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印花稅交的都不一樣
㈠ 簽訂合同雙方都要交印花稅嗎交的都一樣嗎
一般合同印花稅雙方都交,也有特殊情況,交的多少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
法律分析
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但對購銷雙方未簽訂合同,但有購貨單或進貨單等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也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的一部分,根據書立證券交易合同的金額對賣方計征,稅率為百分之一。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五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四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第六條 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 計稅依據按照前款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㈡ 我一個項目交稅為什麼交了兩筆印花稅
不一定,也可以匯總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改變印花稅按期匯總繳納管理辦法的通知
京財稅[2004]2255號 一、納稅人因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可以依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採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
二、納稅人採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方法的應提前十五日書面告知主管稅務機關,並確定匯總繳納應稅憑證類型。繳納方式一經選定,在一個完整的會計核算年度內(公歷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得改變。
三、匯總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應按規定將核定期限內匯總繳納的憑證按其書立的時間順序編號裝訂成冊,納稅人應自製匯總交納封面,與匯總繳納憑證一並裝訂。封面項目內容應包括憑證份數、所載計稅金額、應納稅額、繳納日期、繳款書票號、實際完稅金額、記帳憑證編號。
四、納稅人在計算匯總繳納印花稅時,對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稅憑證與應說憑證不能分別匯總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匯總繳納印花稅稅額計算問題的通知(國稅函發[1990]433號)通知精神,按當期全部同類憑證的實際匯總金額計算繳納稅款。
五、印花稅匯總繳納期限為一個月,納稅人應根據裝訂成冊憑證的封面所載的應納稅額,填寫繳款書,於核定的匯總繳納期滿後十日內繳納稅款。
對於當期匯總繳納稅額不足500元的,亦可採取在封面上匯總貼花的方法完稅。
六、納稅人匯總繳納稅款後,應如實填寫匯總繳納封面上有關項目內容,並在匯總繳納封面上粘貼繳款書復印件。
七、納稅人應對匯總繳納憑證妥善保存,以備稅務機關檢查,保存期限從憑證履行完畢之日起不得少於十年。
八、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細則進行處罰。
九、稅務機關在接到納稅人要求匯總繳納印花稅的告知後,應及時進行登記,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工作,並制定符合本局的管理辦法,報市地稅局備案。
十、本辦法於2005年1日1日起執行。
㈢ 為什麼有的收印花稅有的不收印花稅呢
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書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徵收的稅種。納稅人通過在文件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㈣ 建築行業開發票時為什麼要繳納兩個稅率不一樣的印花稅
建築行業開發票時要繳納兩個稅率不一樣的印花稅,一個是合同的稅,一個是合同本的稅。這是稅法規定。
㈤ 印花稅的繳納方法和其他稅種有什麼不同
印花稅的繳納方式是直接繳納,不需計提,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繳納時根據繳納憑證做管理費用。
其他稅種大都需要先計提,後繳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可以自行購買印花票,自行貼花、自行銷花。其他稅種一般不會有印花的。都是發生了義務就繳稅,不需要購買印花稅票。
印花稅種類比較多,主要如下:
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繳納。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繳納。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收取費用萬分之五繳納 。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繳納 。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繳納。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繳納。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繳納。
7、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繳納。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繳納。
9、財產保險合同:按保險費收入千分之一繳納。
10、技術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繳納。
11、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繳納
12、權利、許可證照 :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萬分之五繳納。
13、營業帳簿:記載資金的帳簿,按本貼花五元或直接到稅務局繳納。
㈥ 為什麼契稅和印花稅的繳費金額不一致呢
法律分析:營改增後,契稅的計稅價格為不含稅價格。而印花稅的計稅價格可能含稅也可能不含稅。所以兩者有可能不一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㈦ 每個股票的印花稅都不一樣嗎
一樣的,都是按成交金額的0.3%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