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賣房為什麼開盤前後價格不一樣
⑴ 同一小區的房子為什麼會價格差距很大
不管是對於買房人還是賣房人來說,當終於下定買房或賣房決心,開始瀏覽各大房產網站或者前往樓盤及二手門店咨詢各個樓盤時卻會發現:同一地段甚至同一小區的房子價格往往會有天差地別,藍瘦香菇那麼,造成這種價格差異的原因都有哪些呢?
「樓齡」問題
說是「樓齡」,確切一點說,應該是房屋的產權期限,簡單解釋就是,我們買的房子都會有「七十年」或者「五十年」的產許可權制,而對於同一地段的房子來說,如果房子越新,那麼房價自然會高一些,畢竟老房子很可能面臨產權將至的局面,雖然國家有規定「產權到期後可自動續期」,但具體的細則仍為出台,所以說「樓齡」較老的房子對比新房來看,在樓市的競爭力就小了很多,畢竟要面臨的風險也就更大,價格自然也就低了下來。
環境問題
說到環境,確實是一個無法忽視的問題,一個小區周邊的污染源主要包括噪音污染(車輛、人流、施工、鬧市等)、灰塵污染以及異味污染(餐廳、燒烤攤、垃圾站等)等,為了避開污染源,要盡量選擇離外圍主幹道稍遠一點的房子。
舉個例子來說,現在很多小區都會設置有底商,如果底商開設了餐廳或者一些其他娛樂場所,肯定會給底商所在的樓內居民造成影響,尤其是鄰近這些地方的房源,價格肯定會比小區其他的房源價格要低。
再比如,現在的小區大多配有相應的車位,住宅小區還會配有運動場、兒童游樂區、老人活動區等。如果不希望一到傍晚就有大爺大媽在你家樓下跳舞什麼的,就盡量遠離一些活動中心,而遠離這些地方的房源肯定比臨近這些地方的房源價格要高。
交通問題
都已經定好地段和小區了,還要看交通?當然!但不是要你看家離你上班有多遠,而是看出入小區繞不繞。比如買房時候銷售說的好好的,地鐵步行10分鍾,然而說不定從你家樓下走到小區大門口就要十五分鍾,然後再到地鐵,半個小時就過去了,這對於上班族來說簡直是劫難。
比如北京著名的天通苑,雖然都屬於同一區域,但也被細化為多塊小區域,而臨近地鐵站的就只要屈指可數的幾個小區,面對每天數十萬的出行人群,鄰近地鐵的小區房價高企也就不足為奇了。
房屋朝向問題
房屋朝向好壞能直接影響居住著的心情,畢竟採光性好、通透性強的房屋住起來舒適度高,人人都想要。所以,主活動區朝南的房屋和朝向不好的房屋是存在價差的。另外,沒有房子是十全十美的,購房者要根據自己的習慣來選擇,如果購房者認定的主活動區是卧室,那麼卧室朝向好就可以;如果認定客廳為主活動區,那麼客廳朝向好就可以。
鄰近景觀問題
我們經常看到有些房產會打出「山景房」、「海景房」、「湖景房」之類的廣告,但實質上能享受到這些景觀的房源是少之又少,而這些房源的價格在整個小區也是鶴立雞群。
樓層問題
樓層是如何影響房價的?具體來講,多層6層,只需要設立一個樓梯間,一梯兩戶,公攤小。12-18層的高層,每增加一個電梯,與之配套的電梯間、管道井、電井等,也都需要增加。18層以上,要設置防煙樓梯間,19層以上,按照一類防火建築類型要求,需要兩部防火電梯和兩個防煙樓梯。樓棟超過100米,由於消防雲梯只能到50米的高度,因此,需要設置避難層。
除此之外,樓層價格還會受到視野、日照、噪音等的影響。樓層越高,價格越貴,但頂層和底層價格比較便宜。45層的超高層,25-30層價格最貴,再往上,價格也越來越便宜,這主要和人們的心理因素有關,畢竟,太高不夠接地氣,感覺重心不穩。此外,樓層數中帶6或者8的,價格也會稍高,而遇到帶4的樓層,價格也會稍便宜。
開發商品牌問題
對於同一地段的小區來說,往往開發商名氣越大小區價格越高,雖然說,名氣並不等於樓盤質量,但出於人們對於大品牌開發商的信賴,大多數購房者仍會將品牌開發商列為首選,買房的人多了,樓盤的價格自然而然就上去了。
稅費的高低在購房成本上影響著房屋價格
根據二手房交易中,一般交易稅費均由購房者承擔,因此,房屋稅費的高低決定了購房成本的高低。稅費少成本低,房屋價格自然高;相反,稅費多,成本高,房屋價格也會被壓低。
精美的裝修就是好的包裝 可以抬高房屋價格
