有充分的自知能力,治療依從性比較好,能夠按時服葯,且長期處於病情穩定期,而且患者的心理狀態、職業訓練、家庭生活環境等社會支持系統,足以支持患者走向社會,適應社會生活,就可以從事與自己能力相適應的工作
感謝你的提問
❹ 去醫院檢查精神類疾病會影響以後找工作之類的事情嗎
會。
精神病如果長期治療,能夠控制病情是可以上班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最終通過系統的治療,完全可以恢復,可以正常地去工作。但是現在社會有時候對精神分裂症患者有一定歧視,覺得精神病人干不好工作,其實這是外界對這一種疾病的誤解。
診斷精神病需要檢查的項目
1、症狀特點檢查:看患者是否出現了反復性的幻聽症狀,有沒有思維鬆弛、思維破裂等明顯思維異常的症狀,有沒有被別人洞察和被控制的感覺。
2、病史檢查:需要查看患者的病史,並且對患者進行神經經系統檢查,以及實驗室檢查等輔助檢查,看看患者大腦是否出現了器質性病變,精神病往往和腦部疾病和其他器質性病變有關。
3、功能性障礙檢查:檢查患者是否有幻覺、妄想等症狀,是否因疾病原因而感覺身心分離,無法感知現實社會。在進行功能性障礙檢查時要注意是不是因為應激事件導致的,是否是暫時的。
❺ 精神病人該怎麼找工作
精神病人活動期,按規定是需要集中監管,不可以就業的。
如果病情控制後,進入穩定期,可以對病人進行社會功能評估,如果社會功能達不到65%,就無法獨立勝任日常工作,一定要進行康復訓練後才能進入職場,否則,面對工作無能為力,只能讓病人內心沖突加劇,並且可能使病情復發。
另外需要注意的就是,病精病人不管恢復情況如何,都有可能復發,所以,不要讓病人參與有危險性的工作,也不要讓病人單獨參與幼兒教育類如:保幼員,保姆類的工作。
拓展資料
權益
首先,要維護精神病人的人權。精神病人是受疾病侵害的公民,任何人不得加以欺辱、歧視或虐待。對精神病人的工作和生活應予以妥善的照顧。當疾病得到控制時應對之採取過渡性康復措施,以利逐步恢復原有工作。對精神病患者的婚姻問題應區別情況,分別對待:對現症患者不能婚配;已經治癒者則應准予登記,但須進行婚前的例行檢查;對有明確遺傳傾向的重精神病患者則應勸說其節制生育。
為了維護精神病人的人格尊嚴與合法權益,國家對傷害精神病人並形成嚴重後果者,對姦汙精神病患者以及唆使、挑動精神病人肇事者均應繩之以法。
❻ 為啥精神病人待遇如此之差
一、否認心理
精神病人的早期症狀大多表現孤僻、生活懶散,性格改變、工作或學習能力下降、失眠等等。當家中有人出現上述現象時,家庭的其他成員由於缺乏精神疾病的常識以及沒有這方面的心理准備,常常否認病人這一系列的言行是精神病的早期症狀。而總是往好的方面想,簡單或錯誤地認為是「個性問題」或「思想問題」,耽誤了冶療精神病的時機。
二、忌諱心理
當病人的言行已表現出明顯的異常時,家屬才意識到他(她)患了精神病。但是,他們在焦慮、不安和恐慌之際,又生怕別人知道家中有人患了精神病,擔心病人的婚姻和前途受到影響,所以,常常忌諱帶病人到醫院診治。更有甚者抱僥幸心理,希望病人能不治自愈。
三、迷信心理
當患者出現幻覺、妄想,興奮躁動、行為異常等精神症狀時,家庭成員由於缺乏精神衛生常識,而錯誤地認為是撞鬼或中邪,大搞迷信活動,既延誤了病情,又耗費了財力和物力。當病人治療效果欠佳時,迷信江湖游醫的「包冶」謊言,服偏方,秘方,使病情遷延難愈。
四、求治心理
病人症狀加重後,家屬已不可能顧及面子,開始懊悔自己的無知延誤了治療,於是迫切請求治療,以減輕內心的自我責備。但過份的懊悔以及對治療過於性急,無助於病人的康復。
五、厭倦心理
精神病人若不作系統,持久的治療,就可轉為慢性,有的患者還會反復發作。在這種情配下,有的家屬開始對病人產生厭倦心理;不再送病人住院治療,不督促他們長期;按時按量服葯。
六、遷就心理
精神病人康復期的主要治療手段是康復鍛煉,康復治療包括音樂,體育治療,工療等,以避免患者的社會功能受損,促進其早日康復。有的家屬則認為患者有病,需要休養,而不讓他們做事和工作,勞動,甚至連生活都給予照顧,百般遷就患者。
❼ 我是一個精神病患者為了生活想出去打工又怕找不到工作,流落街頭,我該怎麼辦
廣義上的精神病,是包括精神分裂症、抑鬱症、雙相障礙、創傷後應激障礙等等精神類疾病在內的統稱。
每種精神疾病的症狀、病程不同,其就業所帶來的社會風險和個人風險也是不同的。
考慮到狹義上,我們常說的精神病主要指精神分裂症,同時精分也是社會風險最大的精神類疾病之一,因為很多精分患者發作時存在自知力喪失、被害妄想。
我們知道,精神病人不僅是社會的弱勢群體,更是職場上的受歧視群體。
到底該不該讓精神病人就業,這是多年以來的一個有爭議的話題。
很多人認為,精神病就應該被關在家裡,甚至鎖在房間里,不與外界接觸,既省事又不打擾別人。
但這樣做對病人和家屬來說並不是一件好事,因為社交隔離會促進精神病人狀態的惡化。
更不用說大多數精神病患者的家庭經濟狀況不好,如果病人可以工作,哪怕只是承擔簡單的、低收入的工作,也可以緩解家庭的經濟負擔。
因此,大部分精神病患者都有極大的意願去就業。
(二,
最主要的問題是來自用人單位的信任危機,檔案里有過精神病史,便是就業市場中一輩子的抹不掉的陰影。
在大多數人眼中,有過精神病史的人,能不能勝任工作另說,就怕突然發病,威脅同事和單位資產的安全。
簡直就好像身邊埋了一顆定時炸彈,別說做同事了,走在路上都要離得遠遠的。
事實上,精神病患者終身患病的幾率僅為17.5%,絕大多數患病者都是輕型精神障礙。只有1%是重型精神病患者,但即使是重型精神病患者也可以通過治療並堅持服葯緩解病情,參加一些簡單的工作,不會對他人有攻擊性
❽ 我是精神病可以工作嗎
不可以,要治好了才能工作,如果不太嚴重,不影響工作,用人單位肯用,也可以,
❾ 有過精神病史的人找工作受阻怎麼辦
有過精神病史的人找工作受阻的話,那麼可以嘗試一下自己擺地攤創業,或者是找一些臨時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