雖說有些客戶喜歡毛坯房,但是精裝修的房子賣相也好,而且對於需求精裝房的購房者來說,裝修精美也是一大優勢,既可以節省成本,又可以立即入戶,即使價格略高,購房者也會考慮。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1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領取看房紅包,百元現金直接領
⑵ 樓盤在沒建設和開盤後價格是不是會差很多
當然是的,在沒建設時,繳納費用,相當於是早投資,與開發商同甘共苦,房價是低廉的,當一個樓盤建好後,各種成本增加的很多,房價就會貴,但是現在的規定是,開發商必須建好房屋 且五證齊全才能開盤賣房子,也就是沒建設之前把錢給開發商,開發商有跑路的可能風險。
⑶ 同小區買房,為什麼房價比別人貴
在同一個小區買房後難免會問別人房價是多少。那麼問題就來了,房價高低不一,這是為什麼呢?而且無論新房二手房,都會出現同小區的價格差異。
- 新房價格差異原因
對於開發商而言在賣房的時候是不會一次性把房子全部拿出來賣的,往往新房首次開盤價格要低於後面價格,很簡單,大多數細心的購房者完全可以發現,首次開盤和後面開盤的房屋是完全不一樣的,
1、位置不同,往往後期開盤的部分位置更好,不臨街、靠近景觀和綠化更近。
2、戶型不同,差異也是很大的,尤其是端戶和中戶差距是非常大的,先不說採光的問題,單單就面積而言端戶可使用面積比中戶可使用面積要高很多。
3、朝向不同,很多購房者可以注意到這樣一個現象,那就是在同一棟樓同一層樓,同一個戶型價格上都是有差異的,只說差異比較小而已,這里主要就是採光的和朝向問題。
4、時機不同,這點是很多購房者沒有注意到,有些購房者買房是因為婚房,對於接房時間是有要求的,為了適應市場需要,開發商對於不同時間段推出的房源也有價格差異。還有一個原因在於可比性,購房者覺得新開價格高,那麼還有其他可以讓購房者來選擇。
5、行情不同,開發商賣房時間不是1年,是2年甚至3年以上,有一個時間跨度在裡面,這中間可能就會經歷政策和市場行情的數輪波動。一些所謂樓王戶型基本是行情好的才會拿出來賣的,另外一個非常關鍵點就在於配套升級,時間越長配套也就越完善,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開發商在賣房子的時候一期比一期貴,就是這個原因。
6、業態差異,比如說洋房,別墅,高層,小高層這些都是很能影響價格的。
7、樓層問題,這個問題可以慣性思維問題,也就是大家常說的一些所謂的黃金樓層,比如說7樓這些等等。
- 二手房價格差異原因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9-02-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⑷ 為什麼同一個小區,每棟樓每個樓層價格都不一樣,是不是被開發商騙了
每棟樓每個樓層之間的價格不一樣,並不是被開發商騙了。之所以會出現每棟樓每個樓層價格都不一樣的情況,是由於房屋的採光、朝向、客戶的喜好和建築成本等因素決定的。
正常情況下,房屋的價格會隨著樓層高度的增加而增加,這是因為:
1、高層本身造價就要高一些,如基礎要求、消防要求、結構要求等;
2、高層越往上通風和採光都要好一點;
3、功能設計不同,如高樓停電、停水問題,高層樓在功能設計上一般都是雙電源,備用水池等。
一般情況下,6層的房子多為3-4層最貴,12層的房子7-8層最貴,18層的房子13-16層最貴,25層的房子18-23層最貴。另外,市場上房子的價格會隨著樓層數的改變而改變,相鄰的兩個樓層的房子每平米相差幾十元到一百元左右。
⑸ 房地產開發商那的開盤價跟成交價有什麼區別
一般開盤價是相對較低點,"低開高走"目前已成為房地產開發商們常用的銷售手段。成交價就是你鎖定房源,交納首期款辦理按揭或者全款購房時的成交金額。期房銷售過程中,房地產開發商出於資金滾動的需要,一般將價格定得很低,然後隨著開發進度和市場形象的確立和市場佔有率的提高,價格會逐漸上揚。相反,當商品住宅的銷售量達到80%以後,一般就進入了房地產項目的清盤銷售階段。此時價格一般也較低,在上述兩個時期購買住宅應該是最實惠的了。這種實惠一般體現為價格形態和實物形態兩個方面。前者,消費者從中得到的實惠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元甚至更多。後者,消費者除了低價購房的優惠以外,還可以得到房屋質量方面的切實保證,因為清盤房基本是現房,房間本身的質量問題已經經過竣工後一段時間的檢驗,問題基本暴露出來,購房者可以心明眼亮,精挑細選,也可以讓開發商進行返修,保證其內在的質量。
⑹ 同一期樓盤,前後價格不一樣,後面低價的還有送車位及物業費,前期可以去申訴嘛
同一個樓盤,前後的價格不一樣,這個是正常的情況,畢竟小區開發商賣房子的價格,是根據行情定價,並不是前面買房子,和後面買房子的價格一樣。去後面買房子贈送車位和物業費,這是優惠的活動,畢竟後面的房子,基本都沒有位置好的了,所以有一系列的優惠,吸引別人去買房子,如果你是小區業主的話,不滿意的話可以去投訴。
開發商違約,是這樣的情況。
買賣房子的過程中,我們會和房地產開發商打交道,那麼開發商違約的常見情形有哪些?從最開始的看房,到洽談簽訂購房合同再到最後的驗房和交房,實際上都是一個完成的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的過程,下面就來講講開發商違約的常見情形。
所謂開發商違約,就是指在後續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開發商出現了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的地方,損害了買房人的合法權益。
開發商常見幾種違約情形
1
房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准
我們在選房、簽訂合同時,正是對房子的面積和質量確定下來,而實踐中,譬如承重牆、梁開裂;外牆、外窗、衛生間滲水;牆面不垂直;大面積的空鼓等情況出現,這實際上開發商違約的表現。
實踐中,針對房屋質量的問題,具體可以分兩類情況處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質量問題,開發商有質量保修的責任。
二是嚴重的房屋質量問題,譬如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或嚴重影響居住使用的,買房人可主張退房和賠償損失。
2
房產證逾期未辦下來的
逾期辦證的,按合同約定承擔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逾期辦證超過一定期限,買房人可以主張退房,如實際損失超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可以按實際損失來主張。
那麼這里的「一定期限」是多久呢?
這里所講的「一定期限」其實是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後,給開發商發房屋催交通知書,在其後三個月合法期限內開發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權要求退房。
開放商應該按照合同約定,返還買房人已付的房款及產生的活期利息,約定有違約金的,可以一並賠付。
法條鏈接:《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3
宣傳與實際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價格、面積、戶型、裝修標准、小區綠化、物業管理、周邊配套等與實際不符。
這種情況也常見,很多人以為是虛假宣傳,見怪不怪,實際上是開發商違約!!
因為《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
不合理收費
出現了合同約定以外,又沒有法律依據的收費,譬如手續費;面積補差款;產權代辦費;產權證分戶圖表費等等。